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一岗双责”、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八项规定、转变作风及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述责述廉报告
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能积极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现将一年以来履行“一岗双责”、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八项规定、转变作风以及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情况
(一)抓好分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做好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的单位提出廉洁行政要求,要求依法审批,一年来没有出现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同时在分管的干部人事工作中,严格遵守组织部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进行干部选拔作用。没有出现违规用人的现象。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与监管情况。加强与分管的中层干部谈心谈话,今年先后与分管科长进行至少一次以上的廉政谈话,对重点科室还专门提出了提高服务质量,开展优质服务的具体要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多次受到政务服务中心的肯定。
(三)积极推进预防腐败情况。积极参加局纪检组安排的各种预防腐败教育活动。特别是安排的警示片的观看,警示案例的学习,并积极撰写了心得体会。同时积极配合纪检组开展风险点的查找和预防措施的落实工作,做到预防腐败措施到位。
二、遵守党的纪律情况
(一)政治纪律方面。不断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条规定以及区委的相关规定,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加强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和宣传贯彻,结合精准扶贫工作,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进乡镇村户和田间地头,提高贫困户对十九大精神特别是有关“三农”精神的知晓率,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二)组织纪律方面。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在参加党组会时向局党组提出自己的合理化建议或意见。作为分管人事工作的分管领导,严格按照干部选人用人的有关规定开展推荐、考察、党组研究决定、公示、报告等程序,做到公正选人用人。对分管工作安排部署和决策时,充分听取分管工作人员的意见。对重大事项做到请示汇报,凡涉及财务、人事的重大事项都严格坚持先请示再执行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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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改进作风,做到严以律已。能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始终把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当大事、要事来落实,按照“标准要更高、要求要更严、效果要更好”的廉政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和政绩观,慎用权、用好权。
(三)防微杜渐,做到远离“红线”。在工作中,能以身作则,不接受别人的现金、礼品等,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制度规定,经常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精神状态,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防微杜渐,不搞特殊化。对配偶、子女、亲戚朋友和分管工作人员能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不该拿的不拿,远离腐败“红线”,树立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及局机关广大干部职工的大力支持下,各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深感与组织和同志们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学习不深不细,经常以没有时间忙找理由;对分管股室人员的学习教育引导多,批评少、督促少;调动分管干部职工积极性的方式方法还不够灵活多样,对大家关心得少、体贴也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狠抓学习,严格要求,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来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把所有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去,用心干事,用心进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