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林业改革成败及原因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它为人类提供木材左保持水土、涵养水分、净化空气、美化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必不可缺的自然条件。所以,发展林业是有益于社会、造福于人类的伟大事业。过去由于一度推行‘左”的政策,‘使我国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造成生态系统的恶性循环。历史的教训是深刻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锦屏县房行林改革,,既有成幼经验,也有关败教训。笔者试图总结此经脸教训,_并探索其成败之由,供林区参考。

一、改革先行迎来林业中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锦屏县委道循实事求是,.解放思想的精神,闻风而动,在林_业上大胆推行改革,给古老的,“杉木之乡”带来了勃勃生机,、迅速走上中兴之路。锦屏县的林业改革概括起来有两条,“条是调整了不适应林区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另一条是调整了林区的管理体制,确立以林为主的生产方针,发摔少数民族林区的自主权。在调整林业生产关系方面,锦屏县狠抓了林业尹三定,工作,以解决林区发履生产带有根本性的林权问题。这是党在林区总结建国以来林业建设的径验教训,二肃清“左’的影响而作出鲍一项重大治本措施。建国以来,锦屏县山林权属几经变化。玉先2年实行土地改革,一没收地主山林分给农民,政府宣传谁造谁有政策,发放贷款,发动广大林农植树造林。群众热愉高涨,一出现了一批互助组和个人造的人工杉林;1957年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宜布将山林入社,一林权由个人所有转为合作社集体所有;1958年建立人民公社之后,亩于在所有制问题上,强调公有程度越高越好,规模越大越好,大刮“共产风”‘妇硬搞穷过渡,、r在建设国营林场时,把一部份社队的集体山林划为全民所有。在一些森林资源丰富的社队,强制建文国营伐木场,大举砍伐森林。许多公社取消社员入社时的林价,搞林木先偿入社:1961年,开展“四固定”工作,不管山林是哪队造的,被作为与生产资料的土地一起,就近划给所在的社队所有。由于不断破坏谁造谁有的基本政策,林权多次变更的结果卜国与社之l’gl,社与社之间,队与队之间山界不清,形成林无主、主无权、权无利的混乱状况。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把林农在‘房前屋后造的林木,50年代划给农民的少数自留树、嫁妆树、棺木树、果木树,一当作资本主义尾巴,通通割掉。林权之变化无常,政策之极不稳定,再加上史无前例的文革运动十年浩劫,造成锦屏林区的经济萧条,林业不振,人民生活贫困,•外出乞讨者甚多的困难局面。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锦屏县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从玲斜年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确定山林权属、划定自留山、制定山林管理责任制的“三定”工作。这次林业“三定”,以稳定山林权为主,不是重新划分林权。锦屏在山林所有制上,存在着全民所有制,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和社员个人所有制三种形式_。在“三定”中,明确了国营、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林权界限,做到四抵分明。划定自留山,_采取按户划,每户纷3至5丸_…「昵确自留山土地归集体,使用权归社员,长期不变;社员在发证后3年内,在自留山造林,林木永远归社员所有、自…留山上的林付产品,林粮间作收人归社员所有‘不许不造林犬开荒种农作物。

对原有山林的管理责任制,.因地制宜,不搞竺~刀切”、。集体山林管理责任制概括起来有五种形式:区、‘社、队林场专业管砂大从所有生产队管:生产认所有作业分管;生产队所有分户队、组管;大队所有专业户管矿在这五种形式今,主要的发展趋势是发展联户林场和专业户承包造林为主。不论采取哪种管理形式,管理者只有管护权,没有采伐权。对于管理者的报酬,除县有规定应返还的钱粮外,采伐冰材收益时,按山价认尹2、7比例分成。即1。肠归原山权队,20帕留林场扩大再生产和兴办集体福利事业,7心肠按各自投工数分配,专业户承包造林,权属归集体。山价按远近、一易难程度实行从9,

2、尽分成,即集体占1、2成,个人占8成。搞好“三定”,调整了林区生产关系,实行了林业生产责任制,广大林农发展林业的内在动力如火山爆发,为锦屏林业起飞创造了前提条件。在改革林尽的管理体制方面,锦屏县委作的大量工作,可以归纳为下列几个方面:

