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干部选任满意度交流
最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坚持预防、监督、查处并举,把严格监督、严肃纪律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始终,进一步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使人民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对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而在此前,中央组织部决定从今年起每年在全国进行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委托国家统计局组织实施的第一次调查工作已在全国31个省区市及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管理的企事业单位中进行。这次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的对象,确定为中央、省、市、县、乡、村各层次的干部和群众,而其中重要的一项测评内容,就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对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工作的满意度的调查。通过调查,客观反映干部群众对组织工作和组工干部形象的真实意见、看法,查找影响干部群众满意度的主要因素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组织工作和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从而使组织工作更好地适应时代要求和人民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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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意见》中所列举的选人用人工作中的问题,有些是过去已经存在而一直没有很好解决的,比如行贿买官、受贿卖官、跑官要官等等,这次的《意见》中都很明确地规定了处理的办法和程序,便于把握和操作。这种明确明快的态度利于在干部工作中树立起正气和规则,对于消除部分干部当中存在的侥幸心理有很好的针对作用。同时,又鲜明提出要加强干部选任工作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作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领导干部主体班次的重要学习内容,对新进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要及时进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的专题教育培训。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同志与干部进行任职谈话时,要对学习贯彻党的干部工作法规和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提出要求。这些,都体现了党对干部工作的慎重和郑重,不是只着眼于事后的的惩处,而是更注重对干部的教育和保护。
《意见》还对一些在选人用人工作中新出现的情况、问题做了处理规定,如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已列为考察对象的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或者免职、降职。之前,因为对拉票贿选行为尚无明确规范的界定,对拉票贿选行为监督处理的相关规定也存在一定缺失,以及对拉票贿选行为的处罚缺乏法律法规的刚性支撑。所以,导致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和部门往往对拉票贿选问题轻描淡写,未对拉票贿选行为形成强有力的约束。《意见》的出台,无疑为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有力的根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