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矿区法治文化建设的思考

矿区法治文化建设的繁荣有力地保证了基层广大员工群众之间社会交往秩序的正常化和有序化,从而维护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提供强大的内在动力和精神支撑。10月20日,十八届四中全会即将召开,大会确定了“依法治国”的主题,这表明我国将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迈开新的步伐,法治文化建设将提上新的日程。法治文化建设的道路将更加平坦,然而要求也将更高。

然而当前法制文化建设发展仍相对滞后,以及由此带来的某些不和谐现象日渐显露出来,一些公民法制意识淡薄,整体基本素质有待提高,嫖娼、赌博、封建迷信等死灰复燃,一些人无所事事而滋事生非等等,这些都与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极不相称。

矿区是社会的一个细胞。社会和谐需要法治文化建设,矿区和谐也需要法治文化建设。法治文化建设既是构建和谐矿区的制度保障与文化支撑,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法治文化建设是矿区法治建设的核心,矿区法治文化建设的水平直接关系到矿区法治建设的效果和进程。随着“法律六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矿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大力推进,矿区法治文化建设已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和生动实践。在今后“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矿区如何更好地创建法治文化,为社会文明和谐贡献力量呢。

一、积极思考,正确认识当前矿区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做好这项工作关键要在“深入”上下工夫,必须拓展思路,创新机制和手段,灵活运用多种形式和方法,让法治更加深入人心。要把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作为基础性、根本性的工作和首要任务,使法治精神、主要内容家喻户晓。然而矿区法治文化建设开展以来,不缺少宣教活动,不缺少宣传力量,也得到了企业大力支持,但在虽然活动开展,普法过程中各方面问题也逐渐显现。

1、员工学法、用法意识不强,法律观念淡薄。矿区员工普遍法治意识淡薄,法律信仰缺失。法律至上尚未深入人心,他们对于法律制定些什么规定,不感兴趣。当前,在矿区法治文化建设中普遍存在重法律知识和法律条文宣传,轻法治精神、法律信仰培育的现象。法律的权威性还没有完全确立,极大地影响了人们的法治信心,减少了法律的实效。员工群众中间一旦发生纠纷,首先想到的不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而是通过其他方式解决,比如通过亲友、邻人的调停来求得和解,尽量“和谐”,尽量避免诉讼。他们认为上法院、经官司太麻烦,不愿意诉之于公、诉之于法。

2、普法宣教内容和形式存在问题。虽然矿区普法工作开展多年,但是在普法内容和宣传方式上存在缺陷。在宣教法律内容上重讲义务,轻视维权讲解。对员工群众宣教时,更多的是要求公民被动地服从法律,很少教育员工群众如何运用法律捍卫自己的权利;普法宣传中侧重对法律法规条条框框的宣传,忽视对程序性法律法规的讲解,没有把法制教育的着力点放在包括法律思想、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在内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上。普法给予矿区员工群众的仅是法律知识的灌输,员工群众很难参与到法律程序中去,普遍缺乏法律实践。导致员工群众对法律知识一知半解,不懂得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实现自身的权利,也导致员工群众只看重结果是否正义,不懂得如何通过正确方式实现正义。这种观念指导下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离法治的要求相去甚远。日常生活中当与他人发生冲突纠纷时,往往不愿意通过诉讼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甚至有些人干脆自认倒霉。

3、法律人才匮乏,导致宣教与服务工作滞后。矿区法治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就是专业法律人才匮乏,很难把有关法治的新观念、新思维带到基层,致使矿区法治文化建设非常滞后。许多参与宣教的人员多数是门外汉,自身掌握的法律知识不多,或单纯的掌握某个业务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或只是掌握法律相关条条框框,不能对法律精神有更深层次的理解。

4、没有针对新的社会矛盾点,社会不良现象讲述法律法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各种社会矛盾日益凸现,法制与员工群众的关系日益密切。如今,社会上嫖娼、赌博、封建迷信等现象大量存在,扶救倒地的人反而被讹诈,救助路边的乞讨者反而被欺骗,这些不良现象也大量存在,这些为人们广泛关注,甚至成为了人们茶余饭后的热点讨论话题,但我们在法治文化创建活动中却很少结合这些社会现象讲法律,燃起企业员工的兴趣点,只是按照规定要求讲条框,因此法治文化建设缺少灵活性。

