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点示范工程创建意见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市**-2010年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划》(**发〔**〕6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发〔**〕62号)精神,进一步探索基层党建工作规律,不断总结基层党建工作经验,大力培育和推广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全市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街道社区、非公有制企业和农村基层党组织范围内,深入开展“百点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总体目标,按照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五好”要求,通过有选择性地扶持培植、有重点地规范指导和有针对性地创新提高,努力培育一批特点鲜明、作用突出、影响广泛的基层党组织,并充分发挥其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全市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的整体提高,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争取用两年时间,在全市建成100个基层党建示范点,其中市级机关党组织10个,镇机关及事业单位党组织10个,社区党组织10个,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30个、行政村党组织30个和各类党员服务中心10个。

入选“百点示范工程”的基层党组织必须达到“五好”要求,具有标杆引领作用。

一是领导班子好。党组织领导班子健全,结构合理,职责明确,团结协作,能较好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保证作用;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出色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决策民主,议事规范,执行落实到位;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班子成员严以律己,廉洁勤政,作风踏实,在群众中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二是党员队伍好。注重加强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党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素质不断提高;党员先进性意识强,能够爱岗敬业,团结凝聚群众,在本职岗位和日常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党组织工作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党内集中学习、“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等制度落到实处;整合各种社会资源,依托各类有效载体,引导党员深入开展具有鲜明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党建工作充满生机活力。四是工作业绩好。党组织开展的工作和举办的活动,能有效地服务和促进中心工作,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明显。五是群众反映好。党组织的工作措施符合群众意愿,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群众的支持与拥护。

三、组织实施

1、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是进一步推动我市基层组织建设整体上水平的重要举措,各镇(区)党委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目的意义,切实摆上位置。对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镇(区)党委主要领导既是组织者,又是带头者,既负有领导责任,又要带头承担具体指导职责。要亲自挂点联系,亲临一线指导,亲自帮助协调解决示范点建设中遇到的问题。要充实创建工作力量,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创建工作,切实解决好有人管事和能管好事的问题。要加强协调工作,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参与示范点建设,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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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年12月份,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核评审小组,对申报单位逐一检查验收,并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每年确定50个基层党建示范点,适时命名授牌

五、命名表彰

经考评确定为**市级基层党建示范点的党组织,由市委统一命名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配套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