浅谈派出所治安调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王庭渊:当前派出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直接领导和管理的派出机构,是集防范、管理、打击、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战斗实体,承担着保一方平安的重任。公安派出所工作是整个公安工作的基石,是公安机关的门面,是联系群众服务人民的桥梁和纽带,关系着公安机关的声誉,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因此,《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把派出所建设置于基础性、先导性的位置,按照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要求,大力推进派出所规范化建设。要进一步改革和加强派出所工作,把派出所真正建设成战斗性实体”。为了加强公安派出所改革、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认真贯彻《中央决定》和全国二十公、全省十八公、全市十六公精神,落实”7.31″会议精神和当前正在开展的”大练兵”活动,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对当前派出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和大家共同商榷,更好地打造一支英勇善战、除暴安良、人民拥戴的队伍。
一、当前派出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㈠、部分派出所领导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思想观念没有与时俱进,精神状态欠佳,工作缺乏热情,缺乏动力。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观念陈旧,自我感觉良好,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新阶段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研究,凭老经验老资本干工作;二是缺乏事业心。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意志消沉,不思进取,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三是缺乏责任心。个别领导对上报的汇报材料和报批的案卷材料不审阅、不把关,有的格式不对,有的缺乏内容,还有语句不通。当前全国公安机关正在开展”大练兵”活动,我局也开了几次动员会,全体机关干警每天上午练半个小时队列,可是目前有些派出所把队列训练当”走过场”,充分体现责任心不强,看不到当前大形势,何谈带一流的队伍。
㈡、个别派出所领导工作漂浮,沉不下身子,放不下架子,表面文章做的花哨,工作实效收之甚微。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种歪风:一是小官僚主义依然存在。不少领导习惯于高高在上,习惯于坐在办公室听汇报、批文件,有的所领导连辖区的基本情况都搞不清楚。二是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现实当中,好多单位喜欢摆花架子,华而不实,哗众取宠,习惯做表面文章,而工作成效却经不起检查。如对市局、分局安排的活动、布置的工作,板报、标语、决心书、学习园地等搞了一大堆,纯粹搞形式,一点实在的内容都没有。三是弄虚作假之风依然挥之不去。市局开展的”三实”活动正是针对这种歪风而开展的一项活动。但是,有些单位仍然摒弃不了这种歪风。为了标榜成绩,套取赞赏,不脚踏实地干工作,而是在报表上做数字游戏,欺上瞒下。对队伍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能捂则捂,能盖则盖,能瞒则瞒。
㈢、队伍管理不规范,精神状态差,不同程度存在”稀拉松”现象,表现在:一是各项规章制度形成虚设,不遵守,不执行,不检查,不落实,不追究;二是派出所建设只停留在表面,虽然花巨资装修了办公室,刷了围墙,建了花园,但人不精神,物不整洁,着装不规范,卫生死角多,精神状态差,内部管理不规范;三是不善于开展政治思想工作,不了解民警思想状况,民警所关心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队伍没有朝气,缺乏战斗力。
㈣、工作缺乏”主心骨”,心中无数,抓不住重点,表现在:一是强调了多次”打防结合、以防为主”,但工作重心还没有转移到防范及基层基础工作上来,基层基础工作薄弱;二是工作忙乱,缺乏条理,抓不到点子上,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缺乏全局观念,不能统筹安排;三是不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工作缺乏前瞻性;
㈤、法治意识不强,仍有随意执法现象,没有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不履行法定职责,漠视群众危难疾苦,该办的事就是不办,执法上不作为,伤害群众感情;二是违反程序办案,利用办案权力搞创收,侵犯群众财产利益,滥用强制措施,侵犯人权。
(六)、警力不足,经费短缺,严重制约派出所工作。一是我局警力缺编20%,派出所工作多,时间紧,任务重,警力不足,人员不够,加班加点已经成为习惯,有些民警长期带病工作,积劳成疾;二是警力配置不科学,所领导和内勤占比例大,社区民警占比例较少,因而,民警到社区工作的时间根本达不到市局要求;三是经费得不到保障,寄希望于”十六公”精神的落实,但区上财力紧张,经费问题仍未解决。
(七)、体制不健全,非警活动多,工作压力大。一是街镇党委、政府经常增加非警活动,过去是”催粮要款、刮宫流产”,现在是村民选举、单位征地、典礼活动、市容环卫、植树造林、领导检查作陪等;二是分局各科队工作安排上,不统筹、不协调,各自安排布置,有的工作安排重叠;三是自身造成的,如”四必”承诺中”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等三个方面,脱离了公安派出所自身的承受能力,”包揽天下”,盲目承诺,导致其它非警务活动多,承诺了,做起来又力不从心。剖析以上派出所工作存在的七个主要问题,其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认为主要有如下几点:
主观原因
