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法庭庭长先进事迹
人民利益的维护者
–**县人民法院打柴沟法庭庭长**同志先进事迹
**,男,生于1965年6月,汉族,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打柴沟人民法庭庭长。在法院工作的18年里,**同志时刻牢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以”三个至上”为指导,坚持”小法庭,大服务”的工作理念,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在任打柴沟人民法庭庭长以来,他任劳任怨,勇挑重担。该庭收、结案率、调解率逐年上升,判决案件上诉率逐年减少,案件审判质量和调解率连续两年在**法院名列前茅。经他审结的案件无超审限,无发回重审,更无错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同志因工作业绩突出,2006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法制宣传先进个人”;2007年1月被**省人事厅、**省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全省综合治理先进个人”;2007年8月被**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授予”全省法院指导基层调解工作先进个人”;2007、2008、2009、2010年连续四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优秀科级领导干部”。所在法庭也连续三年被**县委、县人民政府评为”政法工作先进单位”
调解优先促和谐
**同志热爱法官职业,并时刻以”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来要求自己,他的工作成就感源于每一次为当事人圆满解决问题时所得到的认同。他结合审判工作实际,针对法庭工作特点,积极探索庭前、庭审时、庭后调解技巧,2011年他个人审结案件105件,调撤案件达101件,调撤率为96.2%,办结的案件无一申诉,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2012年2月27日,**县华藏寺镇岔口驿村残疾老人杨某因与其儿子发生家庭矛盾,其子不履行赡养父亲的义务向打柴沟法庭提起诉讼。**在了解情况时得知老人无处居住后当即立案,并依照法律规定为老人办理了缓交诉讼费的手续。同时积极组织办案人员,并邀请被告所在地村委会干部一起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经过几个小时耐心细致的调解,被告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承诺好好赡养父亲,原告决定撤回起诉。当案件顺利解决后原告杨某激动地握住**的手,哽咽地说:”你们真是人民的好法官”。而他却只是微笑着说: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他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法官对法律的无限忠诚,对审判事业的满腔热诚和对人民群众的无限深情,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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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善于学习、勤奋学习是**同志的又一个特点。作为教师出身的他深知要想在审判事业上有所作为,做一名让党放心,让人们满意的好法官,只靠忠诚和热情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加强政治业务理论学习,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新的形势以及**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都要能较好的把握。虽然他已成为院里的审判委员会委员,办案”专家”,但他并没有满足于现状,而是养成了工作之余坚持学习的习惯,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他都能先学一步,理解其立法本意,吃透法条内涵,直到融会贯通。审判实践中,每遇到一个典型疑难案件他总会通过各种途径查找法律法规,研习相关法律著作,做到法理不明不审,法规不明不判,经过几年来的捶打磨练,他的审判知识更加丰富,审判技能更加娴熟。
“多做点实实在在的事,为审判事业出点力,是我最大的快乐”,这是他常说的话。十几年来,他坚持学中干干中学,不断探索、不断总结、不断创新,为**法院的审判工作奉献了他的青春,做出了积极贡献,作为一名法官、庭长,**同志一如既往的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用他的热情和忠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着不平凡的工作,诠释着”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的内涵。
一槌千钧,法在民心。张福才总是用百分之百的热情对待每一位当事人,用百分之百的精力办好每一起案件。当有人问他从事法官职业这么多年有什么感想时,他说:”作为一名基层法官,不仅要谙熟法律规则,还要通晓事理和法理,时时处处为当事人着想,更要有满怀亲情、友情和博爱之心,才能真正化解矛盾于无形,做到案结事了。”他说了,也确实这么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