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原创:证物管理员公正司法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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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每个人的岗位不同,工作内容不同,但遵纪守法、合规经营的行为准则要求是相同的。而对于警队人来说,“依法执政、公正司法”更是对我们工作的最基本要求。

**一名警队的普通员工忙天忙碌在是非处理之间,由于每天跟各种行业收入的人接触,不免让人会“想入非非”。不过由于法律的制约跟社会的舆论,他还是打消了一系列的“逮念”。

20**年**被分配到某市担任警队证物管理员。由于以前都在小小的县城里工作,没见过什么大世面。来到了市里后,灯红酒绿的环境让他自己觉得自己那几百块钱的工资实在是太低了。在一个巧合之下他认识了**(涉毒份子),开始他与**的交情还是属于“君子之交淡如水”那种,不过经过几次接触,几次在酒后下失言情况下,**与**的交情渐渐的“火热”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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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此可见法律与我们的意思多么的重要,一个不小心就跌进“万丈深渊”。作为每一个警队工作人员,我们不仅仅要学习好法律懂得法律更加要让自己步步为营,绝对不让自己行差踏错,坚决控制自己不要沾染“黄、堵、毒、开后门”。

作为每一个警队工作人员我们要大力开展道德教育活动。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法治实践与道德实践相结合,是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际效果的必然要求。要认真研究和把握人们思想行为的规律和特点,既要加强法制教育,注重法治实践,发挥好法律对人们行为的强制规范作用;又要加强道德教育,注重道德实践,发挥好道德对人们思想和行为的教育引导功能。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在开展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中,一定要引导公民牢固树立、认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道德觉悟,提高遵守法律的自觉意识。要建立健全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法治实践与道德实践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贯穿到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当中,引导人们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引导全社会形成知荣辱、守法纪、促和谐的文明风尚。

依法执政,公正司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社会工程。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五五”普法规划,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