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的实施意见

各市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妇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按照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在全国未成年人中开展道德实践活动。根据中央文件要求,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决定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在全省未成年人中组织开展“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际出发,遵循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动员全省广大未成年人,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参与多种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通过在家庭、学校、社区开展经常性的道德实践活动,让未成年人从身边的事情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自觉实践和自主参与中增强道德意识、强化道德养成,引导未成年人在体验亲情中净化心灵、在互助友爱中提升境界、在奉献社会中陶冶情操,培养积极的人生态度、健康的心理情感、高尚的道德品质,在家庭做个好孩子,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二、基本内容

结合各地实际,按照通俗易懂、简单易行、就近就便、力所能及的原则,组织未成年人在家庭、学校、社会参加针对性、参与性、实效性强的实践活动,将活动融入到日常学习生活中。

1.在家庭,开展“孝敬父母、体验亲情”活动。内容包括:提倡未成年人主动分担家务,帮助父母洗碗、做饭、洗衣、叠被、扫地、浇花,培养自理、自立能力;引导未成年人孝顺父母、尊敬长辈,向父母道一声辛苦、为父母捶捶背洗洗脚、制作一个小礼物送给父母、给父母过生日、关心父母的身体健康,理解父母、感谢父母,培养孝心,学会感恩;鼓励未成年人不挑吃穿,不乱花钱,不盲目攀比,养成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好习惯。

2.在学校,开展“和谐校园”活动。内容包括。引导中小学生尊敬师长,见面行礼、主动问好,推行校园文明礼貌用语,做到知礼仪、重礼节;倡导同学之间结对互助,通过交流谈心、节日联欢、补习功课、赠送学习用品等形式,互帮互助,互学互爱,养成关爱他人、乐于助人的品德;组织中小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爱护公物,关心集体,强化集体观念,增强合作意识。

3.在社会,开展“爱心奉献”活动。内容包括。组织未成年人走进敬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老龄家庭,为孤寡患病老人、残疾人和军烈属提供服务,帮助他们洗衣做饭、打扫卫生,陪他们聊天谈心、读书读报,解决实际生活中的困难,做“爱心小天使”;动员未成年人积极投身社区建设,参与社区清洁卫生、环境保护、植绿护绿、公益宣传和文化活动,做“社区小义工”;引导未成年人广泛参与“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学习宣传礼仪知识,文明出行,文明观赛,文明上网,礼貌待人接物,做“文明小使者”。

三、活动载体

全省各地、各系统要结合已经开展的各类主题活动和有效载体,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突出主题,强化道德养成,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文明办系统要结合2008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十件实事”、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春泥计划”、全省“走进和谐的春天”读书活动和爱心浙江、文明出行、首届邻居节、全省农村基层乡风评议等活动,积极组织未成年人开展“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

教育系统要结合新课程改革,充分整合和利用校内外德育资源,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学生开展道德实践活动。要加强对学生的生活指导,从小处入手,将道德规范落实到生活的各种情境之中,帮助学生学会做事、学会做人,逐步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正确的价值取向。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进一步健全中小学日常道德行为规范,形成正确的校园道德舆论,建设良好的校园道德环境。寄宿制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寝室文化建设,引导学生在生活中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共青团系统要以“我与祖国共奋进”、“和谐快乐共成长”为主题,依托“快乐互助”、“快乐创新”等活动载体,结合少先队雏鹰争章活动在校内外各级少先队组织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少先队道德实践活动,激励少先队员争戴手拉手章、孝敬章、道德实践章等雏鹰奖章。要在“六。一”儿童节、“十。一三”建队节及其它传统节日举行有一定规模影响、有明显少先队教育特色的少先队道德实践展示活动,不断增强道德实践活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中学共青团组织要以中学生素质拓展计划为统揽,依托团日活动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在中学生评价体系中强化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实践内容,强化对中学未成年人道德意识的培养。要充分发挥青少年宫等青少年校外实践基地在未成年道德实践活动中的重要作用。

妇联系统要结合“千场家庭教育大讲堂”,对广大家长进行培养孩子道德理念和行为规范的教育;结合文明家庭评选和“小公民”道德实践等活动,将“四个一”(每天问候父母一次,每周做一次家务,每月为父母做一件事,每年给父母送一个自制礼物)融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的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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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重引导,示范带动。各地要确立一批中小学校作为开展道德实践活动的联系点,深入一线指导,及时督促检查,广泛调查研究,抓好示范引导,推动活动深入开展。要充分发挥学校的主渠道作用,明确校长、班主任、辅导员的工作职责,把道德实践活动作为社会实践的重要内容,作出具体安排,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活动。要加强学校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建立联系卡,记录学生参加活动的情况和实际表现,作为学生德育考评的重要依据。

3.立足基层,鼓励创新。要把着眼点放在基层,把力量用在基层,把活动落实在基层,重视调动各级各类学校、社区和群团组织的力量,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使活动获得深厚的群众基础。要挖掘整合现有德育资源,联合各有关部门整合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益性文化设施、国有企事业单位、各类校外活动场所,开发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法制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文化艺术教育、科学教育、国防教育、环境保护教育等多方面的社会实践资源,精心设计活动项目,创造更多针对性、实效性和趣味性强的活动载体,形成生动活泼的工作局面。

4.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地要坚持“三贴近”原则,脚踏实地,真抓实干,采取多种形式,吸引未成年人广泛参与,使“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成为广大未成年人的自觉行动。中小学校要把主题实践活动纳入学生综合实践课程,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家长要言传身教,从生活细节入手,引导孩子养成良好道德习惯。社区要积极行动起来,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寒暑假期间,为未成年人开展道德实践活动搭建平台。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建立使活动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使其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各级文明办、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做好督促检查,建立工作机制,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