1.在指导思想上,冲破竺左”__的侄婿,确立以林为主的方针。_锦屏县是一个八山一水半分道路半分田的山区,耕地面积少于村庄道路面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长期推行“以粮为纲”的方针,、束缚了锦屏各族人民的手脚,限制了发展林业的经济优势,导致了群众生活的贫困。早在1964年,锦屏县委就提出:“我县各族人民的主要任务,是千方百计地为国家增加森林资源,完成国家生产任务。在一手抓粮,一手抓林的思想指导下,把林业生产纳入议事日程,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因地制宣地发展林业生产,扩大森林资源”。在此思想的指导下,诞生了全国著名的魁胆林场。‘在三中全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触舞下,锦屏县委终于冲破“左”的梗桔;于1979年正式提出:“为了正确地、完整地贯彻执行农林牧副渔同时并举和‘以粮为纲,全面发展,因地制宜,适当集中,的方针,结合锦屏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我县应执行以林为主、林粮牧结合、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的生产方针。”8年来,经过实践的检验,以林为主的方针是完全正确的。

2.争取经营木材的部份自主权-1976年,锦屏县委在《关于林业发展和问题的情况报告》中:建议“在保证完成国家下达的木材生产计划和不毁林的前提下,要求省、州给县对等外材、杂材、边材、梢头枝丫、、五把一杠、间伐材的利用和使用权”;1979年县委在((关于林业若干问题的调查报告》中要1求“省、州适当给县对等外材、小规格材和间伐材处理利用前机动权”。‘19的年一4月,在省人大五届二次会议第82号提案中,锦屏县委领导提出:“为了加速林业建设*给农民以实惠,几解决林粮矛盾,使林区农民很快富起来,要求在国家商品制材任务中安排1。肠到15肠的自主权”。1980年,省委省政府终于批准锦屏县有15肠木材的自行管理权,1983年则明确为30佑的自主权。对搞活林区经济发挥了重大作用。

3.以木换粮,解决林区历史性的缺粮问题锦屏县的耕地面积仅占全县面机的5.3肠,年人均口粮在400斤左右徘徊,每年缺粮大约五、六百万斤。常年处于“过了年关闹粮荒、四处找粮或逃荒”的被动局面。群众的历史性的缺粮问题,是长期以来压在县委头上的千钧巨石。锦屏县在获得自主权之后,首先考虑用来解决群众的吃饭间题,大胆地冲破以物易物的禁区,向外省产粮区进行以木换粮。自198。年至1985年间,年均换粮八、九百万斤,一个缺粮县变成了余粮县。锦屏县对粮食采取三种返利于民的形式:一是直接用于林业生产补助;二是以每斤一角六分五的价格供应农村缺粮户;三是供应无户无粮的劳动者和市场饮食亚。群众高兴地说:“有了换粮材,甩了讨饭棍”。锦屏社会呈现出安定团结的新景象。

4.提高营林补助,贯彻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解放后,我国硬搬苏联的林业经验,走的是重森工经营林的道路。锦屏县全是人土、造林,若轻营林,就不能对林业扩大再生产。由于林禾生长周期长,资金周转慢,其绩效凝结在最终的商品材上,林农造林长期不能得利,维持生产者本身的再生产都很困难,自然会失去发展林业生产的积极性,这是阻碍林业生产发展的原离之一。随着党的农业经济政策的放宽,锦屏县获得了渴望已久的自主权,县委把自主材重点用于营林建设。徐了以木换粮之外,将其议价出售,一返利于林、让利于民。首先用于保护抚育好现有林,其次用于更新改造好残次林,还要用于加速绿化荒山荒地。在具体作法上,对营林全过程的劳动工种制定了14项21个补助标准。完成定额指标,并经严格验收合格之后,从建立种子园、造林、幼林抚育直到护林,开防火线、扑灭山火等,都依据其所耗劳动量的多少和技术的高低,给予相应的钱粮补助。有了粮和钱,人心安定,热情高涨,•林业生产欣欣向荣。