二、灵活宣教,做好法治文化建设基础工作

要想增强员工群众法治文化意识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在员工群众中深入持久地开展普及法律知识,需要契而不舍的宣传教育引导,普遍提高员工的法制观念。因此,灵活做好普法宣教工作,是高效创建法治文化的基础。

1、把普及法律知识与传播法治精神相结合。法律知识是法治文化的基础,也是公民法律素质的基础。现行法律法规固然重要,但从某种程度上说,隐藏于法律条文背后的法律精神更重要。所以,要改变以往惯用的就案论案、就法说法的单一普及法律知识的做法,把法律知识的普及统摄于法治精神、法治理念的传播之下。

2、结合企业特点和员工群众需要针对性的开展宣教。重点普及与矿区安全生产、员工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有的放矢地开展《安全生产法》、《民法》、《劳动法》、《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的宣传,使员工群众清楚认识到法律对于自身权益的切实保障,增进人们对法律的信任感,推动积极依法办事,在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能够做到为权利而依法斗争。此外,要注重讲清权利与义务,讲清法律程序。在权益遭受侵害时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讲清法律诉讼程序,才能使人们对法律不但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在关键时刻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增进员工群众的法律情感。

3、在形式上,坚持灵活多样,不断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阵地建设与载体建设相结合,注重长效。一方面,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法律宣传栏、法律书屋、发放法制宣传单等传统载体和形式的作用,大力拓展和挖掘普法网、手机短信、动漫等新兴载体的作用,加大法治文化的宣传力度。另一方面,固定宣传阵地,固定宣传时间,在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将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有机结合起来。

三、抓好长效,重视矿区法治文化建设长期性、实效性

“依法治国”正当时,国家对法治更加重视,在社会治理中法律的比重将会越来越大。因此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提高公民法治意识将更加重要,法治文化建设要主动适应新环境,更加主动的抓好创建,更要注重长期性、实效性。

1、对矿工子女开展普法宣教。矿工子女是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矿区法治文化建设不能仅仅做员工的工作,更应该扩大范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经济发展了,生活也开始富裕了,但一些西方国家的不良意识形态依附在影视、广播、网络等载体不断侵蚀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而青少年好奇心强,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差,如果缺乏正确引导,很有可能走上邪路,误入歧途。针对这种情况,矿区普法办公室应配合矿关工委和学校帮助青少年转变观念,正确宣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和法治文化,正确认识西方文化,抵制不良文化形态,使素质教育真正落到实处。

2、与伦理道德教育相结合促进法治文化建设。家庭是组成社会的细胞,每个家庭是否守法安宁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在现实生活中,意识形态的复杂性,有极少数人只着眼于经济利益,加上西方不良思潮的影响,贪图个人享乐、生活腐化、置伦理道德于不顾,对家庭不负责任,导致夫妻反目、最终妻离子散,家庭破裂。矿区应以法治文化建设为契机,落实以科学发展观为强大动力,把伦理道德教育和科普宣传结合起来,并运用发生在矿区的身边事为教材,深入持久地进行宣传教育,理直气壮对其中涉及违法的人员进行严肃的法制教育。“小三”现象、不赡养父母现象、拐卖儿童现象、把伦理道德教育作为矿区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对培育健康的民风、建立良好道德氛围、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有重要意义。

3、培养专业法律人才,强化队伍建设。矿区法治文化建设队伍最主要的问题在于专业法律人才匮乏,矿区应多渠道、多层次地壮大基层矿区法治建设队伍。解决这一问题要引进人才,招聘法律专业高校毕业生,还可以与当地高校对接,把在校法律专业大学生法律援助引进矿区,为矿区服务,并通过学校、学生把高校法学教授邀请到矿区,把当地法官、律师邀请进矿区,共同传播新的法律知识,法律观念,展开高水平的法律讲座。矿区还应建立法治宣教队伍培训培养机制,加强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普法队伍宣教能力。