1、五个意识不强,①大局意识不强,没有始终坚持以服务辖区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导致观念落后,意志消沉,作风漂浮,治安状况差,为官一任不能保一方平安。②政治意识不强,没有终保持公安队伍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有失误,如”3.20″事件,其教训是深刻的。③忧患意识不强,没有把工作的基点放在随时应对各种特殊困难、驾驭各种复杂局面、战胜各种挑战上。没有做到存而不忘亡,安而不忘危,治而不忘乱。④群众意识不强,个别民警存有以管人者自居的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基础不牢固,没有做到设身处地地为老百姓着想,满腔热情地为他们提供服务,切实尊重和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⑤法治意识不强,没有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2、认识不到位,观念未更新,不能与时俱进。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健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要求,”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以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等活动的开展,对新时期公安派出所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新要求,需要更多的基层工作者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强学习,深入探索,不学则退,不进则退。
3、没有时代感、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停滞不前,认识不清,导致行动上的失误和偏差,就不能与时俱进,就成为时代的落伍者。部分民警没有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从思想根本上没有解决”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这个”分水岭”问题。
客观原因
1、派出所工作定位不准,例如在打击与防范的关系方面,忽左忽右,造成基层基础工作的薄弱,甚至荒废;
2、公安保障不到位,各级领导对警力和经费问题都很重视,并想尽办法,但无能为力,直至现在问题都难以彻底解决;
3、派出所领导及民警自身素质尚待提高,该干的事未干好,不该干的事却在干,如不顾派出所的能力,盲目承诺,包打天下,给派出所造成被动局面;针对以上提出的当前派出所工作中存在的七个主要问题以及存在的原因剖析,我认为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才能解决制约派出所工作的问题。
一、加强学习。
首先,继续搞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掀起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反复学习”十六大”报告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统领公安工作。在精读和学懂上下功夫,在领会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同时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及省委、市委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二十公、全省十八公、全市十六公会议精神。通过学习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像任长霞同志那样,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真正做到人民公安为人民。其次,要抓好派出所法律法规的学习,执法必先守法,守法必先懂法。因而必须组织派出所民警联系工作实际,学习公安常用的法律法规。当前,要特别学习《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的意见》、《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办法》及《行政许可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为依法行政奠定坚实基础。再次,要学习先进派出所经验和先进民警事迹,推动派出所工作上新台阶,要学习枫桥派出所、长安路派出所以及席王等先进派出所的经验。
二、建一流班子
1、按照建设过硬班子,纯洁公安队伍,树立良好警风,严格公正执法的要求,当前,派出所要突出抓好:一要选一个好所长,二要建一支好队伍,三要立一套好制度。制度建设,一定要实在、管用、能做到,不要搞形式主义。按照”选一个好所长,建一个好班子”的要求,高度重视派出所领导班子建设,真正把政治可靠、业务精通、清正廉洁、领导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民警提拔到派出所所长的岗位上。按照”不换思想就换人”的要求,对班子不团结、派出所问题多、长期无法改变面貌的进行调整。
2、从我做起,提高素质,以身作则,当一个好所长,建设有凝聚力,战斗力的好班子。班子成员要切实增强事业心,认真研究和谋划新时期、新阶段公安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问题,想全局、议全局、谋全局,努力做到在应对新情况上有新思路,在解决新问题上有新对策,在攻克难点、热点问题上有新突破,进而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
三、从严治警,从优待警
要毫不动摇地抓好”五条禁令””四个坚决””四个严禁””三个不准”的贯彻落实;通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切实把上述各项规定转化为每个民警的自觉行动。
1、健全制度,严明纪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派出所考核标准,真正做到奖勤罚懒,杜绝”干多干少一个样”现象。坚持从严治警,要着力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队伍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制度的钢性制约作用,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2、弘扬正气,严格管理。对遵纪守法,工作突出的先进典型民警要大张旗鼓的宣传,以弘扬正气;对违法乱纪,明知故犯的干警,要理直气壮地从严查处,对发生的违法乱纪案件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包庇纵容。
