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高技能人才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昆山市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优秀高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中的引领和创新作用,根据《昆山市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制定如下细则:
一、范围和条件
我市各类企业中,在生产一线工作的优秀高技能人才且在市高技能人才库中登记满半年以上者。重点从我市经济发展主导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领域技能含量较高的岗位中选拔产生。
1.昆山市高技能突出人才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个人技术技能在市内同行业中处于拔尖水平。近5年内获得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表彰,省(行业)级技术能手称号以上荣誉;全国一类技能竞赛前20名、全国二类或省级技能竞赛前10名、苏州市级一类技能竞赛前5名的选手;姑苏技能大奖获得者;苏州市青年首席技师称号获得者。
(2)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高新技术设备的消化、使用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能够排除重大关键技术障碍和安全隐患,对提升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
(3)刻苦钻研技术,具有绝招绝技,并在某一生产和服务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技术方法,提高了劳动生产率或者在确保产品质量标准的同时,提高了企业生产、销售等记录。(4)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5)在本职业(工种)中培养高技能人才,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6)传统技能技艺传承者,获得省级以上单位表彰或命名者。(7)新型产业、行业发展中的技术技能领军人才。具备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以上的优先考虑。
2.昆山市高技能重点人才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个人技术技能在市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近5年内获得苏州市技术能手、有突出贡献技师等以上荣誉;苏州市级一类技能竞赛前10名、二类技能竞赛前5名的选手。
(2)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创造性地解决本企业、本工种关键性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难题,推动生产水平、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提高。(3)发扬团队精神,积极传授技艺,所带徒弟、所教学生成为企业的技能骨干、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工作和各类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4)有较强技术攻关能力,在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中取得优秀技术创新成果,是某个领域的技术技能群体
(5)在推广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先进技术方面作出突出贡献。(6)规模型企业“首席技师”或技术技能突出人才。
(7)其他有突出技术技能特长,为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技能人才。具备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以上的优先考虑。
3.昆山市技术能手
昆山市级一类竞赛前3名,职业技能在本市行业领域内处于领先水平者。
二、待遇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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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在昆山市优秀高技能人才推荐和评审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追缴奖励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取消今后参评资格。
本细则于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附件:
1.昆山市优秀高技能人才申报表2.昆山市优秀高技能人才技术成果证明3.昆山市优秀高技能人才事迹材料格式4.昆山市优秀高技能人才公示情况反馈表5.昆山市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材料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