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领导干部个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党的纪律等述责述廉报告
按照2020年述责述廉工作要求,现将本人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党的纪律等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一)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情况。
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落实工作,开展专项整治等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持续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抵制各种“低级红”“高级黑”,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情况。
(二)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推动落实情况;坚决反对腐败,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情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情况。
(三)推进作风建设情况。
定期分析、研判公司队伍作风建设形势和问题,不断完善职业风险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公司作风建设的常态化机制,做到作风建设常抓不懈。按照要求,认真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治理工作,在治理工作中突出主题,聚焦‘四风’,防范于未然。
(四)加强教育监管情况。
不断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坚持同公司员工谈话谈心,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规党纪,对公司中层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开展经常性地督促检查,做到随时提醒和告诫。
认真落实中心党组研究布署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经常分析公司工作方面的廉政建设情况,与公司中层干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按季自查,并与年终考核挂钩。按照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要求,一方面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另一方面抓好公司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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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自觉践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按时、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教育管理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利用职权或影响力谋取利益。配偶、子女没有在职责范围内从业、经商的情况。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