3、加强培训,提高素质。组织民警从最基本、应知应会的东西学起,从最基本的技能练起,激发广大民警的学习热情,调动民警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扎实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派出所民警的综合素质。
4、从优待警。孙膑说过。”上下同欲者胜”,派出所领导要理解民警的苦衷,关心民警的疾苦,在政策允许和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最大限度解决民警的实际问题,与民警心心相印,息息相通,亲密无间,同甘共苦,在派出所形成一个团结协作,宽松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
5、加强内部管理,树立良好形象。实现”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和气,办事公道”的目标,做到纪律严明,作风严谨,着装整齐,精神饱满,昂扬向上,做到办公场所干净整洁,办公秩序井然有序,物品摆放规矩整齐,彻底解决”稀拉松”问题。
四、明确职责,夯实基础,健全网络,完善管理
1、明确当前公安派出所工作的职责,以人口管理为重点,坚持现住地管理原则,强化实有人口管理。要把辖区内居住的实有人口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带领社区、驻村民警经常深入单位、村组,及时撤列管重点人口和监管对象,掌握其现实表现,落实管理控制措施,注意现实表现,防止漏管失控。对暂住人口实行”分类管理,登记办证,交友共建,重点控制”。对城乡结合部、私房出租户、中小旅社、娱乐场所,要开展经常性的治安检查,发现和提供案件线索,同时要开展交友共建,体现服务,不能欺民扰民。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来有登记,去有去向,争取实现微机管理,网上查询。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业主和出租房主的治安责任,消除治安隐患。
2、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治安管理。公安派出所要全面掌握辖区治安状况,建立健全治安管理制度和工作档案,加强日常管理工作。要以控制和减少辖区可防性、多发性案件为重点,强化安全防范工作,切实加强并认真做好对社会面、居民区和内部单位的安全防范。
3、积极实施社区警务和一村一警带动治安中心户长战略。健全群防群治队伍,完善社区治安防控体系。我区的37个社区警务室和1745名治安中心户长工作已全部建成并开展工作,下一步要在如何开展工作,为社区群众服务上下功夫,要在社区民警的行为规范、务实高效、服务管理、考核考评上做文章。
4、要牢固树立”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思想,充分挖掘、利用社区资源,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城市公安派出所要依靠社区居委会,组织开展以社区警务协勤员为主体,社区各单位及居民共同参与的形式多样的治安巡逻、邻里守望活动,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全天候的社区治安防控网络。农村公安派出所要在积极推行一村一警和驻村民警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农村治安中心户长工作,充分发挥治安中心户长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建立健全以治保会和治安中心户长为骨干的农村群防群治队伍,努力加强农村群防群治网络建设,逐步完善和城市相对应的切合农村实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城乡治安防控体系。
五、服务群众,保一方平安。长期以来,公安队伍一直存在着强调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对公民的合法权益保护不够;在强调破案的同时,注重严格执法、确保办案质量不够等问题。一些民警没有真正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用权、为谁服务、为谁谋利的问题。因此,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执法工作的标准,积极推出各种便民利民为民的新举措,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唱响”人民公安为人民”主旋律,带着对群众深厚的感情去工作,去服务,去执法,最大限度地为辖区群众服务,保一方平安。
六、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派出所正规化、规范化建设。
㈠、规范警务活动。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机关要树立规范警务活动的观念,慎用警力,将我们有限的警力完全投入到公安业务工作中去,杜绝一切滥用警力参加非警务活动的情况;合理确立派出所工作任务,千方百计为派出所减负降压,禁止向派出所下达罚款任务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真正解放我们的派出所民警,确保民警把主要精力、时间、经费用于防范和管理上,扎好篱笆墙,种好责任田。㈡、调齐配强派出所警力,进一步解决基层警力不足、超负荷运转的问题。今后新进民警要充实派出所,三年内派出所警力应占分局总警力50%以上。要保持派出所队伍的相对稳定,责任区民警一般应在责任区工作3年以上,确因王作需要调动的,要按照先进后出的原则,先补充警力,再办理调动。本着”宁缺机关,不缺基层”的原则,千方百计帮助派出所解决实际困难。对于目前警力短缺、经费不足的困难,要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想方设法加以解决。
㈢、从政治上和生活上关心基层派出所民警,调动基层民警的工作积极性。要注重在基层年轻民警中发展新党员;高度重视在基层优秀民警中选拔年轻干部,及时将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政策水平高的民警优先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
㈣、积极改善装备,满足基层派出所的基本工作需要。要参照公安部《公安派出所装备配备标准》要求,按照急需先配、逐步到位的原则,将公安派出所基础建设纳入发展规划中,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取得支持,加大投入,分阶段解决派出所急需的办公、生活用房和基本警务装备。派出所应坚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不能盲目效仿他人,大搞基本建设,追求奢侈享乐,只做表面文章。
