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干部自我挂职鉴定

各市县团委,各高校团委:

根据团中央《关于做好xx年全国高校赴县级团委挂职干部考核鉴定的通知》(团组字)[xx]13号)文件要求,xx年高校团干部挂职工作定于xx年1月13日结束。现就挂职干部的考核鉴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自挂职之日起至xx年1月

二、考核工作的组织

由各市县团委协调同级党委组织部具体实施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应包括挂职干部在挂职地了解情况、介绍经验、推动工作、探索创新、锻炼提高等方面的工作表现、工作作风、工作成效等内容。

四、考核程序

由挂职干部认真填写团中央组织部统一制发的《高校挂职团干部考核鉴定表》(详见附件),县级团委召开会议评议,并提出鉴定意见,再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门鉴署意见。

五、其他事项

1.《高校挂职团干部考核鉴定表》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交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存入干部本人档案

2.海口团市委统筹海口市四个区高校派驻县级团委挂职干部的考核鉴定工作

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扩大基层团组织的干部储备,充实工作力量,在实际工作中锻炼和培养年轻团干部,校团委决定开展xx-xx学年全校学生挂职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要求

选拔对象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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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浙江大学挂职团干部培训班报名表

2.浙江大学挂职团干部信息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