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粮食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管理办法
附件1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
突出贡献奖推荐申报材料要求
一、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个人推荐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的种类
1.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申报表(一式3份);
2.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申报表(一式3份);
3.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个人申报表(一式3份);
4.候选人事迹材料(2份);
5.候选人技术技能水平、主要技术成果证明材料(2份);
6.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的推荐函(1份);
7.候选人近期正面免冠正装2吋彩色照片(“大奖”候选人每人30张;“能手”候选人每人10张,“突出贡献奖”候选个人每人10张)。红色背景,平光拍摄,成像清晰,光线反差小。“大奖”候选人工作照10张,其中横版照片8张,竖版照片2张。照片刻制成光盘申报。
9.“大奖”候选人音像资料(2份)。
(二)申报材料的主要内容和要求1.事迹材料主要内容和要求
1(1)事迹材料主要内容
①候选人的主要事迹及为本企业(单位)、本行业和国家做出的突出贡献;
②候选人取得的成绩在国际同行业领域中(地区、国家或世界范围三个层次)的重要影响和作用;
③候选人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的贡献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要求用数字量化反映);
④候选人曾获得的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2)事迹材料的撰写要求
①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②候选人所获荣誉称号,要求由低一级向高一级(即地区-国家-国际)依次写明。
(3)事迹材料的格式
①“大奖”候选人事迹材料要求在2000字左右;②“能手”候选人和“突出贡献奖”候选个人事迹材料按两种格式申报:一种要求字数在1500字左右;另一种要求精选提炼在500字以内;
③统一用a4纸打印,并以候选人姓名为文件名、以microsoftword格式报送电子版。
2.证明材料要求
(1)候选人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候选人所获各种荣誉称号的复印件或旁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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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3)录像片时间为5-10分钟,要求使用betacam摄影机,录像片以betacam录像带存载报送或提供dvd盘。录像片头应有单位名称、录制时间、录制单位字幕,保留2秒钟。录像片应成像清晰,色彩还原正确,解说无杂音;片中发言人员应有字幕提示其姓名、职务;如遇口音较重者应同时配有发言的中文字幕。
三、材料的申报要求
为提高工作效率,申报表、事迹材料、必要的证明材料、照片和音像资料仍实行邮寄外,相关文字材料要求全部用电子邮件发送电子版;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邮寄磁盘(microsoftword方式),否则不接受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