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先进事迹材料
为了实现心中那份对公正的追求
他叫##,今年38岁,中共党员,1989年毕业于青岛科技大学,1995年1月考入##区检察院,现任##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在近几年的执法工作中,##同志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处处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工作中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始终把忠于法律、公正执法作为自己的内心追求,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以扎实的业务功底,忘我的拼搏奉献精神,赢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信任。年年被评为本院先进工作者,先后多次被区委、区政府、市检察院记嘉奖,连续两次被市检察院评为优秀办案人,2001年又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授予“省级优秀办案人”荣誉称号,2002年被市检察院记三等功一次,2004年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公正执法树形象、创人民满意”活动先进个人,2005年被##区委、区政府授予“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一、刻苦学习,练就公正执法的真本领
作为一名工作在基层的政法干警,如何才能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始终认为,首先要做到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专一行,成为本岗位的行家里手,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担当起保护人民,打击犯罪的重任,才能够在具体工作中规范公正地执行法律。从企业考入检察院后,##所面临的是一个全新的环境,全新的工作。在他所从事的侦查监督工作,其中一项很重要的内容就是审查逮捕,这是一项业务性极强的工作,也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神圣权利,它既是打击犯罪的有力措施,也是防止公民权利被无辜侵犯的一个重要关口,一旦出现错捕,不但法律的严肃性公正性受到亵渎,而且检察机关还要承担错捕的国家赔偿责任,这项工作要求办案人必须具备过硬的法律知识。为此,##先后参加了检察系统专业证书班和烟台大学法律本科班的学习,并以优异的成绩取得了法律大专及本科的学历,顺利通过了全国初任检察官资格考试,完成了由一个企业技术干部向合格的人民检察官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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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今年在办理一起抢劫团伙案件中,##发现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姚某年仅17岁,系某劳动技校的在校学生,寒假期间因交友不慎与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青年交往,以至走上犯罪道路,通过调查得知姚某在校期间表现较好,无前科劣迹,其来自岱岳区一个山区乡镇的贫困家庭,家庭生活困难,父母为了安排他上学花费了大量心血,姚某犯罪情节较轻,且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综合这些因素,##向检察长建议做出了不批捕决定。按说工作到此也就基本结束了,但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姚某,事后##又赶到其就读的学校,向学校的领导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建议学校保留姚某的学籍让其继续留校读书,而且与学校、姚的家长共同签定了帮教协议。姚的父亲看到这一切,感动不已,拉着##的手说:“检察官同志,我们非亲非故,你却把孩子的事当成自己事办,我真不知道如何感谢才好。”说着悄悄地把身上仅有的二三百元钱塞到他手中,说是要请吃顿饭。##婉言谢绝了他的好意,说:“你不要感谢我们,我们只是忠实地执行法律,如果你真要感谢的话,也应该感谢法律。”
三、查微析疑,恪尽职守办铁案
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做到了不枉不纵,对每一起案件,尤其是重大疑难案件,他都要求自己反复仔细地审阅案卷材料,从不放过蛛丝马迹任何一个疑点,并且善于从细微之处入手查微析疑,发现问题,确保案件质量,确保自己手中的每一起案件都得到公正处理。近年来,##共追捕犯罪嫌疑人5人,防止错捕3人,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意见30余份。工作中,他常常提醒自己:“案件质量永远是办案工作的生命线,公正执法永远是对司法人员的第一要求,放纵一名犯罪嫌疑人或是错捕一名无辜者,都是对法律的亵渎,都是工作的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