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刑一庭审判员先进事迹材料
感悟。从一个农民的儿子成长为共和国的法官,对党对人民我有着特殊的感情。作为手握生杀予夺大权的刑事法官,我们肩负着维护稳定和构建和谐的历史重任。我们不仅需要刚直不阿、秉公执法的品行,而且需要明辨是非、黑白分明的技能;我们不仅需要惩恶扬善的浩然正气,更需要客观、谨慎、公平、务实的工作作风。用
良心秉公办案,用诚心消除恩怨,用爱心排除纠纷,用真心化解矛盾,是我对事业的永恒追求。
一、爱岗敬业、成绩突出
1993年7月,同志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毕业分配到市法院工作,并很快成为业务骨干,至今已在刑事审判工作一线干了17年。他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始终将司法为民牢记在心。他业务精、素质高、能力强,不怕困难,勇于挑战,先后办理了春天舞厅爆炸案、王子饭店故意伤害案、彩虹集团总裁挪用公款受贿案、假警车拖死的哥案、高新区土地局副局长刘某故意杀人案、郑建锋等我省最大的跨境制造新型毒品案、李占伏等通过国际互联网向境外走私毒品、兴奋剂案、我省第一例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等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同志出生在我市周至县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纯朴的民风、艰辛的生活,从小铸就了他善良、正直、刚毅、爱憎分明的性格和品质。从走上审判岗位第一天起,他就暗自发誓:作为一名法官,一名共产党员,就是要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忠于原则,要对党负责、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裁判,不愧对百姓、不愧对法律、不愧对党。他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将百姓真正装进自己心里,用手中的审判权依法惩恶扬善,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在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十七年中,他先后七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三次被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三次被评为市级机关优秀共青团员、两次被评为市优秀法官,并荣立三等功一次。由于工作业绩突出,同志还被评为市优秀调解法官、市禁毒工作先进个人、市青年突击手、市青年突击手标兵、市十大杰出青年卫士、陕西省法院系统优秀调研员、陕西省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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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同志办理的李占伏、田国伟向境外走私、贩卖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及兴奋剂案,是海关缉私局破获的全国最大的个人向境外走私精神药品案。本案涉及莫大菲尼、涝拉西泮等精神药品,没有明确的量刑依据,如何做到定罪准确,量刑适当,是法律适用的难题,很多地方因没有依据而对犯罪嫌疑人制作了行政处罚。同志认真查阅资料,虚心请教专家学者,仔细研读司法解释,最终对被告人以走私、贩卖毒品罪进行了判处。宣判后,二被告人均服判。无独有偶,在案件宣判一个月后,最高法院新的解释对此种犯罪如何处罚作了明确规定,与本案的判处不谋而合。该案也被评为中院重大、疑难案件。
三、情系百姓、司法为民
在人们的习惯想像中,刑事审判法官总是严肃威严,盛气浩然。然而,在同志身上,不仅体现着这种浩然正气,更体现着一颗心系群众、心系人民的火热柔情,使二者有机结合在一起。在依法办案的同时,不忘尽量帮助受害弱者,帮其将伤害损失尽量减少。不仅如此,在办案中,他还坚持耐心宣传疏导,做思想工作,尽量化解矛盾纠葛,避免“一朝对薄公堂,世代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