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崇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整合群防群治力量的工作意见
关于进一步整合群防群治力量的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三基”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市群防群治工作,有效整合社会防控资源,发挥群防群治力量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巨大作用,保障社会政治和经济秩序的持续稳定,创建和谐平安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
正确树立“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理念,对各类群防群治力量进行优化整合,深挖社区防控资源,实现群防群治力量之间、公安机关与群防力量之间的最佳配置、最优组合,充分体现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的原则,提升警务效能,实现防控效能的最大化。
二、组织形式。
派出所辖区群防群治力量整合工作治防大队牵头,负责对派出所辖区群防群治力量整合工作进行统筹指导。派出所按照“属地管理,分类整合”的原则具体组织实施辖区群防群治力量的整合工作。
三、基本模式。
建立“统一指挥,分类整合,信息畅通,考核有力”的群防群治工作模式。
(一)统一指挥。
按照“属地管理、分类整合”、“确保一方平安”的原则,实行派出所属地管理责任制,派出所辖区内各类群防群治力量统一由派出所负责日常管理、指导和使用,责、权、利基本统一。
(二)分类整合。
根据现有的群防群治力量的职责任务和分工,进行分类管理和整合。即把各类群防群治力量划分为“维护街面治安秩序”和“负责内部安全”两大类,并明确相应警种对各类群防力量的管理指导责任。
1、负责维护街面治安秩序的群防群治力量:
(1)治保会巡逻队。由派出所负责辖区内治保会巡逻队的管理工作,并指定民警承担日常管理、指导、检查职责,抓好社会面治安防控工作。
(2)机动车占道停车场(点)守护人员。由交巡警大队指定民警承担日常管理、指导、检查职责,派出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牵头和落实防范及责任考核。
(3)“天网”系统监控人员。由办公室负责监控中心的管理工作,并指定民警承担日常管理、指导、检查职责,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和可疑情况,对各种监控情况进行处置。
2、负责内部安全的群防群治力量:
(1)保安。
(2)企事业单位内部保卫人员(含保卫干部和单位内部保安)。
(3)物业管理守护人员。
(4)居民院落门卫。
(5)机动车院内停车场(点)守护人员。
(6)流动人口协管员。
(7)义务消防队员。
上面所列七类群防群治力量以警务区为单位由派出所社区民警承担日常管理、指导、检查职责,抓好单位、小区、院落、场所等内部的安全及防范工作。
(三)信息畅通。
1、建立群防群治组织治安工作会议机制。派出所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辖区内“联勤警种”和各群防组织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会,通报辖区治安状况,制定工作措施,提出协同公安机关落实治安防范工作的具体要求。同时,听取群防组织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意见和建议。
2、建立群防力量培训交流工作机制。派出所要定期对各类群防力量和群防组织开展法制和业务培训,加强
对群防群治力量业务工作的指导,提高群防群治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整体工作水平。
(四)考核有力。
1、建立健全群防群治考核工作机制。以派出所为辖区,按“确保一方平安”的要求,对辖区内各类群防力量参与打、防、控工作的考核,实行以派出所为主与指导机关相结合的“双向”考核制度,以“辖区稳定、群众满意”为基本标准的考核办法,每月进行一次考核,并将考核情况分别报送辖区综治委和防范科。派出所根据考核情况对不称职的群防人员有权建议相关单位更换其工作岗位或直接做出解除工作关系的决定。
2、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督查工作机制。派出所要对各类群防力量和群防组织开展安全防范工作的情况形成日常指导、检查工作制度,督促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
3、建立健全群防群治评先创优机制。市局、派出所要对群防群治工作定期进行评估、总结、评比,表彰、奖励工作成绩突出的组织和个人,提高群防群治队伍的政治荣誉感和工作责任感。
四、工作要求。
(一)派出所要高度重视群防群治力量整合工作,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各类群防群治组织和落实各种防范措施,进一步夯实治安防范基础性工作。
(二)派出所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此项工作,争取支持,积极建立“政府领导、财政保障、公安管理”的工作体制,确保各类群防群治组织的良性发展。
(三)在群防群治力量整合工作中,派出所要结合本区域、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合方案,建立健全群防群治长效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完善的群防组织管理体制,确保群防队伍的长期稳定和发展。
(四)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类群防群治力量的职责任务,研究制定适应当前治安形势和工作需要的规章制度,完善对各类群防群治力量的考核奖惩制度,充分发挥目标考核的导向作用。
二00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第二篇:《关于健全协作机制整合基层力量深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榆甘政发„2011‟147号
关于印发甘草店镇《关于健全协作机制整合基层力量深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行政村、辖区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县综治办、计生局、公安局《关于健全协作机制整合基层力量深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相关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建立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和谐城关的目标,立足我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实际,正确把握流动
1人口服务管理新变化、新特征,积极开拓新视野、新思路。按照公平对待、搞好服务、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方针,切实落实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村(社区)为平台,整合基层力量,依托信息网络,落实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着眼长效机制建设,努力提高整体工作水平,实行“多方协作、多措并举、全面服务”的流动人口服务工作思路,全面开展流动人口“市民化”服务,推动我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落实流动人口“一站式”、“全方位”服务管理,实现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社会共同服务的工作格局。使全镇流动人口的组织网络、制度体系、管理机制、保障机制、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使全镇流动人口服务机制更加健全完善,服务管理措施更加有效落实,服务内涵更具社会化,职能部门配合更加密切,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三、主要内容
各行政村(居)委会要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全方位地为“新市民”提供优质的服务。要公开领导机构,设定服务项目,制定办事流程,规范完善中心站点的“新市民”服务窗口建设,全面推行“一站式”、“全方位”服务模式。逐步实现流动人口凭《居住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生服务、子女就学、住房政策、职业介绍、法律援助等方面实现与本镇居民享受平等权益,并履2行相应的社会和法定义务。
(一)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在全镇申办居住证,有效期内可以在全镇辖区内通用,变更居住地时到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登记。在《居住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有效期内,凡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在本镇范围内劳动就业、生活居住、社会保障、卫生保健、子女义务教育等服务及经济、政治、文化等权益方面,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保障和权益。
