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质量评定程序和组织

第一篇:(11)质量评定程序和组织质量评定程序和组织

1范围

为做好龙腾公司发电工程建设中各类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工作,特制定本制度。2规范性引用文件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简称验评标准)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gb/t—19000—iso9000

3内容

3.1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均为先评定、再核定两个程序。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中,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必须按规定的内容进行核定,工程质量等级应以专职质量检查员核定的质量等级为准。质量监督部门是政府建立有权威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本地区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进行质量等级的核定是最后单位工程评定的质量等级,是工程交工验收的依据。

3.2分项工程质量是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单位工程负责人组织工长、班组长、班组质量员、专职质量检查员进行评定,由专职质量检查员核定

3.3分部工程质量是由相当于施工队一级的技术负责人组织评定,专职质量检查员核定。对于关键分部工程的评定还应由企业的技术部门和质量部门派人到现场实地检查工程质量状况和核定质量等级。

3.4单位工程质量由企业的技术负责人组织企业的技术、质量、生产等部门和人员到现场进行检验评定。评定结束后,送交监理单位审查,最后送交业主委托的质检部门核定质量等级。

第二篇: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组织和程序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组织和程序

一、初步验收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结构、设备安装设计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查验,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和专业部门验收文件进行审阅。施工单位应对初验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整改情况需作记录(见附表一),待总监理工程师复查无问题后方可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二、竣工验收

(一)验收组织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含分包单位)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并通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职能科室参加。

(二)验收程序

1、监理单位组织到会人员签名

2、主持人介绍参加会议人员(单位、职务)

3、主持人宣布组成验收组及专业组的人员名单(组长须由建设单位人员担任)

4、建设单位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表执行法律、法规情况

5、施工单位宣读施工总结报告,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介绍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6、监理单位宣读质量评估报告,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介绍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汇报初验存在问题的整改结果

7、勘察单位宣读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介绍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介绍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8、设计单位宣读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介绍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介绍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强调施工图经审图机构审查情况、设计变更的复核情况、是否体现设计意图)

9、专业组成员现场查验工程质量及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10、专业组发表意见。(由组长综合组员意见统一发表,也可由各组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单位人员各自发意见)

(1)建筑工程

(现场观感,门窗安装,屋面防水、栏杆高度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设备安装

(水电试用试运行,安装工艺观感)

(3)工程资料

(工程建设前期法定建设程序文件,工程综合管理资料,各分部

工程资料,竣工图,备案资料)

11、建管科代表发言

12、安监站代表发言

13、质监站代表发言

14、主持人询问在场人员有无异议

15、主持人宣布验收结论。(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本工程已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

(3)各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经验收合格。

(4)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5)各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

(6)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7)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规定的要求。

(8)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一致通过本工程竣工验收并评为合格工程。

第三篇: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可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城市污水厂验收规范(gb50334-2002);

主要如下:

6.0.1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6.0.2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6.0.3单位工程完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6.0.4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6.0.5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员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6.0.6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6.0.7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篇:星级评定程序和执行五、星级评定程序和执行

第十六条五星级按照以下程序评定:

1.申请。申请评定五星级的饭店应在对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gb/t14308-2010)充分准备的基础上,按属地原则向地区星评委和省级星评委逐级递交星级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饭店星级申请报告、自查打分表、消防验收合格证(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饭店装修设计说明等。

2.推荐。省级星评委收到饭店申请材料后,应严格按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gb/t14308-2010)的要求,于一个月内对申报饭店进行星评工作指导。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饭店,以省级星评委名义向全国星评委递交推荐报告。

3.审查与公示。全国星评委在接到省级星评委推荐报告和饭店星级申请材料后,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审定申请资格、核实申请报告等工作,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饭店,在中国旅游网和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网站上同时公示。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饭店,全国星评委应下发正式文件通知省级星评委。

4、宾客满意度调查。对通过五星级资格审查的饭店,全国星评委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宾客满意度调查,并形成专业调查报告,作为星评工作的参考意见。

5、国家级星评员检查。全国星评委发出《星级评定检查通知书》,委派二到三名国家级星评员,以明查或暗访的形式对申请五星级的饭店进行评定检查。评定检查工作应在36-48小时内完成。检查未予通过的饭店,应根据全国星评委反馈的有关意见进行整改。全国星评委待接到饭店整改完成并申请重新检查的报告后,于一个月内再次安排评定检查。