㈤、以派出所等级化评定为契机,加快规范化建设步伐。派出所等级评定是提高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能力,进一步推动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规范化、正规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派出所执法水平、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重要保证。因此,要以派出所等级评定为契机,按照《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办法》和《派出所值勤执法规范》等文件要求,将派出所警务工作、民警行为和装备配备纳入规范化建设轨道,逐步实现派出所工作和建设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使派出所上等级。
派出所工作关系公安工作的基础,只要我们能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真正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公安工作,指导队伍建设,牢记三大政治使命,坚持立警为公,实现执法为民,端正执法思想,强化内部管理,振奋精神,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全面提升派出所战斗力,努力开创派出所工作新局面。我们的派出所工作一定能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为西部大开发、西安大发展、灞桥经济腾飞创造最佳的
弱势新群体――中国警察
(不一定代表转文者的观点):建国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有9000多名民警牺牲,十几万民警负伤。特别是近20年来,全国因公牺牲的民警达6000余人,负伤10万余人。仅在2003年就有476名民警牺牲、6076名民警负伤,有人将此概括为:“时时有流血、天天有牺牲。”擒凶拿恶,不畏牺牲
在打击犯罪的第一线,面对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广大民警无所畏惧,表现出大无畏的革命英雄主义气概。2003年8月31日,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民警张杰明在抓捕盗窃犯罪嫌疑人时,被持刀负隅顽抗的犯罪嫌疑人刺成重伤。张杰明仍以顽强的毅力与犯罪嫌疑人进行殊死搏斗,并与战友一起将犯罪嫌疑人制服,而张杰明因伤势过重,壮烈牺牲,年仅31岁。
武汉市两名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在身着警服、表明身份的情况下依法对6名吸毒人员进行口头传唤时,遭到他们的围攻,他们捡起砖块朝民警的头部和眼部猛砸,几名女子也上来掐脖子、拳打脚踢。其中一女子用手机邀约其同伙。群众报警后,巡警和另一派出所民警先后赶到控制住了事态,将两名男子押上警车。不料,警车开出不到200米远,遭到30余名不法分子袭击,他们将两吸毒嫌犯强行抢走,将民警们从警车内拉出,继续进行殴打,致使二民警头部面部多处受伤。武汉30多名吸毒男女疯狂袭警案在社会上引起轰动,其中参与袭警者很快就落入法网。据统计,2003年,全国共有31名民警英勇牺牲在打击犯罪、擒凶追逃的第一线,有1078名民警光荣负伤。
抢险救灾,舍生忘死
在抢险救灾的战斗中,在血与火、生与死的考验面前,广大民警赴汤蹈火,舍生忘死,为保卫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曲壮丽凯歌。2003年11月3日,湖南省衡阳市发生特大火灾,94户412名群众被困。衡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官兵闻警而动,迅速赶到现场进行灭火救援。广大官兵置生死于不顾,奋力扑救大火,将全部群众安全疏散撤离火场,确保了受灾群众无一伤亡,而20名公安消防官兵却为此献出了年轻而宝贵的生命,其中年纪最轻的只有18岁。据统计,2003年,全国共有59名民警在抢险救灾中牺牲,有537人负伤。
薪低任重,超负工作
一线民警平均每天工作11至15个小时,平均3周才能休息一天。而在美国,警察年休假必须达到137天,否则违法。
警力不足导致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致使民警少有休息。长年劳累,积劳成疾,也是导致我国警察伤亡率居高不下的重要因素。但由于伤亡比例过高,有的保险公司却拒绝接受公安民警投保人身伤害保险。
据《兰州晨报》报道,在兰州雁滩区18名警察管12万人口,造成一年内发生盗窃案600多起。而根据广州媒体披露,广州三元里派出所共有民警54人,面对的是4平方公里的辖区地盘,及20多万人口(包括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平均每个民警要面对3700多人。从1999年至今,广州市共有28名民警在工作岗位上病逝,年龄平均不超过40岁。和繁重的工作不成正比的是警察的工资。对于警察的工资,社会上一般认为比较高,从数字上看警察的工资确实不低,比比十几年前警察的工资明显地提高。但是,一些民警私下谈到,不当警察是体会不到这份工资的不易,如果计算加班加点的时间,警察每小时的报酬立刻缩了不少水。我们来一个横向比较,同是国家公务员,工商、税务、海关等垂直领导的国家机关,其公务员收入是警察的1.5至2倍。
犯罪上升,百姓误解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而面对警察伤亡人数逐年增加,公安部应建议有关部门制订有关法律法规,对警察在执行公务时的人身安全予以特殊保护,对敢于恣意行凶、报复伤害警察的违法犯罪分子予以重惩,加重犯罪分子的负罪心理,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有关司法部门应该加大普法的宣传力度,利用现有的法律对见危不救、袖手旁观者予以惩处,为重塑我国社会传统道德形象、矫正社会公德观念做积极努力。
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警察对防卫手段不熟悉,不敢用枪支进行合理防卫,以致被罪犯所伤害,在这方面有许多辛酸的故事。所以在法律或法规上应该更准确地规定警察实施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范围、运作方式、防卫限度等内容。以便警察在犯罪分子危及个人或他人的生命安全时,敢于和善于运用正当防卫的法律武器。
同时,中国警察学会应该开拓对警察被害立法补偿研究,在我国现有抚恤政策的基础上,为制订更为合理的警察被害补偿制度提供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