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单位干部任职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省委关于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大力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和市委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市委决定在各县区、乡镇的机关、行政、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党员干部到村担任党支部书记。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选派村党支部书记的必要性

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村党支部作为三个文明建设的领导核心,担负着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保持农村稳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的历史重任。农村富不富,关键在支部。全市广大农村党支部书记长期工作在农业和农村第一线,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为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市农业、农村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充分说明这支队伍总体上是好的、是有战斗力的。但是,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面向市场、优化结构、提高素质、注重效益,向生产的广度和深度转变的新阶段,以及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农村的利益关系也进行着深刻的调整,发生了新的变化。这支队伍特别是在经济发展滞后的地方,少数干部的素质同加快我市农村改革、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已不相适应。有的文化水平低,思想观念陈旧,精神不振,工作能力不强,缺乏带领农民群众调整经济结构、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思路、办法和措施;有的群众观念、法制观念不强,决策不民主,办事不公开,工作方法简单生硬,极少数人甚至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等。解决好这些问题,从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发展目标,从巩固和加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选派村党支部书记,对于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完成党在农村的各项任务,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密切农村党群、干群关系,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选派村的确定

选派村由各县(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需要确定,一般应选派到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村、重点扶持的贫困村、有资源和有发展条件但近年来党支部工作“软、懒、散”,本村没有党支部书记合适人选的村。

三、选派对象、条件和选派的程序办法

(一)选派对象。各县区、乡镇的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的优秀党员干部。

(二)选派名额。本次选派50名。其中,隆阳区10名、施甸县10名、腾冲县10名、龙陵县10名、昌宁县10名。

(三)选派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公道正派

2、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基层工作经验

3、了解或熟悉农村工作情况,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

4、有发展农村经济的一技之长

5、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6、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7、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有培养前途的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

(四)选派的程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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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下派村党支部书记要与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对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要大力宣传、表彰、奖励,并优先提拔使用;年度考核中,凡被县(区)以上党委评为先进个人的可确定为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考核“优秀”等次。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先进个人,可不占本部门年度考核15%的优秀名额。

六、加强领导

各县(区)委要把选派工作作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要采取有力措施,把选派优秀干部到村担任党支部书记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要成立专门机构(设在组织部),确定专人对下派村党支部书记进行管理。对他们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要予以关心照顾。各级计划、财政、扶贫、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等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对下派村党支部书记给予必要的项目和资金扶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