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党建意见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县属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充分发挥党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实现农村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相互促进,进一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大和**届**、**、**全会精神,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农民党员在发展农村经济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扩大党建工作的覆盖面,进一步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快速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党的建设,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积极推行“支部+协会”、“党委+公司”等党建工作新模式,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把党的政治优势通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挥到增加农民收入的实践中。力争经过3年的努力,全县特色优势产业和大宗农产品生产基地要普遍建立起合作经济组织,有30%的农户加入专业合作经济组织,50%以上的主要农产品通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实现加工和销售。
三、工作措施
1、抓好八个规范,大力发展合作经济组织。
针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普遍存在机制不健全、规模不大、服务功能不强、合作程度不高的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认真贯彻《关于全县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从八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
一是立足实际,规范制度章程。依据《甘肃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章程》,建立健全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岗位职责、生产管理、收购营销、档案管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二是融合资本,规范股金设置。以资金联合为纽带,集中农民闲余资金,以现金方式入社入会,形成产权联合,实行按股分红。三是健全机构,规范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公司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科学合理设置内部管理机构,进一步提高协会的服务功能。四是进退有序,规范会员管理。坚持“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健全会员管理及其生产档案。五是科学决策,规范民主管理。实行民主决策,不断提高农民的民主意识、合作意识、参与意识和市场风险意识,确保成员参与决策的民主权利。六是强化监督,规范财务运行。切实加强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财务管理,独立建账,规范会计核算。七是产销联结,规范生产经营。农牧局要依法加强业务辅导,适时引导其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备市场法人地位,便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正常开展经济活动。八是统筹规划,规范盈余分配。按股金额和交易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统筹分配,调动好会员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不断夯实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基础。
2、组建管理并重,认真抓好党组织组建工作。
在抓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运行机制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抓好党组织组建工作。一是建制村内的合作经济组织,由所在村党支部负责组建党组织并管理;跨村的由所在乡镇党委负责组建并管理;跨乡镇的由产业化经营组织核心层所在乡镇党委或县“两新”组织党工委负责组建并管理。二是为便于对合作经济组织党组织的领导,具备成立合作经济组织党支部、且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村,根据工作需要,可成立党总支;党员人数在50人以内,不具备改建党总支条件的村,按行业、地域分布,合理划分专业党小组,促进党支部内部组织结构的优化组合。三是凡有正式党员人数3名以上的合作经济组织,都要建立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可建立党小组,就近与其他党组织成立联合支部。四是对没有党员,暂时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由驻地所在的基层党组织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或联络员,通过培育、发展党员队伍,为组建党组织创造条件。力争通过两年努力,使具备条件的合作经济组织全部建立党的组织,把党的工作覆盖到所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做到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延伸到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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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2、明确职责,靠实工作责任。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乡镇党委要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之一,与农村“两新”组织等其他领域党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包片包村责任,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作为考核乡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指标,加强督促考核,落实工作任务。各乡镇党委要认真做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调查摸底工作,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指定专人负责,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3、抓树典型,坚持以点带面。各乡镇每年要培育两个以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典型,通过定期召开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座谈会、经验交流会、参观学习等形式,推广典型经验,发挥好典型的辐射带动效应,带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全面开展。
4、加强指导、注重工作实效。要针对不同地域、不同类型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特点,加强分类指导,抓好示范引导,不断创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和运行机制。乡镇党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经常深入村社,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总结新鲜经验,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县“两新”组织党工委等有关部门和乡镇党委要指导合作经济组织党组织制定工作职责,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发展方向。努力提高合作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质量,不断推动全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再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