6.审核。检查结束后一个月内,全国星评委应根据检查结果对申请五星级的饭店进行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及材料有:国家级星评员检查报告(须有国家级星评员签名)、星级评定检查反馈会原始记录材料(须有国家级星评员及饭店负责人签名)、依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gb/t14308-2010)打分情况(打分总表须有国家级星评员签名)等。

7.批复。对于经审核认定达到标准的饭店,全国星评委应做出批准其为五星级旅游饭店的批复,并授予五星级证书和标志牌。对于经审核认定达不到标准的饭店,全国星评委应做出不批准其为五星级饭店的批复。批复结果在中国旅游网和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网站上同时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饭店名称、全国星评委受理时间、国家级星评员评定检查时间、国家级星评员姓名、批复时间。

8.申诉。申请星级评定的饭店对星评过程及其结果如有异议,可直接向国家旅游局申诉。国家旅游局根据调查结果予以答复,并保留最终裁定权。

9.抽查。国家旅游局根据《国家级星评监督员管理规则》(附件2),派出国家级星评监督员随机抽查星级评定情况,对星评工作进行监督。一旦发现星评过程中存在不符合程序的现象或检查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情况,国家旅游局可对星级评定结果予以否决,并对执行该任务的国家级星评员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一星级到四星级饭店的评定程序,各级星评委应严格按照相应职责和权限,参照五星级饭店评定程序执行。

一、

二、三星级饭店的评定检查工作应在24小时内完成,四星级饭店的评定检查工作应在36小时内完成。全国星评委保留对一星级到四星级饭店评定结果的否决权。

2010版饭店星级标准发布强调环保取消“六小件”2010年12月14日00:35|进入复兴论坛|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2月13日电经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国家标准《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于2010年10月18日正式发布,2011年1月1日实施。

星级标准自1988年正式颁布实施至今,经历了1993年、1997年、2003年三次修订。多年来星级标准为引导我国饭店业的设施标准化、服务规范化、管理科学化,以及与国际接轨做出了积极贡献,对服务业的标准化工作起到了良好的带动和示范作用。“星级”在全社会已成为质量和档次的象征。星级标准得到了行业、社会和国内外消费者的广泛认可。

2010版星级标准由前言与总则、必备项目检查表(附录a)、设备设施评分表(附录b)、运营质量评价表(附录c)等四部分组成。新版标准强调六个方面内容:一是强调必备项目,评定检查时,对照标准逐项检查,要求各星级饭店全部达标,缺一不可。二是强调核心产品,将客房产品定位为饭店核心产品,突出客房舒适度的要求,增加了客房棉织品、枕头、床垫、温湿度、遮光、隔音、热水龙头等方面的具体质量要求三是强调绿色环保,一至五星级饭店均要求制订相应的节能减排方案并付诸实施,取消了对牙膏、牙刷、拖鞋、沐浴液、洗发液等客用品的硬性要求四是强调应急管理,要求一至五星级饭店均需制订火灾等6类突发事件处置的应急预案,高星级饭店要求定期演练五是强调软件服务,增强了软件标准评价的客观性,将有关服务流程、清洁卫生、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等统一到运营质量评价中六是强调特色经营,在硬件设施评分表中增设商务会议饭店设施、度假饭店设施、其他等三类选择项目,鼓励企业按类别集中选项,引导星级饭店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小型豪华精品饭店可以直接申请评定五星级。

为配合新标准的实施,国家旅游局11月19日发布“《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对星评工作的职责分工、星评和复核的程序及要求等均做出了详细规定,并明确饭店星级标志为证明商标,受《商标法》保护,任何未经星评达标的饭店不得使用。实施办法将星级饭店评定性复核的时间由以前的5年一次调整为3年一次,以确保星级饭店一直保持标准水平。为保证星评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实施办法还对星评员和星评机构提出了“十不准”的要求。

国家旅游局近期已组织国家级星评员培训学习新版标准,并将分片区在全国开展新标准的宣贯活动。从2011年1月1日起,各地要严格按照2010版星级标准和实施办法的要求,开展饭店星级评定与复核工作。2011年全国星级饭店的对标复核工作将覆盖所有星级饭店,各地旅游管理部门将对辖区内的每家星级饭店逐一进行对标检查,不达标的饭店将被限期整改或取消星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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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