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稿1(7.31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提示)5篇范文
专题组织生活会具体工作要点提示
按照中央、省委有关部署,全市基层党组织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广泛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时间安排从8月初开始,在8月中旬基本完成。为便于各活动单位及督导组操作,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前期调研。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到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基层党组织进行专题调研,分门别类提出具体指导意见。要层层传导压力,上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与党支部书记进行一次集体谈话。
2、加强整顿。对少数软弱涣散还没有整顿到位、问题较多、依靠自身力量无法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首先要抓好整顿转化,然后再开展相关工作。应配未配齐支委会的(按规定党员人数超过7名的,应设支部委员会,简称支委会;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名。支委会人数不应超过或等于本支部正式党员的半数,一般以3-7人为宜),尤其是未配齐支委会(支部)书记的要配齐配强,确保专题组织生活会各项工作如期进行。
3、专题培训。县乡党委要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
1
展必要的业务培训,组织指导基层党组织吃透政策精神、掌握工作流程,不折不扣地落实好规定动作;要采取一定的形式给党支部书记教方法,帮助他们熟悉政策、明确程序,开好会议、抓好整改,防止走形式、搞变通、出偏差。
4、制定方案。各基层党组织在对党员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排查了解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包括专题学习、谈心谈话、支委会及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专题学习不少于2次;谈心谈话不少于2轮;专题组织生活会会期一般不少于半天,报上级党委(党组)审核把关。
5、专题学习。组织至少2次专题学习,重点学习党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要引导广大党员搞清楚党员的条件和标准,提高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6、专题学习抽查要求。各级督导组要对专题学习情况进行抽查。市委各督导组要对党支部开展专项学习情况进行抽查。督导单位为党委或党总支的,要至少抽查2个支部各1次专题学习情况;为党支部的,要至少抽查支部1次专题
2
学习情况。
7、谈心谈话。存在问题突出的党支部班子要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谈话提醒。党支部谈心谈话活动由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与每名党员之间,支部委员相互之间,党员彼此之间,要普遍进行谈心谈话。要采取集体谈、“一对一”谈两种形式,确保应谈必谈,谈深谈透。对存在问题缺乏认识的党员要反复谈,帮助提高认识、正视问题;平时有分歧、有疙瘩的更要通过谈心,消除隔阂、增进了解,彼此之间,每名党员要对其他党员提出1条以上有质量的批评意见。对外出流动党员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主动关怀、听取意见。
8、谈心谈话抽查要求。各级督导组要对谈心谈话和拟开展的党员互评意见建议情况进行抽查。市委各督导组所督导单位为党委或党总支的,至少抽查2个支部拟开展相互批评意见情况;为党支部的,至少抽查1个党小组或3名党员(党员领导干部不少于1人)拟开展相互批评意见情况。
9、反馈意见、初步梳理。上级党组织要指导党支部及党员结合实际和履职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党支部要召开会议,对征求到的和上级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找准查实存在的突出问题。
3
10、对照检查材料格式及内容要求。简要对照检查材料格式为:第一部分要简要阐述党组织(党员)履行职责情况和开展(参加)教育实践活动情况;第二部分要重点说明“四风”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平正义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要列举2-3个事例,讲完整;第三部分要简要说明产生原因;第四部分要讲清楚有操作性的整改举措。
11、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的范围要求。市、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党员人数较多(正式党员7名以上)的党组织和所有党员负责同志,乡镇、街道机关及站所党员负责同志,学校、医院党组织和党员负责同志,要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村、社区党组织及其书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其他基层党组织书记,要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条目式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并向群众公示。市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乡镇、街道机关及站所和学校、医院等基层普通党员,要撰写专题组织生活会简要发言提纲,条目式列出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
12、把关对照检查材料。支部书记要亲自主持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的撰写工作,并对支部委员的组织生活会发言提纲进行把关。市、县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对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党员负责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把关;基层党
4
(工)委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对所隶属的党支部班子和党支部书记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把关。
13、对照检查材料抽查要求。各级教育实践办要对党支部书记对照检查材料进行抽查。各级督导组要对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对照检查材料及部分党员条目式对照检查材料进行抽查。原则上抽查不重复。市委教育实践办要对党支部书记按10%的比例进行抽查。市委各督导组也要对部分对照检查材料进行抽查。督导单位为党委的,至少抽查2个支部班子、3名支部书记、3名支委的对照检查材料和2名普通党员的简要发言提纲;为机关党委或党总支的,至少抽查1个支部班子、2名支部书记、1名支委的对照检查材料和2名普通党员的简要发言提纲;为党支部的,抽查支部书记对照检查材料和至少2名普通党员的简要发言提纲。有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市委各督导组,要对上述基层党支部书记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及公示情况进行抽查,抽检比例不低于20%。抽查不过关的不准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14、召开支委会。设支委会的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多个单位组成的联合支部也要以支部为单位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直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组织生活会)。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党支部班子每名成员都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要树标杆、当示范,带头查摆
