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经验交流

服务大局——法院应当如何作为

建设“民富县强、文明和谐”的美丽**战略部署,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随着以“三项建设”为主线,“十大工程”为抓手的各项重点工作深入推进,一些利益格局需要重新调整,矛盾纠纷需要更加彻底化解,这对今后法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如何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是我们法院在新形势下的历史使命。为此,县法院应当更加科学的贯彻落实县委十六届四次会议和县**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将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作为工作重点,不断改进服务举措,全面扩大服务范围,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一、营造良好氛围,做“三项建设”的引导者

实施“三项建设”是为全县人民谋福祉,从而得到人民群众广泛认同。作为人民法院,必须采取多种措施,做“三项建设”的引导者,让人民群众知晓法律、信赖法律、遵守法律,支持“三项建设”中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

一是增强民众法律意识。大力开展巡回办案,将法庭搬进社区、村庄、企业、学校,开设假日法庭、庭院法庭、田间法庭,把办案过程作为法制宣传的过程,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全方位宣传典型、鲜活案例,将以案说法常态化;组织法官走上街头、田间、地头开展法律宣传,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二是引导民众理性维权。优化诉讼服务机制,开辟一站式、咨询式服务模式,方便群众诉讼;进一步推行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确保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确有冤情的群众打得赢官司;对于当事人无理上访、恶意上访以及采取非法方式反复越级上访的,积极做好疏导和化解工作,引导民众采取合法的方式维权。

三是维护民众正当权益。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执行举措,提高执结率和标的实际到位率;建立执行威慑机制,用好罚款、拘留、拒执罪等法律手段,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对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严格依法予以制裁,构成犯罪的,坚决予以打击,增强人民法院执行威力。

二、坚持能动司法,做“三项建设”的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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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犯罪,促进反腐斗争深入进行。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大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对抗,修复社会关系。积极参与平安创建,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审慎处理敏感案件、涉法信访案件,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推进平安**建设。

二是努力营造竞争有序的发展环境。紧紧围绕产业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推进,主动跟进司法保障,优化司法服务,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围绕“产业建设”,妥善处理好农业产业发展和矿山、水电、旅游开发等方面的合同纠纷、股权转让、民间借贷和金融案件,发挥投资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围绕“城乡一体化建设”,妥善处理好土地征收补偿、房屋拆迁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资合作开发等方面的纠纷,保障城镇化建设顺利推进。围绕“社会建设”,妥善审理涉及教育、就业、住房、医疗等领域的矛盾纠纷,处理好婚烟家庭、继承、赡养、抚养、人身损害、相邻关系等民生案件,加大劳动争议、土地流转、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等案件审理力度,体现对涉诉群众的司法关爱。

三是努力营造依法行政的法治环境。积极参与“依法行政示范县”创建,结合“熟悉政策、依法执行、执法为民、服务群众”主题活动的开展,深入基层、机关单位和重点企业宣讲法律、政策,帮助机关干部提升执法能力和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坚持监督和支持并重,加大行政纠纷协调力度,促进行政机关与管理相对人的关系和谐。注重在依法化解个案争端的同时,就行政审判中反映出来的行政执法、行政管理等问题,及时以司法建议、座谈会等形式对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进行指导,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