(作者单位:皖北煤电集团政治工作部)

第二篇:关于加强烟草法治文化建设的思考关于加强烟草法治文化建设的思考

xxxxx市xx烟草专卖局

【摘要】

2016年3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开始施行,以此为契机,烟草行业开展了“重温烟草专卖法”的专项学习讨论活动,法治文化建设的课题又一次进入视野,在烟草行业,践行“两个至上”需要法律和制度的保障,只有构建企业法治文化,不断完善法规规章,加强烟草专卖管理,才能最终把“两个至上”落实到位。同时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更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现实需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关键词】

烟草企业法治文化正文

一、法治文化和法治文化建设

法治文化概念的正式提出是在“四五”普法后期,它是从一定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历史和现实环境中生长出来,经过长期社会化过程沉淀下来的,人们对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是以文化为载体,以法律法规为内容,用人性化、艺术化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倡导和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而被大家认可和接受的一种文化。法治文化建设的核心就是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模式的确立,以及在此理念支配下相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的建立与运行。

二、法治文化建设对烟草企业发展的意义

烟草企业作为一个特殊的行业,当前的内外部环境都发生变化,随着市场经济的冲击、烟草行业内的深化改革和世界控烟形势的愈演愈烈,烟草企业必须全面提高综合素质,才能确保生存和发展。

(一)构建烟草企业法治文化是对行政执法的重要支撑。烟草企业作为一个有执法权限的管理部门,其专卖行政执法行为的实施必须依赖于国家立法的赋予,需要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在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过程中健全的法律支撑和严格的守法规范,不只是攻破市场案件的重要途径,还是执法人员和执法相对人各自合法权益、自身利益的重要依托,更是树立烟草执法形象的稳重基石。

(二)构建烟草企业法治文化是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需要。烟草企业具有商业性的特征必然要求其接受工商、税务、审计等部门审查监督,同时在执法管理行为上也必然将面临行政复议事件的发生。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体制改革的深化,烟草企业的各种生产经营管理行为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法律风险,为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我们应当积极构建企业法治文化并将其融入到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去。

(三)构建烟草企业法治文化是充实企业文化的需要。企业文化是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形态文化、精神形态文化和制度形态文化的综合体。法治文化与企业文化在内容上存在许多交叉,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文化的约束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认同,把法治文化纳入到企业文化建设中,可使来自外界的、强制性的、被动的法治约束就会变为内在的、自觉的、主动的约束,这种约束就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构建烟草企业法治文化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环节。企业对市场的适应力是企业能力的核心,由于烟草行业的垄断性,受长期以来计划经济的思维方式影响,烟草企业员工法律意识不够强。但伴随着烟草企业改革的逐步深化,企业对法律法规的依赖性也越来越强,加快企业的法治文化建设,做好依法治企的工作更显得紧迫。在烟草企业构建法治文化不仅可以充实企业文化的内容,还能激励其他方面的发展与繁荣,并最终提高烟草企业的竞争力。

三、烟草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在近30多年的发展中,烟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相关的司法解释已趋于系统化,但处于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现代仍有需要完善的部分,行业内法律意识不强,执法监督不严,依法经营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追其根源在于法治文化建设不健全。

(一)涉烟犯罪行为的定性、处罚会存在法律依据不足的现象。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涉烟犯罪行为也在随之发生变化,烟草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的稳定性导致其对新型犯罪行为的定性、处罚依据不足,例如零售市场上查获的真品走私卷烟,目前只有国家局内部文件对其行为进行了定性,其法律效力有待商酤,同时缺乏相应的处罚依据。

(二)法律知识不全,法治意识不强。通过调查发现,烟草企业内部员工对法律法规知识的了解的内容各有偏向,掌握程度也参差不齐。烟草专卖执法人员专于研究涉烟犯罪违法行为的相关法律知识,财务会计人员则对税法相对熟练,大部分员工认为业务发展才是硬指标,忽略了法律知识的学习,特别是与烟草企业有关的但又比较边缘化的,如《劳动法》、《公司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片面认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与自己无关,对法治文化建设的主动协调配合不够,对组织实施法治文化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

