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新组织党组织制度

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职责

(基本制度)

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支持“两新”组织法人正确行使经营决策权

二、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四、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两新”组织的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五、积极服务“两新”组织,引导和监督“两新”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法诚信经营,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两新”组织发展

六、关心“两新”组织发展,定期向“两新”组织提供调研情况,积极引导和发动广大党员职工提合理化建议,为“两新”组织发展出谋献计

七、正确处理各种矛盾,维护国家、“两新”组织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两新”组织和社会的安定稳定

八、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基本制度)

一、结合本“两新”组织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认真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并提出意见交党员讨论。如实向上级报告贯彻执行情况。

三、确定集体会议议题,并提前通知参会同志。充分发扬民主,并集中集体智慧,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会议决议。

四、深入广大党员和职工,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关心他们的成长和进步,帮助他们解决有关实际困难,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检查党组织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党的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六、善于听取和正确集中各方面的意见,积极支持各位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的工作。加强对群众组织的工作指导,并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基本制度)

一、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二、每月(或每两月)召开一次党委(总支部、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和研究本级党组织的重大事项,向企业决策层提出生产、发展方面的重大事项的建议和意见等

三、每季度(或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

四、党员数在6人以上的根据情况可建立党小组,每月(或每两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

五、每半年安排党员接受一次党课教育

六、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支部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小组党员民主生活会之外,还要参加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

七、适时组织党员开展灵活多样、严肃活泼、注重实效的各类组织活动

八、各类组织生活要做到有记录、有总结,档案资料齐全,并加强信息上报工作

发展党员制度

(基本制度)

一、发展党员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切实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委(总支部、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讨论党员发展工作,制定党员发展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三、申请入党的对象,首先向党组织写出书面申请,填写入党志愿书,由本人选择或组织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四、建立专门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档案,重点以35周岁左右的骨干为培养对象

五、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吸收预备党员之前,要将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六、党组织每半年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并进行讨论和反馈。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及时讨论其转正,不得拖延。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基本制度)

一、年初要制定党员培训教育计划,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学习大会,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基本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时事政治、观看电教片等

二、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党课教育

三、每年年底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四、每年至少举办两次(或一次)实用技术培训班,使每个党员掌握本职岗位所需要的工作技能

五、建立党员活动室,定发党报刊,开展电化教育

六、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和考勤工作,做到学前有准备,学中有讨论,学后有总结,并定期和不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组织党员撰写心得体会。

七、适当采取外出集中参观学习等形式,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等教育

八、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

党员联系职工制度

(基本制度)

一、通过“一对一”、“一对几”等形式联系职工,帮助职工解决各种思想认识问题和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切实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

二、通过密切联系职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向党组织反映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对职工反映的突出问题,既要按规定向党组织汇报,又要做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自觉维护社会稳定,保持安定团结的良好局面

四、热情接待职工来信来访,认真听取职工意见,及时处理职工反映的问题,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五、结合党员(代表)议事会,定期向党支部汇报联系职工的情况。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并总结交流党员联系职工的经验。

六、党委(总支部、支部委员会)要把党员联系职工情况作为党员目标管理、民主评议党员和评选优秀党员的内容之一

党委(总支部、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

一、党委(总支部、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或每两月)召开一次,由书记召集和主持。如遇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二、党委(总支部、支部委员会)会议应有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才能举行。在讨论干部任免或推荐人选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才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三、党委(总支部、支部委员会)讨论问题涉及到委员或其亲属需要回避的,该委员应主动回避或由党委(总支部、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当事人回避

四、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应事先进行酝酿和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各种意见,然后提交党委(总支部、支部委员会)讨论。议题确定,并做好充分准备后,由书记确定党委(总支部、支部委员会)会议召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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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转出党组织关系的党员,“两新”组织党组织应及时向接受单位介绍其思想、工作、学习、党费交纳等方面的有关情况,便于接收单位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二、对转入党组织关系的党员,依照程序办理转接手续,并及时编入党支部,参加党组织活动,按时缴纳党费

四、对转入的党员,及时向原单位了解其思想、工作、学习方面的有关情况,为他们排忧解难,促其全身心投入新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