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民工返乡就业的提案内容及

县委召开中心学习组(扩大)会议谢瑞武朱建生周德洪等出席

成都市获批“试验区”后,双流如何抢抓新的发展机遇,进一步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县委根据市委中心学习组会议精神,于9月1日,在县委五楼会议厅,召开了中心学习组(扩大)会议。有关专家作了题为《新农村建设国际比较研究最新成果》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及林产业发展》的专题报告,会议对《双流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讨论稿)》进行讨论。县委书记谢瑞武作重要讲话。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建生,县政协主席周德洪,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县总工会主席、正兴镇党委书记周先毅,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任忠,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波,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贺欣,县委常委、武装部部长应柏君,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何勋,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刘光强等县领导出席会议,何勋主持会议。

会上,教育部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比较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国家级农村问题研究专家李水山在专题报告中,结合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际,对韩国新村运动的核心内容进行分析和比较,提出了我县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理论依据和发展方向。四川省林业厅林改办主任周宝中就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背景、意义、内容、范围、原则、目标及规划等进行了深入讲解,并对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出建议。据了解,我县现有林业用地面积18773.7公倾,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一、林权纠纷不断等问题,制约了林业的发展和林农的增收,导致林业生产力水平低,林区发展落后,林农收入偏低。双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势在必行,这是加快林业发展、振兴林区经济、促农增收的根本途径,是我县深入实施以“35223”为核心的统筹推进“三个集中”发展思路的延续和完善,为我县统筹城乡发展提供新的空间和有效载体。为深入推进此项改革,我县出台了《双流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讨论稿)》。《工作意见》内容主要为:推进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内容和改革范围;改革的主要措施和总体安排等。与会人员组成8个组对《工作意见》进行了讨论,并形成了修改意见。

谢瑞武就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林权制度改革两项工作进行了强调。他提出,要虚心借鉴外国和外地先进经验,进一步提升我县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水平。首先要充分看到已经取得的成绩,增强工作信心。2005年“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作拉开序幕后的一系列实践证明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思路符合中央、省、市要求,工作成绩较为显著。同样,在成绩和荣誉前不能自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谢瑞武指出了不久前我县在检查推进“三个集中”中发现的问题,要求

2相关部门、镇(街道)对照检查,两月内整改完善。谢瑞武要求,在今后工作中要更加注重新农村核心价值的培育,更加注重尊重农民意愿,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更加注重环保和农村金融创新;更加注重乡风文明,着力提高农民和村组干部的素质;更加注重社会事业的发展;更加注重产业支撑;更加注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形式的活泼、新颖和参与广泛性;更加注重体制机制的创新。就林权制度改革,谢瑞武强调,抓住机遇,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林业产业发展,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更强的产业支撑。林权制度改革意义重大,高度重视迅速抓住此次机遇。双流具有发展林业的有利条件,必须因地制宜、工农互动,在发展林业产业上有所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