(二)全力维护流动人口享有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便民维权工作,公开便民维权电话,建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强化流动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援助,妥善处理流动人口劳动争议纠纷。积极开展针对流动妇女维权服务,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案件。
(三)全面推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共享。按照流动人口信息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相关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和变更等工作规范和信息考核办法,落实相关人员信息工作责任,实现信息的实时采集,及时更新。积极协调公安、司法、人口、人社、住建、教育、工商、卫生等部门,强化居住人口、出租房屋、旅馆业、劳动力市场、流动育龄妇女等相关信息的整理传递、综合应用,实现居住证、计划生育、劳动就业、房屋租赁等信息资源跨部门、跨系统共享,提高综合管理效能。
(四)努力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按照属地管理3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范围小区化、人员职业化、手段信息化”的流动人口“以房管人”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模式。积极在流动人口聚集区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及时掌握流动人口信息,积极探索流动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引导流动人口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政策。
四、工作任务
(一)充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领导机构
一是充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领导机构。镇上成立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吴贵军同志担任组长,办公室主任由周建武同志担任。
各行政村,要以计生专干、自管小组长和公安民警等人员为主要力量,组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小组。
二是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构。各行政村,要按照“有统一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办公人员、有经费保障”的标准,由村委会主任担任村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站长,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公安、司法、人口、人社、住建、教育、工商、卫生等部门人员组成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本区域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管理工作。
(二)规范整合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队伍
充实规范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队伍建设,负责和完成好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录入和更新工作。明确相关的工作内容、任务和要求,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服务中心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按照统一领导、统一任务、统一管理、统一培训、4统一持证上岗的要求,切实履行好服务职责,确保流动人口“新市民”服务管理工作正常运转。
(三)明确各相关部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职责镇、村综治、人口计生和公安部门要通力协作,紧密配合,加强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核查工作。按照“统一行动,共同采集,各取所需,分别录入,相互对比”的原则,合理利用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库和警务综合信息平台,做好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录入和更新工作。村、社区流动人口信息工作由村计生干部、公安派出所民警、计生专干和村民小组自管小组长入户采集;对于不让入户、不提供证件及相关信息的,由公安民警协助村干部入户采集。平时要靠村委会、村社综治组织、单位保卫组织、群众自治组织以及用人单位等群众性力量,随时提供流动人员变化情况,确保流动人口信息获取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经常性服务管理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镇、村、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一般情况下,每月召开一次全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联席会议,通报有关情况,研究解决问题,部署安排工作,落实工作措施。
二是建立健全流动人口信息定期比对核查制度。为实现流动人口信息的动态管理、资源共享和合理利用,镇计生办要及时同县人口局与公安部门定期进行流动人口信息比对核查工作。一般情况下,每半月比对核查一次,每次比对核查结束后,都要及时、逐级、分系统上报结果。
5三是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督查考核机制。镇计生办要经常深入村社,了解掌握各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情况。要把流动人口信息的定期采集、核查、上报情况,“新市民”服务管理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保障。要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的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综治工作、平安建设及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要强化财政支持力度,全面落实流动人口“新市民”服务管理中心建设办公经费,认真解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面提高流动人口“新市民”服务能力。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和借助各种宣传渠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建设的目的意义、任务要求、服务功能,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配合默契、参与的良好局面。定期编发简报,宣传报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工作动态、经验,扩大流动人口“新市民”服务管理的社会影响。
(三)突出重点,稳步推进。要突出抓力量整合、抓教育培训、抓维权服务“三个重点”,发挥整体功能;切实培养一支政策法规的宣传队,流动人口服务队,社会治安的信息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坚持“市民化待遇,亲情化服务,人性化管理”,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督促,分类指导。镇计生办要经常深入一线对村开展“新市民”服务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指6导,认真帮助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各个阶段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积极推广典型经验,促进流动人口“新市民”服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
主题词: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意见
甘草店镇人民政府
2011年8月3日印发15份
上花岔乡关于健全协作机制整合基层力量深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常志迈副组长:张
磊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民政部
2015年10月8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