5.自由买卖青山,体现谁造谁有的政策林木生长周期长,林农担心政策多变,自己是否能享受劳动成果,仍持怀疑态度。林木作为有生命的商品,亦如农民饲养的禽畜。林农反映:马牛鸡猪从小到大都可自由买卖,为什么禁售中幼林。县委认为森林就是林农的“绿色银行”,他们把人力、物力、财力投资子造林,当然也有权“定期”或活期使用,即可自由出卖或转让青山。198。年至t983年期间,县委领导向中央及省州有关部门陈述此见解犷要求赋与林农自由处理中幼林的权利。1984年颁布了《贵州关于进一步放宽政策搞活林业经济若干问题的规定》,其第五条云:“在自留山、承包山上的中幼林,允许折价转让,可以转让给国家和集体,也可以转让给个人。”这年锦屏县魁胆村把300亩杉林,折价57000元,转让给县林工商联合公句,砍伐之日按转让时所计测的木材蓄积量交公司,其增殖部份仍妇管理者所有。因为责权利分明,所以生产者始终精心管护,即令在1,此年的“两乱”风猛刮之际,魁胆的许多成片杉林毁于一旦,此林却完好无损。

因此,1984年7月,林业部副部长王殿文在林业部搞活林区经济会议上指出:“贵州省在这方面先行一步,f二气明确了林业生产的全过程就是商品生产,按照价值规律要求,允许买卖青山,中幼林折价转让。这些规定深得民心,有力地促进了林业生产的发展”。石.发展林场,建设社会主义林业基地从60年代开始,锦屏县委在逐渐形成的以林为主的思想指导下,一直在探寻集体林区发展林业生产的组织形式。根据“杉木王”王佑球“要得树长大,三年不离锄头把”、“要得树子钱,必须给木眠”,从而创办集体林场,进行精心管护的先进经验,县委在发动各族人民大面积造林的同时,本着‘造一片林,留一批人”的原则,组织群众创办林场,加强幼林抚育和森林管护工作,将造林的成材率普遍提高到_90肠以上,真正做到青山常在,永续利用。锦屏县的实践经验证明:集体林场是发展林业生产的一种好形式,是造林护林的基础。凡是林场办得好的地方,荒山就绿化快,山林也保护得好,造林见林,发展了森林的后备资源;反之,几是林场办不起来或者办得不好的地方,林造得少,破坏严重,生态系统演变为恶性循环。所以,为了建设社会主义的林业基地,必须在全县办上千个林场,做到乡乡村村都有自己的林业基地。在各级党委的重视下,随着林业体制改革的健康发展,锦屏县的各级林场如雨后春笋,蓬勃兴起,1980年仅有林场95个,场员1224人;至1984年发展为各种形式的林场603个,场负6775人。林场增加了5点3倍,人数增加了4点5倍。

以上六点,是锦屏县进行的带有开林性和创造性的改革措施。此外,还推行引资联合造林,兴建林区公路,试办林工商,建立系统的防火护林的组织和措施,都取得了重要的经验和成绩。锦屏县积极推行林业改革的结果,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造林面积大幅度增长,1979年造林12473亩,至i仑84年为11366。亩,比1979年增长8倍,向国家交售木材逐年上升,1979年交鲁木材74启62立方米,至19以年为95662立方米,增长了27.7肠:县财政收入显著增加,1980年为305万元,至2084年为413元,增加34肠:lij林火灾急剧减少,r979年受灾面积12000亩,至1984年为4245亩,下降了64.6肠,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城乡人民生活有了显著改善,以1983年为例,人均口粮为613斤,农民纯收入人均230元,比198。年的人均收入增长55、4呱,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就基本解决了锦屏县各族人民的温饱问题。纵观锦屏林业改革,具有如下特点。

1.起步早。十一届三中全会恢复了党的实事求是的原则之后,锦屏县委闻风而动,冲破禁区,大胆改革,自1979年至1982年的短期内,确立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在南方林区率先取得改革成效。

2.难度高。林业是一个复杂的经济结构,如何改革,当时中央尚未制订完整的林业改革方案,迄今仍是一条短腿。

六、七年前,县委着手改革,除了贯彻中央的林业“三定”政策之外,尚无成功的模式可以效法,全凭他们在几十年林业工作中所积累的经验,大胆探索,其难度是可想而知的。县委上靠领导支持,下赖群众智慧,攻克重重难关,改革初见成效,为南方林区提供了宝贵经验。

3,风险大。改革就是破旧而立新,除弊而兴利,必然充满矛盾和斗争。改革者在肩负起历史重任的时候,也承担着种种风险。改革就要冲破禁区,触动某些不适应林业生产的方针政策,稍一不慎,就会失足陷井。县委领导在改革中动用育林基金和更改资金,砍伐公有林用于林区建设,虽有利生产、顺应民心,却要承担身受党纪和政纪处分的风险。

