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做文明市民方案

为做好“20**丝绸之路国际服装服饰节、第**届**经济贸易洽谈会、亚太城市首脑会议”期间的市容和环境卫生保障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20**年7月14日在全市广泛深入地开展“信守社会公德,争做文明市民”共创首府良好市容和优美环境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重点治理首府城市各种不文明行为,提高广大市民信守社会公德、爱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意识,激发各族群众热爱首府、自觉维护首府形象的热情,为把**市建设成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早日实现“亚心之都、国际都市、商旅名城、宜居城市”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活动时间

20**年7月14日(星期五)。

三、参加范围

(一)自治区、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武警及中央驻乌各单位干部职工;

(二)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干部职工;

(三)市区街道两侧单位及商业店面工作人员;

(四)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所辖人员

四、活动内容

(一)结合“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对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同时举行“信守社会公德,争做文明市民”自愿签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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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区(县)、市属各相关单位要团结协作,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地做好衔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各区(县)、市属各相关单位要做好宣传动员,加强市民文明公约、社会主义道德与文明行为规范、市民文明守则、市民文明礼仪、健康教育知识、市容和环境卫生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宣传,提高各族群众的爱护环境卫生意识

(四)市爱卫办负责会同市政市容局、市行政执法局对各区(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于7月17日前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