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副院长先进事迹材料

法院副院长先进事迹材料

个人感言。我以为工作就像登山,只有不畏崎岖、不惧艰难困苦,才能登上事业的巅峰。

我们是人民的法官,人民用血汗滋养着我们,我们理应为人民而工作。所以,在当事人面前,我们绝不能讲官腔,摆架子,耍态度,当“官老爷”。

只有不断学习的法官,才不会在前进途中“抛锚”。

每个人,不管是星星、月亮、还是太阳,有多大的光,就应散发多大的能量。

如果我们每一天都能认真地工作,勤奋地学习,快乐地生活,我们就会是人生舞台上优秀的演员。

在鹿塬法庭任庭长,该庭连续五年为县法院工作先进庭室;负责经济审判庭工作,案件发改率由上年的47%下降至10%,质量由上年的全市倒数第一一跃成为全市第一;分管执行局工作,县法院连年被评为“市先进执行法院”、“省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法院”;分管民二庭工作,商事案件调撤率屡次突破法院历史记录;分管基建工作,为县法院赢得“市基层法庭建设先进法院”荣誉。他被市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荣誉称号两次,被市中院荣记“三等功”一次,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市集中排查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先进个人”。《日报》、《法制周报》、《西部法制报》、陕西省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均对其事迹进行了特别报道。

一、扎根基层的艰苦“奉献者”

同志1986年9月从陕西省司法学校毕业,被分配到县鹿塬法庭工作。法庭房屋危漏破败,阴暗潮湿,老鼠经常出没。“宁可给你一个馍,也不给你一碗水”,道出了当地吃水的艰难。在这偏僻的黄土地上,他默默地奉献了十三个春秋。

13年来,全庭办结案件1653件(他亲自审理781件),无一起发回重审、无一起超审限、无一起错判和矛盾激化案件,件件成为“铁案”,而每起案件他都要严格把关。

身患癌症的父亲病危,家里托人专程赶往法庭,催他回家。因忙于工作,他终没能见上父亲最后一面。妻子下岗后,开起了服装店,别人问她“咋不见你再民星期天回来帮个忙。”她说“再民已经‘卖’到法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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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弘扬法治精神,同志努力担当了法律思想的“传播者”。担任庭长期间,他即大力倡导“就地办案”、“巡回审理”,他说:“这种办案方式,我们要到处奔波,肯定苦些,但我们是人民法官,再苦再累也应该”。

在鹿塬法庭时,他即组织辖区村干部进行流动法律宣传活动336次。受聘李后中学法制副校长后,他经常“送法进校”,曾不避炎热在操场为该校师生作了长达三个小时“法在学校”的法制报告。

为深入宣传学习李增亮同志先进事迹,使其法治精神教育和感染更多的人,身为副院长的他亲自撰写了全国模范法官李增亮同志先进事迹材料,并作了李增亮同志先进事迹报告87场次,接待130000多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