(三)管理监督不严,法治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在烟草专卖执法活动中,有法不依、执法不公、滥用职权、执法扰民、简单粗暴、重处罚、轻服务的现象存在。更有行业内人员利用工作职务之便,做出违背职业道德、行业行为规范,甚至是法律法规的行为。管理监督不严是上述行为发生的原因之一,不能从源头做起,也做不到全过程监,缺乏健全的法治工作机制,没有进一步明确考核要求、量化考核指标,严格落实责任制,从而影响了法治文化建设的进展。

(四)法律宣传内容不够丰富、形式较单一,法治氛围不浓。零售户、烟农和消费者的守法、护法意识比较淡薄,尤其是偏远农村。针对性的法律宣传内容不够丰富、形式较单一,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广大民众法治观念淡薄的现象。法治文化内涵涉及到法治的体制形态、法治体系、法治思想、社会心理以及公民的日常行为规范等各个方面。现有的法治文化无论从内容还是形式来看,都较为陈旧,不能有效的吸引民众。法律与文化的结合点也未能得到全面开发,与机关文化、社区文化、烟站文化、网点文化的融合程度需要进一步加深,与传统文化、廉政文化、行业文化、环境文化等有待进一步拓展。

四、烟草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的探索

(一)稳于管理,健全烟草企业法治工作机制

企业法治建设必须摆脱传统的认识和被动应付的工作方式,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在深度、力度、广度的适应上,在内容形式与实际效果的追求上,都要有新的突破。

企业要实现依法治企,最重要的保障是在充实内容的基础之上建立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烟草企业也不例外。只有建立健全依法治企的管理制度和监查制度,才能将依法治企真正落到实处。制度的有效运行要求在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机制创新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将法治文化建设与重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要完善领导责任机制,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形成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积极抓、其他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机制。同时还要切实提高法律风险防控意识,抓紧构建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增强对法律风险的预警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借助制度对规范法治建设工作,形成法治文化的有力支撑。建立健全各项机制,从而使制度具有法治的效用,成为企业经营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企业法”,这将对企业提供“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有效依据。

(二)强于意识,常态化法律知识的教育与传播。烟草企业应以提高依法决策能力为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围绕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深化宪法和基本法律学习。

烟草企业应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加强专卖执法人员学法守法用法。对在岗专卖执法人员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切实提高专卖执法人员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有力保障。

烟草企业应以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为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守法用法。围绕提高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能力和回报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结合行业改革发展实际和“强管理、提实力、创佳绩”的战略举措,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烟草企业应以提高国家烟草专卖制度认知程度为重点,加强专卖管理相对人学法守法用法。坚持执法与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积极面向社会开展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管理对象对于国家烟草专卖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在面向民众进行宣传教育时要注意:

1、贴近民众生活。烟草法治文化建设并非行业的自拉自唱,而是需要社会公众的参与支持。要融入群众生活,拓展法治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开展因势利导地组织群众性法治文艺创作,结合零售客户、消费者、社会群众的需要,开展和其生活经营相关的法治宣传活动,提供“菜单式”法治教育服务,通过法治文艺汇演、法律知识竞赛、法治书画展、法治文化标语征集等形式,广泛吸引群众接受法治文化熏陶,拓宽法治文化的群众基础,营造出法治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

2、强化宣传阵地。建设烟草法治文化机关、法治文化社区、法治文化队所,把烟草法治文化融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建一批固定法治宣传栏、法治宣传园地、法治文化小广场、法治文化长廊等宣传阵地,形成一批传播法治文化的主阵地,开辟新型媒体阵地。结合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积极利用流动显示屏、法治动漫、手机短信、法治微博、聊天工具等便捷、高效的载体,开辟新型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构建起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网络,在载体的多样性上做文章,将法治文化传播渠道向科技化、信息化、数字化方向发展,解决法治文化“入眼、入耳、入脑、入心”的问题。

