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渝东北特色经济走廊产业合作示范园区 合 作 协 议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长江上游特色经济走廊建设,立足渝东北当好标杆、连接都市区跑好首棒、共绘“同心圆”建好示范的发展方位,实现思想观念的“大提升”、推动重点工作的“大提速”、谋求合作领域的“大拓展”。双方决定充分利用优势互补、加强产业集聚、构筑高质量区域经济新格局、共建“渝东北特色经济走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战略合作协议。
一、合作原则
(一)互相尊重,合法合作。在合作的过程中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或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合作的行为。
(二)优势互补,平等合作。立足各自比较优势、立足现代产业分工要求、立足区域优势互补原则、立足合作共赢理念。
(三)相互支持,长期合作。双方建设长期、稳定、优先的重要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相互倾斜资源调配和政策措施,扎实有效推动合作项目,实现长期合作。
(四)诚实守信,互利合作。双方本着诚信为本的理念,务实高效地履行各自的职责义务,实现共同发展、互利双赢。
二、主要合作内容
(一)园区发展协作
立足长寿区经开区和垫江县工业园区,加快推进园区平台发展,加速签约项目落地、助推在建项目投产达效、引导存量企业转型升级。
(二)共建“渝东北特色经济走廊”
推动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合力提升园区集中度;攻坚主导产业,打造特色经济,以高端、智能、低碳为方向,以集聚、创新、融合为路径,以建链、补链、壮链为关键;共享园区发展成果,探索双方园区“双子星”合作模式,共同争取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等支持政策,联动建设国家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示范区,共同创建渝东北特色经济走廊,携手打造渝东北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
(三)共享大数据智能化成果
充分发挥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试点的优势,推动双方大数据智能化成果互相推广运用、互利共享,每年开展2次以上数字经济发展交流推进会,共同为两地产业赋能添彩。
(四)招商信息共享
在招商活动中,有适合对方园区产业发展的招商项目、客商信息等,双方应及时主动地向对方进行推荐共享。每年不定期开展联合招商工作。
(五)企业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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