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事档案转递制度
1.因工作调动、职务变动和干部调配,任免工作部门应及时将干部调动函和任免通知及时告诉档案管理部门,并建立必要的联系,及时转递,避免人档分离。
2.档案必须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指定专人送取,不准本人携带自己的档案或普通邮寄。
3.转递人事档案必须认真履行手续,档案管理部门没有接到调动通知函,不得擅自转出档案。转出干部档案必须由档案管理人员专人办理。
4.转出人事档案必须内容完整、整理规范,装订整齐。不得擅自抽取、扣留档案材料或分批零散转出。
5.转递人事档案时要严格按照规定,逐项填写“干部档案材料转递通知单”,作好记载,以便备查,并严密包封盖好印章,防止在转递过程中失密、散落。
6.接收人事档案材料,要严格与档案目录进行核对,在确保档案材料齐全无误后,方可在回执单上签章退回,对接收档案逾期一个月未到的,要去函催收,以防丢失。转出的干部人事档案,要及时催促接收单位退回回执。
7.对人事档案由本人自带到接收单位的,应不予接收;凡转出的档案,应查明接收单位是否具备档案管理权限,否则不予转出。收到不属于本处管理的人事档案,要立即退回转出单位。
8.职工死亡后,其档案由人事部门保管五年后,移交本单位文书档案保管。
第二篇: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存根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
根据需要20年月日已将等名同志人事档案材料共册
转往。(单位名称)
盖章
年月日
……………………………………………第号………………………………………
人事档案转递回执单
第号
你单位将在20年月日转来的第号人事档案经查收无误,现予以回
执。收件人。收件机关盖章
年月日
第三篇。人事档案转出人事档案转出如何办理人事档案代理人员因考研、就业等原因需将人事档案转出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转档人持接收单位的调档函到本中心申请转出人事档案。接收档案的单位必须是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非国有企事业单位不能接管人事档案。外省市工作单位接收档案的需经当地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发函调档。
单位委托人事档案代理人员,在档案转出时需与代理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征得原单位书面同意,才能转移档案。档案代理期间工作的人员,应将劳动合同、年度考核材料及其他需归档材料带来归入本人档案,否则可能会影响档案的正常流动。
人事档案转出需本人亲自到本中心申请,确实不便前来的,可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需出示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
户籍挂在本中心的代理人员,人事档案转出后,户籍在两个月之内必须迁出本中心集体户。
人事档案转出需结清所欠管理费,同时要缴纳50元人事档案转递费。人事档案要通过机要转递,转档人要提供档案接收单位的详细地址。档案转出一个月后,转档人要查实档案有没有转到接收单位。
咨询电话:0556-7189307
第四篇:2012届毕业生人事档案转递及查询途径注意事项2012届毕业生人事档案转递及查询途径注意事项
2012届毕业生人事档案转递工作即将开始,请各位毕业生根据各自的就业情况,配合校档案馆做好以下工作,以便本人人事档案完整、安全、及时地转出。
一、上海户籍毕业生
1、如有特殊情况需将档案保留在校的毕业生(出国不包括在内),可至本学院辅导员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保留的档案,保留期满后,我馆将依据毕业生提供的户籍地址,将其人事档案转至该区就业促进中心。如保留期未满,但已与用人单位签约,档案须调出的,请向档案馆出具《就业派遣通知书》或用人单位开具的书面调档公函(都须注明档案接收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学号、专业和联系电话)。
2、毕业典礼前,已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合同的,我们将依据学工部和研究生部提供的就业转档信息尽快将档案转出。
3、毕业典礼前,未与用人单位签约,未签订用工合同,也未申请档案保留的毕业生,我馆将于2012年7月31日之前陆续将其人事档案转往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就业促进中心。
二、外省市户籍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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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今收到你单位同志等人档案材料份。
接收人:接收单位:
年月日注。转出单位收到回执后贴到存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