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和谐社会道德建设原则及核心
摘要。和谐社会是以宽容、理解、尊重、祥和为伦理价值的社会发展模式,是在最广泛的意义上求得协调、有序的社会发展状态。道德建设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谐社会道德建设要坚持集体主义原则和为人民服务核心。
关键词:和谐社会;道德建设;集体主义;为人民服务
从伦理道德的角度看,和谐社会是以宽容、理解、尊重、祥和为伦理价值的一种社会发展模式和目标。和谐社会是在最广泛的意义上求得协调、有序的社会发展状态。这样一种社会境况的实现需要宽容、理解、尊重的伦理精神支持。这就决定了道德建设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
一、和谐社会道德建设要坚持集体主义原则
道德建设坚持集体主义原则是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道德是为维护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的。道德的存在“有两个前提,一是人的需要和利益,二是人际利害冲突。望无限而资源有限,这必然引起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冲突。解决冲突的一种途径就是约束人们相对过度的欲求,规范、调解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强调道德精神并不是要人们以忍让来对待自己的利益、权利,而是说道德精神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和谐社会道德调节的根本问题是关照自我利益,还是关照他人利益。是优先个人利益还是优先集体、社会利益。“处理个体与群体关系的总原则,是使个体的生存发展适应群体的生存发展,而不是相反。”即道德调节的基本原则是人类的类利益。道德调节的集体原则从最本初的意义上讲是符合人类的类生存和发展的。从道德的产生和发展来看,“道德是人类的道德,是同人本身、人的活动、同人的社会属性的发展变化紧紧联系着的。”口道德作为“人类自我约束、自我调控”的规范,能够“加强内部团结,巩固外部联系,约束和调节个人行为”。而这一切都是因为人类的生存、社会的发展,事实上这也保障了人类的生存、社会的发展。在道德发展、变迁和完善的整个过程中,一直以维护人类的类利益为宗旨和目标,只是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道德所维护的‘类”的内涵有所不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道德维护的“类”利益是广大的人民群众的集体利益。
和谐社会道德调节的集体原则,首先,是由社会主义道德的本质决定的。社会主义道德调节的目的是处在社会主义形态的人类、社会、国家、集体的整体利益、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的宗旨就是维护社会主义社会时期的人类和社会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其次,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道德调节必须坚持集体主义原则。公有制为主体客观上要求与之相适应的道德意识形态在调整个人与个人、个人与集体和社会之间关系时,以集体、国家和社会利益为最高最后标准。即“集体利益高于一切”。道德作为一定社会调节人们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从根本意义上讲,其调节者是掌握着国家、集体主动权的人(领导者),道德是操纵在其手中的工具,调节的目的是社会秩序的和谐,是人群关系的融洽,更是统治的长治久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施道德调解时必然要求维护集体、国家、社会利益。
市场经济固有的局限性和弱点,决定了道德调节的集体主义原则的必要性。市场活动有其自身的缺陷,如趋利性、投机性等,如不加以正确引导,就容易诱发各种损人利己的行为和贪污腐化等消极腐败现象,干扰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市场经济的功利性会使不成熟的市场主体,更多的关注个人利益,不惜损害国家社会的利益和他人利益,导致利益主体的短期行为,这就要求发挥道德的调节作用,教育、引导人们正确认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树立正确的功利观,立足国家、社会、集体的长远利益和全局利益,立足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所以,构建和谐社会,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需要道德调节的集体原则,铸造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发展所必须具备的合力、动力和凝聚力。
道德作为社会存在的反映和影响因素,其自身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变化。道德原则也是如此。我国建设和谐社会,为了真正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囚从道德原则的一般性、普遍性、共识性和导向性出发,我们应该深人丰富、充实、发展、更新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的内涵,以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第一,和谐社会集体利益重于一切,这是道德调节集体原则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是由道德的本质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公有制性质决定的。道德的最初和最终意义在于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和人类社会的存在与发展,因为削弱了群体,个体也无法发展,甚至无法生存。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治国方略,道德调节利益关系的立足点必然是国家利益,是国家的全局、整体和长远利益。