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通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经费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南通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经费
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
通人开〔2006〕3号
市委各委办局、市各委办局、部省属驻通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南通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经费发放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凡有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的单位请于4月1日前将2006年度引进计划报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处。
(联系电话:8355806
2、83558063)。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事局南通市财政局二ΟΟ六年二月十三日
抄送:省人事厅
南通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经费发放实施细则
为大力引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通委发〔2005〕1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南通市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通委人才〔2005〕4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经费发放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安家补助的对象及标准,按照《意见》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对照年度人才开发目录执行。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年度计划申报。凡有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的用人单位,应编制下一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于本年度十一月底前报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处,由市人事局汇总审定后作为年度人才工作专项经费预算和具体审定安家补助经费的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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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五、申请安家补助经费的个人及所在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冒领安家补助经费的,一经查实,立即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本实施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来源:崇川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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