5
自己的问题,带头对支部委员提出批评,并虚心接受他人提出的批评意见。上级党组织要派人参加党支部支委会,并对支委会班子成员发言情况进行点评。各党支部要形成原汁原味的会议记录,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并由支部书记牵头撰写支委会会议通报。
15、支委会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要求。自我批评要直奔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对上级点明的问题包括是否存在“走读”问题、收受“红包”等,要逐一作出回应。相互批评要抹开面子,直截了当指出问题和不足,真心实意提出改进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都要坚持用事实说话,点到具体人具体事,是什么问题就摆什么问题,真正达到既红脸出汗、触动思想,又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16、支委会抽查要求。各级督导组要抽查支委会召开情况。市委督导组要派人参加督导单位部分支委会,对会议情况进行抽查。督导单位为党委的,至少要抽查2个支部支委会情况;为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至少要抽查1个支部支委会情况。
17、印制民主评议票样。各活动单位要根据市委教育实践办提供的《民主评议参考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本地本单位的民主评议具体事项。机关单位、窗口单位、服务行业不得少于20条,村、社区、其他基层组织不少于15条。具
6
体事项要涵盖党员责任义务履行情况和教育实践活动参加情况,其中教育实践活动项目比例不得低于40%。党员责任义务履行情况要体现各有侧重,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员,围绕履行党员义务、立足岗位发挥作用等开展评议;对村、社区和“两新”组织党员,围绕按期缴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等开展评议;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突出问题开展评议。民主测评票每人一张,双面印刷。有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参加的需在票头单独标注“群众代表”字样。民主测评每个条目按“好”、“一般”、“差”三个档次设计并印制票样。各级督导组要对票样内容进行检查。
18、支部党员大会。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在通报支委会召开情况后,分别作支部班子对照检查和个人对照检查,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并诚恳接受党员们的批评。支委会委员依次开展自我批评和接受党员批评。其他党员要按照“一个一个过”的办法,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内容要涵盖民主测评票样内容。
19、上级党组织参加基层支部党员大会具体要求。上级党组织要派人参加指导下级党组织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指导
7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会议情况进行点评,并对加强支部建设、改进作风提出要求,要做到全覆盖。讲话稿要由上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撰写,结合专题调研和日常掌握情况,做出针对性的指导和要求,不可泛泛而谈。
20、民主测评参加范围。自评互评后,开始民主测评。测评对象为除参加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外的全体党员。村、社区党组织,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基层党组织,按照不低于支部党员总数20%的比例邀请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参加民主测评。
21、民主测评投票、核计要求。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发票、投票、统计需在党员监督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测评结果一般由组织掌握,要在党支部支委扩大会范围内公开。选择“好”的计3分,“一般”的计1分,累计得分占票面总分值80%以上的最终评定为“好”,累计分值60%-80%的最终评定为“一般”,其余最终评定为“差”。每个支部原则上最终评定为“好”的不超过50%。
22、党员领导参加基层专题组织生活会要求。市、县常委要参加联系点下属1个基层单位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参加2个分管战线基层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其他市级领导参加2个分管联系单位或所在战线基层单位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处级班子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分工或所在战
8
线,参加2个基层单位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其他处级干部要结合分工或所在战线,参加1个基层单位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乡镇、街道班子成员要参加2个村、社区或其他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基层单位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不含其所在支部,且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支部原则上不重复。市委各督导组要及时了解处级干部参加基层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纠正。
23、专题组织生活会示范点要求。市委各督导组要在所督导的单位中,按机关单位、行业部门、窗口部门(执法单位)、非公企业、社会组织、村(社区)等领域各选择1—2个基层党组织作示范点,先行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邀请相关党组织书记到会观摩。市委常委参加的基层专题组织生活会单位不作为示范点硬性要求。
24、专题组织生活会抽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制定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报市委各督导组审阅。省委督导组将派人参加10个以上基层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各督导组也要派人参加10个以上基层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全面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各级督导组要注重加强点对点、面对面指导,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对没有准备好的,不急于开会;对敷衍应付的,要批评教育、
9
及时纠正;对民主评议流于形式、失真失实的,要责令重新进行。
25、直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督导要求。未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单位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各级督导组要按照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规格(组长、副组长、组织纪检干部)参加会议,并由督导组组长对督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及相互批评情况进行评价。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22、是否对能立行立改的项目进行整改;
23、是否积极主动参与到本地本单位集中整改和专项整治之中;
24、是否对自身“四风”问题有深刻的反省,围绕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制定了有效的整改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