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权利与义务心得体会

认真理解和掌握共产党员权利与义务的本质,用一个党员标准要求自己,有所为有所不为,在新时期新阶段,我们才能真正做到重于泰山。下面是第一带来的党员权利与义务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党员权利与义务心得体会范文1通过在学校党校初级班的学习,我认识到作为一个合格共产党员应具备的诸多优秀品质以及怎样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

首先,一个想成为党员的入党积极分子,应明确基本的共产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具体包括: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联系自己的实际情况,对比共产党员应履行的前两项基本义务,回顾过去,展望未来,我深刻体会到,作为一个土木专业的国防生,虽然我已经做过一些具体事情并且也已开始着手准备进行另一些实际工作,但我所做的,仍远远不够。在理论修养方面,通过一个月的认真学习,我对中国共产党的章程及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经济建设,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重新有了深刻的认识。从自身出发,在内心里,对学习的思想,产生了认同和共鸣。但积极学习的同时,我也感受到某些方面的欠缺,集中体现在工作当中的积极性,调动自己的活力和精神,增强自己的集体感和归属感方面。在剩下一年生活当中,如果还有机会,我会竭尽全力改进不足的地方。

假如说党员履行的前两条义务是从思想方面提出要求,那么剩下的六项义务则是从实际行为角度对党员进行约束,它认为一个合格共产党员应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做斗争;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发扬社会主义的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也许有的同学或群众甚至某些党员认为,作为我们学生党员,在党的行动义务方面,因为环境和条件的限制,所涉及内容并不很多,但以我的经验和所接触到学生党员的行为来分析,这一想法虽有道理,却仍有失偏颇。

当然,作为一个优秀的共产党员,首先考虑的是个人的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就无相应权利。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党员享有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的权利;有在党的会议上和党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及对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的权利;共产党员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干部,可以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可以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参加和进行申辩,其它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如对党的决议和政策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已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可以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予负责的答复。

司马迁曾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在对张思德进行追悼的过程中,毛泽东同志也曾引用过这句名言。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死如是,生亦如是。认真理解和掌握共产党员权利与义务的本质,用一个党员标准要求自己,有所为有所不为,在新时期新阶段,我们才能真正做到重于泰山。

党员权利与义务心得体会范文2参加了此次党校的课程学习,我知道并理解了中国共产党党章所规定的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明确了新时期党员的基本条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我进一步认定努力的方向,以便不断提升自我,完善自我,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因此,作为党员,就必须始终按照党章的规定和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既要认真履行一定的义务,同时也享有党章所规定的以定的权利。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不可分割。同时,忠实履行党员义务和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又是党员先进性的集中表现。

每一个党员不论职位高低,党龄长短,贡献大小,都要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所谓党员义务,是指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是党员标准和条件的具体化。规定党员义务,从本质上讲是为了保证党员发挥先锋带头作用,使党成为坚强有力的战斗集体。党员义务的内容具有相对确定性,又随着党的事业发展和自身建设实践经验的丰富而日趋完善。

党员义务是党员先进性标准的具体化。党员的八项义务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和作风上明确规定了党员言行和行动的基本准则。是对党员如何发挥先进作用的基本要求,义务就是责任,党员履行义务就是对党承担责任,党员义务履行得怎么样,是衡量一个党员党性强不强,模范作用发挥得好不好的重要标志。因此,每一个党员都要努力履行八项义务,充分发挥先进作用,争做合格党员。

作为党员,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也享有一定的权利。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条件下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实际需要,是党员以主体身份积极参与党内事务的重要体现。党员要十分珍惜自己的权利,以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行使这些权利,为党和人民的利益而奋斗。党员正确行使党员权利需要注意几个问题。首先,党员行使权利要出于公心;其次,要坚持原则、坚持真理;最后,要提高素质,学会正确使用权利。另外,党员还要提高自己关于党内民主的知识修养,以保证正确地行使好自己应有的权利,在党的事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二者统一于党和人民的利益原则基础上,服从于党的团结和统一,提高党的战斗力,完成党的历史使命这一根本要求。

党员的义务和权力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而行使权利又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党员行使权利的时候,也是在为党尽义务。党员在尽义务的同时,要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行使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履行义务才能保证党员享有充分的民主权利。而那种把权利和义务对立起来,割裂开来,要求只享受权利,不尽义务,或只要求党员尽义务,无视党员权利的做法,都是错误的,对于保持党和党员的先进性都是大为不利的。

