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会议教育联系制度

为加强对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的领导,根据中央颁布的《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的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党员教育联系会议(以下简称联系会议)是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党员教育工作的议事机构。市联系会议成员单位由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等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吸收其他相关单位参加。市委组织部为市联系会议牵头单位。

第二条联系会议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员教育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研究制定全市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对全市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和督促检查;

3、听取全市党员教育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4、研究全市党员教育经费使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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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联系会议的议题,应在每次会议前的一个月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商议确定。各成员单位要做好充分准备,拿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联系会议议定的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会议确定的事项,市委组织部负责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在下一次联系会议上予以通报,或通过其它形式予以反馈。

第七条联系会议日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组织组负责,各联系会议成员单位的相关职能科室为联系会议联络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