“集体利益重于一切”明确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道德的性质,从意识形态的角度说明了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性质,佐证了我国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是符合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也说明了以集体主义作为道德原则的社会主义道德对我国和谐社会发展是起着推动和促进作用的;在实践中,“集体利益重于一切”为人们实施道德行为提供了出发点和立足点,由于和谐社会个人利益与集体、国家、社会利益的根本一致性,公民在实施道德行为时,更多的情况是集体、国家、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双燕,“全社会和每个人的利益总量都有增长”;在当前多种所有制经济、多种市场主体,多种价值观念和价值标准并存的情况下,社会上也必然存在多种道德规范、道德评价标准,处于主导意识形态的社会主义道德明确“集体利益重于一切”,为和谐社会的人们提供了正确的道德选择标准和正确的价值取向,有利于人们做出正确的(符合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行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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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为客户服务是和谐社会道德建设广泛性的体现。可表述为“客观为别人,主观为自己”。主要是指非公有制经济的从业者、也包括一些其它社会公民的职业行为的道德意义。这里的“客户”是社会公民中进人他们产品和服务视野的人。这个人群具有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确定性是指这个人群仅仅是使用其产品和消费其服务的民众;其不确定性是说社会的每个公民都可能使用其产品和消费其服务。全体公民都是他们的潜在客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者和经营者面向市场生产和经营,其实质就是为消费者生产和经营。哪里有这种商品的消费者,商品就会自动流向哪里。“为客户服务”无论从行为的客观效果还是主观意愿来看,从业者为了实现自己的生产目的,能够想顾客之所想,在产品质量、性能、价格,服务及售后服务上能满足客户的要求。为客户着想也就是为民众着想,为客户服务就是为民众服务。这是广大的从业者愿意做到也能够做到的。经营者依据法律和市场规则经营、管理,赢得利润;从业者通过聪明智慧、诚实劳动赚取劳动报酬。不损人利己,不损公肥私,不坑蒙拐骗。这种是为人民服务的基本层次。
传统上理解的“为人民服务”是我国和谐社会道德建设群众性的体现。可表述为“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主要是指公有制经济的从业者职业行为的道德意义。这个层次上的为人民服务就是人民群众的自我服务,即群众之间的相互服务,“我”既是为人民服务的主体,又是为人民服务的客体;既是服务者,又是被服务者。这里所倡导的基本精神,是鼓励社会成员主动为他人服务,为满足他人的需要做贡献。公有制经济中,根据生产发展和社会分工的需要,劳动群众从业于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为社会、为他人、也为自己劳动着、贡献着。同时,自身的各种需要通过他人的劳动得到满足。这样社会就会出现良好的道德氛围,形成和谐的人际环境,从而使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要求贯彻到和谐社会道德建设的各个领域,落实到社会关系的各个方面。遇事“设身处地”、“将心比心”,信守“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信条。在学习、生活中,互相体谅,互相尊重,在职业活动中,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在我国,工作在各条战线上的广大劳动群众都能够较好地做到这些,他们是人民的大多数,是我国和谐社会的主体,也是贯彻为人民服务思想、实践为人民服务道德要求的主体。即凡为党的事业、为人民的利益工作从而谋生的人都是在为人民服务。这是为人民服务的第二层次。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国和谐社会道德建设先进性的体现。可表述为:“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人和部分公民所具有的崇高的道德境界和追求。“我们这个队伍是为着人民的,是为人民的利益而工作的。”中国共产党始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党的宗旨。广大的党员和群众中的先进分子具有这种崇高的思想境界和道德追求,他们具有良好的、坚定的为人民谋利益的主观动机,“在选择职业的时候,我们应该遵循的主要指针是人类的幸福和自身的完美。如果一个人只为自己劳动,他或许能够成为著名的学者、伟大的哲人、卓越的诗人,然而他永远不能成为完美的、真正伟大的人物。”熙在实践上克服一切困难达成为人民谋利益的客观效果,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为人民排优解难。他们不计个人得失、不计报酬、甚至因此而牺牲生命也在所不惜。他们大公无私,无私奉献,不怕牺牲。这就是毛泽东同志在(纪念白求恩》一文中所强调的像白求恩那样,“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这里为人民服务已经深人到人们的思想、意识形态领域,升华为一种意识形态上的精神力量,成为了个体自我评价和自我实现的途径。这是为人民服务的最高层次。和谐社会为人民服务内涵的三个层次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构成三个层次的人群也没有明显的分野,而是随着社会环境、工作条件、教育背景和个人思想道德觉悟而不断变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