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资助政策

教育资助政策

(一)国家经济困难学前一年幼儿补助生活费

1、政策内容。国家为普及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对经济困难家庭学前一年幼儿补助生活费。

2、补助对象。孤儿、单亲,或因父母、本人残疾、自然灾害致贫以及计划生育困难户、双女户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前一年幼儿。

3、补助标准。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25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750元。

4、申请补助程序。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村委会、镇政府出具证明,报学校组织评审、认定,并公示七天无异后,报送县教体局审批。

5、补助方式。经幼儿家长签字,由学校将补助费直接发放到幼儿家长手中。

(二)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1、政策内容。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2、补助对象。孤儿、单亲,或因父母、本人残疾、自然灾害致贫以及计划生育困难户、双女户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中小学寄宿生。

3、补助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天4元,全年按25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天5元,全年按25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1250元。

4、申请补助程序。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村委会、镇政府出具证明,报学校组织评审、认定,并公示七天无异后,报送县教体局审批。

5、补助方式。由学校按照标准以饭票、“代金券”等形式,经学生本人、家长签字认领,直接兑现到学生手中。

(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

1、政策内容。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营养膳食补助。

2、补助对象。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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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助标准。每生每年补助1500元(每生每月150元)。

4、资助程序。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递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学校组织评审、认定,并公示七天无异后,报送县教体局审批。国家助学金主要补助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用,寒、暑假和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等期间不享受国家助学金。

5、资助方式。国家助学按月发放,由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直接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严禁将助学金变相为奖学金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