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机制干部交流

从教育培训、激励保障和监督管理方面入手,建立三项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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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激励,建立激励保障机制。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由各乡(镇)按照“定岗、定员、定责”的原则制定村干部岗位职责、年度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办法,年底组织考评,考评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年度考评为优秀等次的不超过**%;实行绩效挂钩制度,村干部岗位补贴调整为“基础补贴+绩效补贴”两部分,基础补贴和绩效补贴的发放标准按照市委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对长期不履职或自动脱岗的,根据情况扣减或取消基础补贴;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明确从1***年村改后连续担任村干部满9年、考评在合格以上等次、本人自愿的,从次月起纳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范畴,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同时,从次月起纳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范畴;实行离任补偿,对任满三年正常离任的,每任职一年补偿一个月岗位补贴;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创收奖励制度,由乡(镇)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奖励办法,从村级集体经济纯收入部分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奖励金;开展“优秀村官”评选活动,每年在全县范围内评选**名“优秀村官”,由县委、县政府进行表彰并一次性发给2***元奖金。

严管理,建立监督约束机制。建立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村组干部离任,乡(镇)组织进行离任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经济问题及时查处,对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建立民主评议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制度。每年年终由乡(镇)对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分别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进行无记名投票,对“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超过1/3的予以诫勉;对“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超过**%、经考察确实不称职的,是村党组织成员的予以免职,是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劝其申请辞职。实行村干部诫勉制度。对在工作中违背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造成严重失误和经年终民主评议、符合诫勉条件等六种情况的,给予为期3个月的诫勉。诫勉期满后,经乡(镇)党委考察,问题整改的解除诫勉;反之,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规定,是党组织成员的,予以免职;是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劝其申请辞职。对受诫勉的干部,诫勉期间扣发30%绩效补贴,年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