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的思考

加强对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是近年来各级组织、纪检部门十分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一些地方已在实践中着手实施,并取得了一定效果。笔者就此谈一点个人想法。

一、加强对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的重要性

干部的活动环境和范围,通常可以划分为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三大块。工作圈是以固定职业为纽带、以工作联系单位和个人为交往对象的社会生活范围;八小时外则包括生活圈和社交圈,是工作时间以外在家庭、社会与家人、外界交往的社会生活范围。生活圈以血缘、家庭关系为纽带,以亲属朋友为交往对象;社交圈则是以与外界的某种契合点为纽带,以价值取向、生活态度相同或相似的客体为交往对象。对干部工作圈的监督一直都很重视,效果也不错。但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和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对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还没有很好地施行,导致了一些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如成克杰、胡长青等,由于没有外部的有力监督,加上自己把握不住,一步步陷入泥沼,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可见,加强对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不仅必要,而且迫切。

第一,要澄清对干部八小时外实施监督的模糊认识一是“无用论”。认为对干部监督的规章制度有不少,只要认真贯彻落实和执行好就行了,完全没有必要再对干部八小时外进行监督。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同志在中纪委四次全会上重申:“对领导干部工作时间内的表现要监督,工作时间以外的活动也要注意。”工作时间以外的活动,就是干部八小时外的全部活动,往往更能反映干部“德”的情况,而且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紧密相连、相互作用,生活圈、社交圈内的不正常情况常常会影响干部权力的正常运用。所以,对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必须加强监督。二是“冲突论”。认为对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与保护干部作为一个普通公民的隐私权相冲突。但对干部监督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爱护干部、培养干部,避免干部蜕化变质。对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合法的手段,所了解的情况也只用以识别、使用和管理干部,一般在内部掌握,对外公布则视其违法违纪的程度,其目的是规范干部日常行为,树立干部良好形象。三是“影响论”。认为对干部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会对他们精神上带来很大的压力,久而久之,会影响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不利于大胆开展工作,优秀人才难以脱颖而出。这种看法同样很片面。对干部的全程监督才是干部监督的全部含义。只要干部政治立场坚定、思想道德好、清正廉洁,就不怕群众的监督。

第二,加强对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是强化干部管理的现实要求。在新形势下,干部的社会联系日益频繁,活动空间不断扩大。每一个干部既有思想、作风上的无形空间,也有工作、生活、社交上的有形空间。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干部通过生活圈、社交圈相互交流,常常能起到思想互助、增长见识、加深友谊的作用,对干部的工作、学习、生活都有一定的益处。但是,有的生活圈、社交圈内公款消费严重,已成为滋生腐败现象的温床,少数社交圈内人员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甚至带有黑社会性质。受其影响,有的干部只讲哥们义气,不讲政策纪律,拿原则作交易;有的因为交友不慎,导致违法犯罪而被绳之以法。干部社交圈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对这种两重性,尤其是其负面作用,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监督和正确引导。拓宽对干部监督的工作领域和范围,既了解干部在工作圈中的政治表现、道德修养,又了解在八小时外的情况,真正做到干部权力行使到哪里,个人活动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这样才能把干部管理好,不在八小时外出漏洞。

第三,加强对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是准确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通过对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可以掌握一些干部生活圈、社交圈中存在的问题,为组织上准确选拔任用干部提供科学客观的依据,避免把那些工作时间一本正经,而八小时外经常散布不负责任、有损党和政府形象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利用公共权力为个人和亲属或小集团谋私利的;生活不检点,不参加公益活动、虐待老人、包养情妇等道德品质败坏的干部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第四,加强对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能够增强干部的自律意识。对干部监督的领域和范围扩大以后,每一位干部的头脑中自然多了一根自律的弦,自我约束的意识就会增强。干部的自律比他律更有效、更重要,更能达到干部监督经常化的目的。如果对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能够落到实处,一些领导干部公车私用、吃喝玩乐等现象将会大大减少,群众对干部的看法就会改观,干群关系也能得到很好改善。强化干部自律意识,就能从干部队伍内部着力改进干部政治、思想和工作作风。

二、对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的对象、内容和方式

第一,监督的对象。从已有的情况来看,干部八小时外的违法违纪行为,大多集中在手中握有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身上。在现阶段,监督的对象以在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为宜,包括担任非领导职务的正处级干部。先抓住这一块,在实践中完善和发展后,再逐步推开,扩大到全体干部。

第二,监督的内容。从需要掌握的情况看,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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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要建立健全对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的各项制度。对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要形成一整套制度。如领导干部婚丧嫁娶向纪委申报制度、群众信访制度、举报电话制度、发放干部监督联系卡制度,等等,发动群众向组织部门和纪委提供干部八小时外的表现和存在问题的线索。通过在实践中摸索、建立和健全对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的各项制度,把对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纳入整个干部监督工作中,使对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

第三,要相信和依靠群众。加强对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领导干部生活在群众中间,一举一动都在群众的视野之内。尽管一些干部随着职位的提高,与普通群众的距离逐步拉大,但无论距离多远,总会有知情人。所以说,无论考察哪一级别领导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都必须面向群众、依靠群众。但是,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并不等于说要用群众搞“大运动”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一定要避免回到“左”的老路上去。

第四,要重视监督成果的运用。对群众通过监督联系卡和其他方式反映的干部在八小时外的一般性问题,责成干部所在单位调查核实,涉及单位主要领导干部或比较重大的问题由上级组织部门直接调查处理,属于违法违纪的问题由组织部门会同纪检部门共同调查处理;调查核实后,区别不同情况,对所涉及的干部或谈话,或诫勉,或调整职务,或给予纪律处分,因此发现和带出重要问题和情况,该由司法机关处理的,及时移送,并把这些情况作为管理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