(三)富于实践,培养有执行力的专业队伍

法治建设归根结底需要付诸于实践工作,烟草企业应致力于法治建设的执行力水平的提高,企业的法治建设执行力提高了,法治建设自然就会取得成效。

将烟草企业法治价值理念渗透于企业行为识别系统、视觉识别系统,渗透于环境管理、服务品牌创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之中,渗透于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个员工和服务对象。要逐步培养一批懂法律知识、了解技术业务、熟悉经营管理的法律人才,构建一支高素质的法律工作队伍,形成以专业队伍与员工骨干相结合的法律工作网络,尤其要使法规机构队伍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从而为企业发展起到强有力的保证作用,充分发挥队伍建设在推进烟草法治文化建设方面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四)传于文化,结合企业文化共同发展

企业法治文化作为企业文化的一部分,既有企业文化的共性也有自身的特性和作用。烟草商业企业应该利用企业文化建设平台,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将法律知识寓于文化思想传播之中,从而把法律知识转化为法律意识、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变法律知识的单向灌输为润物细无声的文化熏陶和教育。同时应与社会文化融合,参与法治社区、法治乡村建设,体现烟草法治文化元素。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使法律意识、法治理念融入每一个员工的内心,成为员工文化心理的一部分,成为全体员工共同自觉意识与追求。把行业法治文化同生产经营管理实际结合,使法治思维、法律规范、依法管理与服务的价值观念由内而外向辐射,才是烟草法治文化建设应有之义,才能为实现企业的发展战略目标提供强大的法治文化支撑。

参考文献:

[1]国家烟草专卖局法规司.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释义.北京:法律出版社,1993,3。

[2]蒋岩波.论国家垄断的法律规制.江西财经大学学报一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05年年会专辑.199。

[3]郑鹏程.行政垄断的法律控制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35。

第三篇: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思考关于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法治文化是法治的灵魂和源泉,是法治社会的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但受自然经济长期形成的传统观念影响,当前农村有的地方,法治文化的建设还相对滞后,农民的法治观念依然比较淡漠,法律在调整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还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社会法治化的程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只有在农村基层加强法治文化的建设,筑牢基层法治文化“地基”,才能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现实意义

(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届四种全会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战略目标。二十多年来,我国在法治建设进程中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也毋庸讳言,在农村现实生活中仍存在大量与法治社会相悖的现象,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事情还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没有在全社会建立起深入人心的法治文化,则是最深层的、最根本的原因。可以说,离开了法治文化,一个国家的法治建设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13亿人民有9亿生活在农村,要加快依法治国进程,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已成为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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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当前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现状

(一)长期人治历史造成了人们畏法息讼的心理和行为习惯

由于我国传统人治理念的根深蒂固,农村一些地区至今还缺乏现代商品社会所具有的那种民主政治的传统,有一些农民的权利和平等竞争的意识比较淡漠,重传统礼俗而轻法律规范。有的农民片面视法为惩罚的工具,视寻求司法诉讼为畏途,每遇纠纷和冲突,往往依凭“乡下事乡下了”的传统,寻求“私了”或纠缠于行政解决的途径,还不习惯也不善于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有的基层干部在处理农村大量的复杂事务时,常漠视法律,依然习惯于用传统的办法息事宁人,一味以不扩大事态为目的,丢弃法治原则,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必要性和权威性尚未被人们所接受。

