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工、转正、解职、考核奖罚、晋升、请假等除国家规定外,均按本规定办理

三、本制度所称员工,指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四、所有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五、公司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二章聘用

一、公司以“内育为主,外聘为辅”为原则,按各岗位的用人标准,实行自愿报名、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用人机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聘用:

1.实际年龄未满18周岁者;

2.患有恶性传染病、精神病者;

3.曾触犯法律者;

4.在本公司工作被开除辞退者;

5.伪造各种证件者

三、任何员工必须填写《应聘登记表》。附件1应聘登记表

第三章入职

一、新录用员工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公司综合办公室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综合办公室相关人员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

二、员工录用时要交验下列证件和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获奖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

三、新录用员工需填写公司的《员工档案》,如实详细地填写个人的资料、工作经历及家庭背景,并在表格上签字保证所填写资料的真实性。附件2员工档案

四、办理报到登记手续,录指纹考勤,发放办公用品及其他相关资料等

五、综合办公室对其进行公司情况、相关制度等进行培训

六、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新入职员工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七、用人部门负责人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基本技能的培训

第四章新员工入职培训制度

1目的

为加强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加快新员工对公司基本情况及工作岗位职责了解进度,尽快胜任本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新进入公司的员工。3培训内容

本制度培训包括公司整体培训、人事、行政制度培训、部门工作流程、岗位技能、理论知识、岗位说明书培训,具体内容如下:

3.1公司整体培训

3.1.1公司概况,包括主要业务,经营现状、主要客户等

3.1.2公司组织结构,各部门的职能职责及业务范围

3.1.3企业价值观3.2人事、行政制度培训

3.2.1人事流程,包括入职、试用、转正、异动、离职等流程的办理

3.2.2考核、薪酬福利、职业生涯规划

3.2.3规章制度,如:考勤管理制度,各种行为规范等3.3部门岗位培训3.3.1所属部门业务流程3.3.2员工岗位职责

3.3.3上岗技能培训、理论知识培训及与本部门相关的其他内容培训

4各部门职责分工4.1综合部

4.1.1负责拟定公司新进员工培训制度、培训计划

4.1.2编制新员工培训预算

4.1.3设置新进员工培训课程

4.1.4审定培训大纲,教材,考题

4.1.5做好新进员工的培训实施与效果评估工作

4.2其他各用人部门职责

4.2.1制定本部门的员工培训计划

4.2.2设置本部门专业培训课程

4.2.3提供本部门专业培训师资,执行一对一辅导机制

4.2.4评估本部门员工培训效果。5培训时间

5.1公司整体培训及人事、行政制度培训在新进员工入职1-2周内进行,所有新进员工必须参加入职培训

5.2新进员工到岗后,即由部门主管安排进行部门岗位培训

5.3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培训的,应自学培训内容并通过考试,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转正

6培训方法

6.1理论知识培训主要采取集中授课,普通讲座的方式进行

6.2专业技能培训采取实地培训方式,安排新进员工到实际岗位或相关岗位实际操作和练习

7培训师资

公司新进员工集中培训的师资由公司内部讲师担任,其他培训由各部门主管及指定的培训人担任。

8培训考勤

培训期间按正常工作时间考勤,一般不允许请假,如遇到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在试用期内补修所缺课程。

9培训费用

培训期费用由综合部负责预算并提报申请,总经理签批后,报财务审核。

10培训效果跟踪与评估

10.1培训项目开展完毕后,培训人员应对培训效果及时进行跟踪评估,可采用笔试,现场操作等方法

10.2培训讲师必须在试用期结束前一天内,评出考试成绩,并登记在《新员工培训记录表》中,培训考试成绩作为新进员工试用期考核、晋级及正式录用的参考依据

10.3因故未能参加考试者事后一律补考,否则不予转正;考试不合格者应继续参加培训,再培训仍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10.4分管副总或主编应定期跟踪检查培训负责人的培训工作,可采取抽样面谈、分发调查问卷实操考核等方式,对部门培训负责人的培训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结果作为计发考核工资的依据之一

10.5综合部负责将培训评估的内容及结果形成书面报告,呈报用人部门主管及公司相关领导并存档,以此作为新进员工录用转正的重要依据

10.6附3《新员工培训记录表》

第五章试工

一、试工对象。新入职的有设定试用期的员工。

二、试工期限。设定试用期的员工,试用期限一般为一至两个月,最长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免试用期的员工,需总经理进行特批。

三、试工期间,部门负责人应帮助新入职员工尽快适应工作

四、试工期间员工提出辞职,需提前三天书面提出申请,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五、员工在试工期间,经证实现在或将来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因违反公司相关规定或经证实其他方面的原因,不能继续为公司工作的;综合办公室应提前三天通知该员工并说明其原因,公司对其解除聘用

六、新员工入职一周内提出离职者;在一周内通过试用证实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公司予以解聘者;在试工期间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不到岗者;公司将不予以发放试工期薪酬

七、试工期工资标准。按转正工资的80%执行。

第六章转正

一、试工合格后方能转为正式员工。正式员工如工作中不称职,可培训后转入试岗期,试岗期为一个月,试岗期仍不合格必须淘汰。

二、试用期员工转正时,部门负责人应对其作出客观公正的考评。根据考评结果确定其是否转正、继续试用、转岗或辞退。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三、本制度颁布实施后,除国家法律相抵触外,涉及以上内容以本制度执行

四、本制度解释权归综合办公室

五、本制度至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