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期:高邮法院分析社会抚养费案件执行难成因并提出对策

罗田法院分析刑事案件上升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

作者:徐世钰余光武发布时间:2010-06-1113:52:14

湖北法院网讯(作者徐世钰余光武编辑李国清)今年1-5月份,罗田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67件86人,与去年同期48件57人相比,案件数量增长近40%,被告人人数增加50.9%。刑事案件明显上升,对人民法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出了新的挑战,也对审判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主要特点:

(一)故意伤害案件比重大。共受理故意伤害案件31件,占受案总数的46.3%,比去年同期的26件增长19%,居受案数首位,并且此类案件大多是农村的村民、邻里、熟人甚至亲属之间,因土地承包、宅基地、通行、排水和债务等民间纠纷激化、升级演变而成,基本上都是初犯、偶犯。

(二)交通肇事案件增幅大。共受理交通肇事案件11件,比去年同期3件增长267%,占受理案件总数的16.4%,仅次于故意伤害类案件。交通肇事案件主要发生在乡镇道路上,并且以摩托车、农用车肇事居多。在受理的交通肇事案件中,摩托车、农用车肇事的共8件,占此类案件总数的72.7%。

(三)盗窃抢劫案件变化大。受理盗窃案件7件,占受案总数的10.4%,较上年同期12件下降42%,受案数量出现负增长。盗窃案件在犯罪主体、侵害对象上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明显变化,由外地流窜盗窃摩托车为主向本地青少年入户盗窃现金为主转变;受理抢劫案件6件(去年同期为零),占受案总数的8.9%。抢劫案件主要是城镇及城乡结合部的无业、失学青少年抢劫同龄的青少年,有的还“擂肥”在校学生,有团伙化、暴力化、低龄化的倾向。抢劫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个人吃喝玩乐,并非生计所迫。

(四)控告罪名涉及范围大。去年同期受理刑事案件主要涉及盗窃、故意伤害、交通肇事、强奸、猥亵等9种罪名,而今年同期新增非法经营、敲诈勒索、贩毒、过失致人死亡等罪名,控告的罪名共涉及14种。从涉案罪名看,刑事犯罪出现新的动向。

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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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突出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针对乡镇道路交通肇事案件多发的实际,在强化农村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的同时,交管部门应克服点多、线长、面广、人少的困难,力量下沉、管理前沿,把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作为重点、难点来抓,加大路面巡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处罚各种交通违章行为,使农村交通秩序持续好转,最大限度预防、减少交通肇事案件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形成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合力。首先是家庭应尽到教育、保护子女的责任,为子女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民主、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其次学校应全面推行素质教育,注重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把法律、品德和心理学教育纳入学生课堂,让德育为先回归。三是应加大对网吧、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注重对留守儿童、问题少年的生活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正和困难帮扶,从严打击教唆、引诱、胁迫青少年犯罪的行为,从而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合力

(五)强化审判管理工作。一方面,通过采取与检察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加强沟通联系,缩短审前社会调查时间,依法运用简易程序和简化审,以及加强自诉案件和解工作、强化审判流程监控等措施,提高审判效率,节省司法资源。另一方面,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强化审判员、合议庭、庭长、分管院长和审判委员会的职责,严格把好证据、事实和法律适用关,防止出现“萝卜快了不洗泥”的问题,实现刑事案件公正、效率和效果的统一。此外,应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积极延伸刑事审判服务职能,认真分析、研判刑事审判工作态势,针对个案和类案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有前瞻性、针对性的建议,帮助有关单位、部门完善内部治理,改进社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