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工、转正、解职、考核奖罚、晋升、请假等除国家规定外,均按本规定办理。
三、本制度所称员工,指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四、所有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五、公司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二章聘用
一、公司以“内育为主,外聘为辅”为原则,按各岗位的用人标准,实行自愿报名、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用人机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聘用:
1.实际年龄未满18周岁者;
2.患有恶性传染病、精神病者;
3.曾触犯法律者;
4.在本公司工作被开除辞退者;
5.伪造各种证件者。
三、任何员工必须填写《应聘登记表》。附件1应聘登记表
第三章入职
一、新录用员工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公司综合办公室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综合办公室相关人员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
二、员工录用时要交验下列证件和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获奖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
三、新录用员工需填写公司的《员工档案》,如实详细地填写个人的资料、工作经历及家庭背景,并在表格上签字保证所填写资料的真实性。附件2员工档案
四、办理报到登记手续,录指纹考勤,发放办公用品及其他相关资料等。
五、综合办公室对其进行公司情况、相关制度等进行培训。
六、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新入职员工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七、用人部门负责人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基本技能的培训。
第四章新员工入职培训制度1目的
为加强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加快新员工对公司基本情况及工作岗位职责了解进度,尽快胜任本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新进入公司的员工。3培训内容
本制度培训包括公司整体培训、人事、行政制度培训、部门工作流程、岗位技能、理论知识、岗位说明书培训,具体内容如下:
3.1公司整体培训3.1.1公司概况,包括主要业务,经营现状、主要客户等。
3.1.2公司组织结构,各部门的职能职责及业务范围。
3.1.3企业价值观
3.2人事、行政制度培训
3.2.1人事流程,包括入职、试用、转正、异动、离职等流程的办理3.2.2考核、薪酬福利、职业生涯规划
3.2.3规章制度,如:考勤管理制度,各种行为规范等3.3部门岗位培训
3.3.1所属部门业务流程3.3.2员工岗位职责
3.3.3上岗技能培训、理论知识培训及与本部门相关的其他内容培训4各部门职责分工4.1综合部
4.1.1负责拟定公司新进员工培训制度、培训计划。
4.1.2编制新员工培训预算。
4.1.3设臵新进员工培训课程。
4.1.4审定培训大纲,教材,考题。
4.1.5做好新进员工的培训实施与效果评估工作。
4.2其他各用人部门职责。
4.2.1制定本部门的员工培训计划。
4.2.2设臵本部门专业培训课程。
4.2.3提供本部门专业培训师资,执行一对一辅导机制。
4.2.4评估本部门员工培训效果。5培训时间
5.1公司整体培训及人事、行政制度培训在新进员工入职1-2周内进行,所有新进员工必须参加入职培训。
5.2新进员工到岗后,即由部门主管安排进行部门岗位培训。
5.3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培训的,应自学培训内容并通过考试,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转正。6培训方法
6.1理论知识培训主要采取集中授课,普通讲座的方式进行。
6.2专业技能培训采取实地培训方式,安排新进员工到实际岗位或相关岗位实际操作和练习。7培训师资
公司新进员工集中培训的师资由公司内部讲师担任,其他培训由各部门主管及指定的培训人担任。8培训考勤
培训期间按正常工作时间考勤,一般不允许请假,如遇到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在试用期内补修所缺课程。9培训费用
培训期费用由综合部负责预算并提报申请,总经理签批后,报财务审核。
10培训效果跟踪与评估
10.1培训项目开展完毕后,培训人员应对培训效果及时进行跟踪评估,可采用笔试,现场操作等方法。
10.2培训讲师必须在试用期结束前一天内,评出考试成绩,并登记在《新员工培训记录表》中,培训考试成绩作为新进员工试用期考核、晋级及正式录用的参考依据。
10.3因故未能参加考试者事后一律补考,否则不予转正;考试不合格者应继续参加培训,再培训仍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10.4分管副总或主编应定期跟踪检查培训负责人的培训工作,可采取抽样面谈、分发调查问卷实操考核等方式,对部门培训负责人的培训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结果作为计发考核工资的依据之一。
10.5综合部负责将培训评估的内容及结果形成书面报告,呈报用人部门主管及公司相关领导并存档,以此作为新进员工录用转正的重要依据。
10.6附3《新员工培训记录表》
第五章试工
一、试工对象。新入职的有设定试用期的员工。
二、试工期限。设定试用期的员工,试用期限一般为一至两个月,最长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免试用期的员工,需总经理进行特批。
三、试工期间,部门负责人应帮助新入职员工尽快适应工作。
四、试工期间员工提出辞职,需提前三天书面提出申请,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五、员工在试工期间,经证实现在或将来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因违反公司相关规定或经证实其他方面的原因,不能继续为公司工作的;综合办公室应提前三天通知该员工并说明其原因,公司对其解除聘用。
六、新员工入职一周内提出离职者;在一周内通过试用证实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公司予以解聘者;在试工期间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不到岗者;公司将不予以发放试工期薪酬。
七、试工期工资标准。按转正工资的80%执行。第六章转正
一、试工合格后方能转为正式员工。正式员工如工作中不称职,可培训后转入试岗期,试岗期为一个月,试岗期仍不合格必须淘汰。
二、试用期员工转正时,部门负责人应对其作出客观公正的考评。根据考评结果确定其是否转正、继续试用、转岗或辞退。
三、转正程序为。员工填写《员工转正考核表》,部门主管考核签字,报综合办公室审批,再报分管领导批准。部门主管及以上岗位需总经理签批。综合办公室于三日内发转正通知。没有收到转正通知的可到综合办公室查询。附件4试用期员工转正综合评价表
四、对试工不合格的员工,综合办公室应和其进行及时面谈,确定其转岗、继续试用或离职。
五、试用期内的员工应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如有下列情况者,将视为在试工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即时解除劳动关系并不给予经济补偿:
1.旷工一天(含)以上的;
2.在试用期间表现不能达到本公司要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3.品行不端正或无法融入团队。
五、在试工期间,如员工工作表现出色,可由直属上级提出提前转正的申请。
第七章考核与晋升
一、员工考核由各级管理人员与行政、人事相关部门结合进行。
二、员工工作考核原则:由各级主管对员工进行工作考核,是公司的基本制度之一,其目的是总结经验,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加强公司的经营管理,达到正确评价员工的工作业绩及其对公司发展关心的程度和贡献,达到增强公司和员工的凝聚力,最终以员工创造的效益与员工个人所得挂钩。因而对员工进行考核过程中,对履行职务、岗位职责、工作表现、遵守规章制度等进行衡量时都应坚持以下两个原则:
1.员工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是否以维护公司形象、维护公司利益为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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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记录单
附件10员工离职申请表申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