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生活组织制度

一、党的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组织对党员组织学习、进行教育和管理、实施监督的基本形式,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措施,也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基本任务。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当积极参加所在支部和党小组的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二、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其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以及有关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听取和审议支委会的工作计划、报告和总结;布置工作,向党员提出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要求;讨论吸收新党员和讨论通过预备党员转正以及党员的表彰和处分;讨论决定其它重大事宜等。

2、党支部委员会:每二个月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应及时召开,由支部书记主持。其主要内容是:研究制定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的措施,决定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研究制定支部工作的计划和总结,以及完成工作任务的措施和办法;听取党小组的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保证行政任务完成的具体要求、办法;研究分析党内外群众的思想状况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布置党员民主评议、审定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研究发展党员及党员奖惩等工作,对党支部的活动做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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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党的组织生活形式,要立足于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力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除安排正常的学习讨论外,还可以组织专题讨论和专题辅导讲座,开展形势教育,观看电视录像,外出参观学习,举办知识竞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等,由各支部灵活安排。

四、坚持党员活动日制度。一般为每月5日,由各支部具体组织进行。要做到内容充实,形式灵活,讲求实效,把思想教育放在首位,党性锻炼列为中心。

五、每个党员都应当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各支部要设立考勤登记簿,认真做好每次活动的记录;党委要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和检查各支部的组织生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