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区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是区委老干部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助区委、区政府研究制定丰台区老干部工作的具体措施及实施办法;研究、协调、解决全区老干部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向区委书记办公会和区委常委会汇报全区老干部工作;建议召开全区老干部工作会议;指导办好丰台区委老干部党校。
区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老干部局、区委教育工委、区委党校、区人事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劳动保障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民政局主要领导同志组成;区委副书记任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和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分别任副组长。
区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老干部局,区委老干部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区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由组长、副组长提议,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请有关部门领导同志列席会议。
一、组长、副组长职责
组长主持领导小组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北京市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责成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制定丰台区老干部工作具体政策的建议;协调研究解决全区老干部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向区委书记办公会和区委常委会汇报领导小组工作;建议召开全区老干部工作会议。
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负责协调区委、区政府相关单位履行职责,落实中央、市、区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保证离休干部各项待遇和老干部工作各项经费的落实;研究解决老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检查老干部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丰台区老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抓好老干部工作队伍建设。
二、成员单位职责
(一)区委组织部
负责督查《丰台区老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落实和对在职领导干部进行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的教育培训工作;对老干部党支部建设进行宏观指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离休及享受级别待遇的审批工作;检查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情况;引导老干部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
(二)区委宣传部
负责宣传中央、市、区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区属新闻媒体,加强老干部宣传思想政治工作;指导老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帮助区委老干部党校提高办学水平。
(三)区委老干部局
承担区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向区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全区老干部工作情况,协助区委、区政府制定和完善老干部工作的具体措施;协助区委组织部督促、检查《丰台区老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落实;督查指导全区各单位落实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老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区委老干部党校的日常工作;协助区委组织部指导老干部党支部建设和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引导老干部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总结老干部工作经验,表彰先进;指导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及基层老干部活动站、室的建设;加强老干部工作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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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负责督查住房制度改革中涉及离休干部的政策规定和实施措施的落实;提出解决离休干部住房特殊困难的办法。
(十一)区民政局
负责发挥社区优势,为老干部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利用社会养老福利设施,做好为老干部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