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学法用法能力提高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决议》精神,努力增强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现就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提出工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达小康,建设新*”的目标,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能力为重点,创新形式,完善机制,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为推进“法治*”和“和谐*”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力争通过深入学法,使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不断增强法律权威的意识、权利义务对等的意识和依法履行职责的意识;不断提高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坚决摈弃“权大于法”、“以言代法”的思维和习惯,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

二、对象和学习的主要内容

(一)对象:

本意见所指领导干部是全市镇(局)级以上领导干部。

(二)学习的主要内容:

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宪法,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精神;认真学习党中央有关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针政策;认真学习管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有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国家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以中宣部、司法部编写的“五五”普法统编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省编《{法治江苏建设纲要)解读》和镇江市编《法律知识考试和竞赛习题集》为基本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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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组织部门、宣传部门、普法办、司法行政部门和党校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列入干部培训计划,协调党校开设法制课程,加强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的考核。党委宣传部负责领导干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工作的舆论宣传,在全市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普法办和司法行政部门具体承担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负责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考试考务等日常工作。党校负责各级各类领导干部培训班法律知识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及时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定期向党政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3、加强检查,建立机制。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工作的检查监督,建立领导干部学法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是“五五”普法考核的重要内容,各镇、各部门和单位要把领导干部学法情况,作为年度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免、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进一步调动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促进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建设“法治*”、“和谐*”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各镇、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本镇、本部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施意见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