(二)落后的社会文化环境对法治文化建设产生消极影响农村地区的法治文化形态是整个社会文化形态的一个重要构成,两者息息相关。作为乡村文化活动中心的乡镇所在地,其社会文化环境对法治氛围的影响十分明显。局部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和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相对滞后,造成乡村文化生活贫乏苍白。在一些社会文化环境较差的地方,文化设施还较为缺少,文化活动的品味不高,有的地方赌风盛行,迷信成风,不健康的书刊、音像泛滥,并处于无人过问的状态,因而严重地毒害了社会空气,戕害了青少年的心灵,导致有的青少年因此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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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社会资源,构建农村“大普法”的格局,结合当地农村的特色和实际,以“关注民生,普法惠农”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梓、丰富多彩的农村普法活动,把法律真正交给农民,使农民了解法律,使法律的公平正义原则深入人心,使法律能够在广大农村扎根开花。在普法过程中,首先要满足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要求,从“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出发,树立人文的普法理念,从法律对农民的思维、道德、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入手,通过法治文化的传播提高农民的法律文化素质,从而形成一种依法办事、循法而动的行为定势。要以村级“两委会”成员、党员、村民代表为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注重选择农民身边需要的法律,开展普法互动活动,让农民从被动接受向主动关注转变,把事关农民切实利益的《合同法》、《婚姻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物权法》、《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摆在突出位臵。要利用村级服务中心的农民法制学校、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栏、新闻媒体、法制文艺等平台,大力宣传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优秀成分,并使之与现代法治精神相融合,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法治文化,让农民对普法宣传效果看得见、摸的着、记得住,并从中尝到甜头,得到“实惠”,从而引导他们尊重法治的理念和价值取向,营造出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培育农民的现代法治意识,使依法办事成为他们思维和行为的自觉,使法律成为维护自身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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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迷信活动,以净化农村社会环境,促进农村形成学法律、讲道德、树新风的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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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坚持科学发展观中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必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及其所包含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所取得的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体系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是科学社会主义的最新版本,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也必然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指导思想。只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我国的法制建设和法治工作才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健康发展。具体而言:一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贯彻以人为本,就要用以人为本这一核心理念审视、反思立法、执法、司法,切实把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利、促进人的自由平等发展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作为一条红线贯穿于法治工作全部过程及其各个环节。二是要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发展是当代中国的主题,也必然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主题。我们要认真研究法治发展的战略思想,把法治发展引入科学发展的轨道;要善于通过法制来引导、规范、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平台和执法司法环境;要从法律上、制度上体现和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同时,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法制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加快立法速度,提高立法质量。三是法治建设要做到全面协调和统筹兼顾。做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和总体目标。做到经济立法、社会立法、政治立法、刑事立法、民事立法、涉外立法、程序立法相互衔接。做到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的协调一致。

(三)在建设和谐社会中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法治文化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和内容。任何社会建设都是在一定的文化环境中进行的,和谐社会建设也离不开它必要的文化基础,法治文化可以认为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之一。尤其是我们的和谐社会建设,是现代社会的建设,现代社会的文化包括法治文化,就必然会被纳入整个文化的基础建设之中。法治文化建设本身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内容之一。因为法治文化与和谐社会的目标具有根本的一致性。和谐社会追求的就是化解矛盾、解决冲突,使社会归于和平与安宁。

我们知道,和谐社会是“和而不同”的社会。要求有原则的、有个体差异的、有彼此不同的,而又相互匹配、相互支持、相互处于一种有机的合理状态。不同的事物之间,不同的事物方面之间如果能够很好地协调,这个事物就会有前途,有发展,有活力。不同事物之间如果完全等同,就没有了前进。人类社会是由若干个不同方面,许许多多的不同组织和个人结合而成的,这些组织之间、这些个人之间、这些个人与组织之间必须要和而不同的结合在一起。那么,它就需要一系列的规则。这些规则有道德、有纪律、有传统、有习惯,但其中最明确的无疑是法律。人类自从进入了政治国家之后,要实现各个元素之间的相互补充、相互协调而共存,这里面的原则很重要的就是法律。而法治文化正体现着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即它的六大特征: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民主法治,必须以法治文化作为思想基础。而和谐社会追求的公平正义,也恰恰是法治谋求的最高理想。法律在维护社会安定有序上有着它不同于道德、传统、习惯的独特的作用。法治文化在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发展上,不仅能为和谐社会提供制度蓝图,而且能为人们提供重要的观念。法治就是给人们观念上的引导。此外,法治文化还能为和谐消除矛盾纠纷,提供守法意识。和谐社会不是一个没有矛盾纠纷的社会,要达到矛盾少、解决好,就必须要依法,唯有依法处臵,才能使矛盾纠纷彻底化解,才能使社会处于和平、安宁之中。同时,一个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