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市区文明形象意见

为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市活动,改善市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提升市文明形象,确保以优异成绩迎接全国文明市和先进市的测评考核,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关区创建全国文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办发号)文件精神,结合局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要求,通过扎实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市活动,大力推进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社会文化环境、生活环境、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建设,切实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大力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改善群众生产生活质量,努力为加快推进全区经济社会率先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创建为民。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创建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起,使文明市创建过程成为群众共享创建成果的过程。

2、坚持全民参与。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开展群众方便参与、乐于参与的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创建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创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和覆盖面。

3、坚持建管并重。加大标准化菜市场、便民菜店、再生资源站点等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抓好市场环境整治,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努力实现标本兼治、长效管理。

4、坚持务求实效。以务真求实的作风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满意,以严谨细致的考核制度推动工作落实,确保按时按进度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5、坚持改革创新。围绕提高创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在实现创建工作全面达标升级的同时,力求在长效机制建设上形成特色。

三、主要任务

认真对照《全国文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确定的标准和要求,全力推进各项创建迎检工作,努力为市再获全国创建文明市工作先进市荣誉称号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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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面落实责任。局机关要依据测评标准,细化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明确时限要求。切实做到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务求实效。要严格对照测评指标,自查自测,排查不足,及时查漏补缺,切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迎检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4、注重协同配合。各单位、各科室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协调联动,形成合力。要积极主动地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工作,力争取得主管部门的认知和肯定,确保测评指标不失分、的高分。

5、加强督查考核。严格实行迎检工作责任追究制,建立创建督察制度,组织市民代表、离退休干部、志愿者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确保创建工作健康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