此次学习后,我深知,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学会利用课余时间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党代会的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学习党的路线、方针、策略。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带头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起到先锋带头作用。

党员权利与义务心得体会范文3作为一名党员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有了具体的了解。这一切都使我明白,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是何等的光荣,同时也要面临着艰巨的考验,而且要不断加强自我修养的提高及个人素质的锻炼。

首先,通过学习我了解到,要从一个入党积极分子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党有着科学严格的方法其步骤大致如下。

1、申请入党的人员由本人自觉主动递交入党申请书,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研究同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党支部应对其进行经常性考察,每半年至少作一次写实性的考察鉴定。

2、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基本符合标准的,支委会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可将其确定为发展对象,获得地(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表彰的入党积极分子,已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不需经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直接被列为发展对象

3、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审查个人历史、一贯思想倾向和政治表现,特别是在一些重大政治问题上的表现。对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以及对本人的影响要清楚。政审结果要形成综合材料,没有经过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其入党,培训合格的有效期为一年。

4、发展对象在入党前必须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天或24学时,没有经过培训或虽经培训但考核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5、对拟发展入党的同志,党委组织部或经授权的党总支(党委)应对其有关材料进行预审。预审合格后,召开支部大会。对支部大会通过的同志,党委(党总支)必须在3个月内办理审批手续,超过3个月的,必须经过支部大会复议,再报上级党组织审批。超过6个月的,必须重新办理入党手续。

6、党组织要加强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至少每半年对预备党员的表现做一次考察。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单位变动时,原单位党组织应当将对其教育、考察的情况及时介绍给调入单位党组织。接收单位党组织认为有必要,可以延期讨论其转正问题,最长不超过6个月。预备党员在公派出国期间,暂不讨论转正问题,待回国后召开支部大会,确符合条件的,仍作按期转正处理。

7、党组织接收预备党员,应当限于党组织所在单位直接隶属或负责管理的范围。对招聘、借调、在职学习等人事关系不在学校的流动人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如果在学校已连续工作、学习两年以上,经征求其原所在单位(所在地)党组织同意后,方可发展入党。

其次,通过学习我知道了作为一名合格的党员,不但享有权利而且要承担义务。党员的权利指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应享有的权力和利益。在党内,每个党员都是平等的,都有权参与党的工作,共同管理党的事务,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负责精神,维护党的利益,保证党的事业的健康发展。党章中规定党员享有8项权利: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等。党员的义务指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是党对党员的基本要求,是党员条件的具体化,也是衡量一个党员合格不合格的具体标准。党章中规定党员有下列义务: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等然后在下面的学习中,我明白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必须要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因为端正入党动机是入党的前提,所以首先我们要克服各种错误认识树立正确的的入党动机,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以及邓小评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世界观的改造,努力做到在思想上入党。其次,通过实践锻炼,不断端正入党动机用正确的入党动机克服不正确的入党动机。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积极靠近党组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接受党组织的考验。在社会中表现出良好的道德修养。最后,还要严格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入党手续。按党章上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学习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同志在生活上艰苦朴素,联系群众。消除功利心态。

在接下来的学习中,党组织使我明白怎样成为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那就是要不断加强自我修养提高综合素质。

一、要明白共产党员加强修养的重要性。首先这是由党的性质、纲领、使命、奋斗目标决定的。第二,党员队伍的实际状况要求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地加强自身修养。第三,新时期我们党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要求党员必须更加自觉地加强自身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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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说党员履行的前两条义务是从思想方面提出要求,那么剩下的六项义务则是从实际行为角度对党员进行约束,它认为一个合格共产党员应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做斗争;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发扬社会主义的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当然,一个优秀的共产党员,首先考虑的是个人的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就无相应权利。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党员享有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的权利;有在党的会议上和党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及对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的权利;共产党员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干部,可以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可以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参加和进行申辩,其它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如对党的决议和政策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已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可以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予负责的答复。

司马迁曾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在对张思德进行追悼的过程中,毛泽东同志也曾引用过这句名言。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死如是,生亦如是。认真理解和掌握共产党员权利与义务的本质,用一个党员标准要求生已,有所为有所不为,在新时期新阶段,我们才能真正做到重于泰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