4.团结好。领导班子的团结,民族的团结,是民族地区取得经济建设胜利的根本保证。锦屏县委的领导班子是一个团结的班子,班子内各民族干部之间的团结是亲密无间的。在改革中,保持着认识的统一,步调的一致。锦屏林业的蓬勃发展,引起中央林业部的重视。1983年8、9月间,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原林业部部长雍文涛同志考察黔东南林区,写成《坚持搞活经济是集体林区治穷致富发展林业的根本道路》。充分肯定了锦屏开拓的以林养林之新路。后经万里、姚依林同志批示,改题为((杉木之乡的中兴之路》发表于人民日报。正因如此,1984年7月林业部搞活林区经济会议在锦屏召开。锦屏的改革经验在南方集体林区产生了重要影响。

二、政策失误,由中兴膝转衰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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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控制,微观搞活,是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原则之一。把它具体应用于林业体制改革,就是山上管严,山下搞活,两头控制(控制山上采伐与运输出境),中间(流通一)放宽‘宏观控制,即体现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必须发挥主导作用,锦屏林业的计划经济首先要求森林资源的消耗量绝不能超过生长量,所以对山上的采伐量和运输出境必须从严控制。微观搞好,即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充分发挥商品经济的积极作用,搞活经营流通环节,佩进商品生产的发展,以激发林农的生产积极性。锦屏县在第一阶段的改革中,宏观控制十分重视‘、鉴于森林资源少,生长周期长,供需矛盾突出,社会上潜伏着许多可能导致乱砍滥伐的因素,锦屏县严格执行采伐“一本帐”计划。凡是国家统购材,地方自主材,集体或个人自用材以及单位采伐自有林木,均须按照木材采伐量小于林木生长量的原则纳入国家采伐计划。为了严格执行计划,由林政部门严格控制山_l的采伐量,不许无证砍伐。同时通过发放木材出境证,堵塞原木和板方的非法出省。加强了依法治林,乱砍滥伐的现象大大减少。第二阶段实行山林分户经营之后,县林政管理部门,林工商公司、州水运局顿成鼎足之势:林工商与水运局无视计划,争相抢购,林政部门失去了控制权利。省内外经营木材的单位、木材老板和二贩手乘机深入林区乱收乱购。、林农分林到手,普遍存在唾需变木为钱的发家思想,见生财有路,便千万把斧锯涌向森林,演成一幕严重破坏森林资源的悲剧。林权混乱哪你争我夺,又演成一幕幕的械斗与流血事件。

5.改革必须让“包”字上山,“包”字进林

在林业改革中,概括起来是在放、分、包三个字上做文章。放,即放权于民。林业“三定”,就是一个放权于民的政策。对自留山,责任山都规定了明确的政策界限,.不宜轻易变动。分,即分山于民。胡耀邦同志的几次讲话,《人民日报》刊载的有关文章,在谈到分山时,都把分山限制在荒山疏林地的范围,有的分20肠,荒山多的可以分到50肠,特别指出不分成材林、中幼林.包,即实行承包责任制。在林业部搞活林区经济会议上,强调“包”字上山,“包”字进林。要搞多层次承包,既要“包”给千家万户,也要推行联户承包、专业队组承包,要让个人、集体、国家一齐上。锦屏县的第一阶段改革,是在通过林业“三定”健全和完善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之上,一方面根据县情,以每户3至5亩的自留山分给广大林农另一方面推行以“包”字为核心的山林经营管理体制,在林场实行责任承包,产品绩效按一二、七分成,山价一,集体二,承包者七。专业户、组、队承包,其绩效则二按、八或一、九分成,集体得一至二成,劳动者得八至九成,均体现了林农得大头。这一措施是可行的,是有利于林业生产的。第二阶段锦屏县推行山林分户经营,将“三山”变一山,都变成了自留山。只有一个“分”字,而无“包”字,不论森林或荒山,也不论林场或集体山林,一律均分到户,林主具有对林木的支配权。结果造成林权混乱,管理混乱,.砍伐绿乱,收购得乱’人心混乱,社会混乱。林业搞“活”了,活而失控,无所制约,于是走向了反面。目前,锦屏县全面地总结了林业改革的经验,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稳定了林业牛产的总体局势,并发动群众加速改革的步伐,决心把锦屏的集体林区建成社会主义新型的速生丰产林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