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教育系统综治和安全(平安建设)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教育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更好统筹教育系统安全与发展两件大事;精准研判校园安全重点工作,狠抓校园安全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成果,确保校园和谐稳定,为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有效保障。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学校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2022〕*号)等文件要求,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锚定主体责任、制度措施、隐患整治三个“狠抓”,以“十四五”时期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抓手,健全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机制,提升校园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筑牢校园安全防线,突出重点领域治理,强化安全宣传教育,营造安定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市教育系统围绕“保安全稳定,创平安校园”的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增强校园安全工作的政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进一步提升安全工作素养,进一步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强化各项管理措施落实,更加筑牢安全工作基础,确保全年无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三、工作措施

(一)深化校园安全理论学习,强化政治自觉

1.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专题学习,并纳入全体教职员工年度学习培训内容,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2.深入贯彻落实安全法律法规及上级部署要求。学校书记、校(园)长和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具体管理人员要带头学、深入学,真正学懂学透《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学校安全条例》《**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法治思维;要坚持“逢会必讲安全”,及时组织教职员工学习上级安全工作文件及会议精神,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完善校园安全管理机制,强化责任担当

3.强化全员安全责任体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明确书记、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同志、分管部门负有直接责任,明晰全体教职员工的岗位安全职责,真正做到责任到岗、到人、到事,实现校内安全管理全员化、网格化。

4.压实各级安全主体责任。逐层签订综治和安全工作责任书,进一步细化完善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并按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发展理念,坚决遏制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完善风险隐患防范措施,强化处置能力

5.完善安全风险防范机制。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至少组织进行1次综合研判,总结、分析、部署学校阶段性安全稳定工作,全面掌握本校安全稳定工作状况。建立动态监测和分析机制,健全学校风险评估和预防制度,提前发布安全预警,早部署、早安排、早防范,提高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全面防范各类安全风险。

6.完善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实行闭环式管理;对涉及敏感时段、敏感节点、敏感人员信息要密切跟踪监测,对重要信息要及时报告市教育局。

7.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机制。要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发生安全事故后,要迅速启动预案,学校主要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学校要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不得出现隐瞒不报、谎报、漏报、迟报现象。

8.完善舆情有效应对机制。要高度关注校园安全舆情应对工作,加强和公安、宣传、网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敏感言论、不当言论;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巩固校园“三防”建设,强化基础能力

9.加强“人防”。学校安全管理机构要真正履职尽责,坚决杜绝“击鼓传花”,坚决杜绝安全管理措施“写在纸上、贴在墙上、说在嘴上,没有落到实处”。严格落实治安保卫制度,对进校人员、车辆进行查验登记,做好校内执勤、值班和校内巡查工作,着装持械上岗;定期组织开展安保业务培训,提高防范能力和水平。加强群防群治,扩充“护学岗”“‘1+n’文都义警”队伍,充分发挥校(园)警务联络室作用,提升“护学”质量。

10.加强“物防”。学生在校期间严格实行封闭管理。校门口规范设置防冲撞设施。教学楼、学生宿舍、图书馆等临空面位置要安装安全防护措施;配足配齐“八件套”护卫器械;定期对防护、防御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保零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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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强化检查督导考核,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28.强化检查督导。坚持日常安全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健全完善督导检查、督查通报、落实整改、限期反馈等工作制度,坚持“四不两直”工作法,提高督查效率效能。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挂牌整治,实现督导检查与隐患整治、规范管理、督查通报、绩效管理有机结合。

29.加强目标考核。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作为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对安全管理工作存在机制不健全、责任不落实、人员配备不到位、设施不完善、隐患整改不及时等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学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约谈、督办。将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学校常规管理和学校领导班子工作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晋职晋级、管理监督和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对发生安全事故、发生影响较大信访事件、网络舆情事件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