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干部考察工作监督的初步探讨

干部考察工作是组织部门一项的重要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中一项必不可少的环节。对一个干部考察得准确与否,不仅直接关系到该名干部的荣辱与升降,而且关系到上级党委对干部任用的准确与否,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的干部政策的信赖与否。因此,这不仅是一个工作问题,而且是一个重要的政治问题。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要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而对干部考察工作的监督是全过程监督的重要环节,因此,加强对干部考察工作的监督是非常必要的。如何加强对干部考察工作的监督,本人结合从事多年干部考察工作的实际略作探讨。

一、要对考察程序进行监督

为了对领导干部考察程序进行监督,无论是平时干部考察还是年度干部考察或是换届干部考察,都必须严格按干部考察程序进行。干部考察程序主要有6个:(1)组织考察组,拟订考察方案;(2)考察组向被考察单位主要领导沟通有关考察事宜、征求意见;(3)召开会议进行公开述职、民主测评、民主推荐;(4)个别座谈;(5)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材料;(6)向部务会汇报考察情况。至此,考察程序基本结束。从以上程序等可以看出,要加强对干部考察工作的监督,就要对整个考察程序进行监督,要实现这个监督,就必须增加考察环节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一是要公开考察程序。考察组进入被考察单位后,要召集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告知这次考察的对象、方式及要求,让群众明白这次考察的目的,使群众有所准备。二是扩大群众参与度。考察干部要坚持领导和群众相结合方法,领导干部要在群众会议上公开述职,由群众对领导进行民主测评,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参加民意测验和个别座谈的对象,应照顾各方面的代表,不得根据个人意愿随意指派。考察时,参加的群众代表越多,一方面可以尽可能听到比较真实的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另一方面可以让广大群众对考察程序进行充分监督。凡是不按程序进行考察的,考察的干部一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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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考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原则性非常强的工作,考察者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处于主导者的关键地位,其自身素质的优劣在一定程序上决定着考察质量的高低。因此,要求考察人员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洞察分析问题能力;要具有刚正不阿、勇于直言的品格;要发挥不怕得罪人的精神,敢于反映真实情况和问题。目前,仍有部分考察人员淡忘了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怕得罪“拍板者”和被考核者,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考察工作敷衍了事,或者因为“吃了人家的嘴软,拿了人家的手短”,结果只看某些人眼色行事,不反映真实情况。如此一来,有些原本工作表现平平却野心勃勃的人成了好干部,有些本来实绩突出者却没有得到肯定。从这种情况可以看出,对考察人员的监督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一是要加强考察人员的教育,提高考察人员的素质。组织部门要搞好自身建设,加强干部考察人员的教育,努力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保障考察准确无误。同时要加强对考察人员的考核,对不具备考察人员素质的干部要调出组织部门。二是要严肃考察工作纪律,建立考察工作责任制。实行谁考察谁负责,考察材料要署名,对不如实向组织反映情况,或考察不准,造成用人失误的,要追究责任。三是要注意选配考察组,实行考察回避制度。考察组的组长和成员要很好搭配,组长必须是综合素质较好,威望较高的同志担任。同时,对涉及考察者亲属、子女、同学、同乡、朋友的实行回避,以免因亲情、友情而出现考察结果失真。

三、要对考察结果进行监督

对考察工作的监督最后落脚点就是对考察结果的监督上,要真正把德才兼备、群众拥护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把能力弱、水平低、形象差的干部降免下来,就要让考察成果很好地运用到干部任用中去。反之,考察就只是形式而已。因此,要真正使考察在干部任免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就必须对考察结果进行监督。一是要广泛听取执纪执法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反映。考察结束后,要听取纪检、监察、公安、检察、信访、计育等执纪执法部门对考察对象的反映,提高考察结果的准确性。二是要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组织部门要召集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考察对象进行评议。三是要对拟任干部进行任前公示。凡拟提拔的干部都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布,并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在一定时间内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后没有问题的,即予以任用,群众反映有问题,且经查属实的不予任用,并作相应处置,经查不属实的,要向群众做说明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