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创建讲话

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王燕文(2010年2月21日)

同志们:

新年伊始,市委、市政府就隆重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目的是动员全市上下以临战的姿态、扎实的举措,奋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刚才,各区和10个部门代表向谢市长递交了责任状,邗江、广陵、维扬三个区的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作了表态发言,谢市长代表市委、市政府作了全面、具体的动员部署。希望各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谢市长讲话精神,增强创建信心,切实履行职能,确保创建工作的有序推进和创建任务的圆满完成。下面,我再强调四点意见。

一、为什么要举全市之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全国文明城市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发展阶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和谐程度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就是抓扬州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就是抓人的全1面发展。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促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必然选择。文明城市测评是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关键环节,《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设臵了7个测评项目、30项测评指标、114个测评内容、298个测评标准,集中反映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和促进社会和谐的价值取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就要求我们按照测评体系,紧紧围绕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目标,致力于为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把科学发展、社会和谐落实到每一个决策和每一项工作中,落实到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每一个环节上,落实到社会管理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扎实有效地推进创建活动,可以从根本上提高扬州的科学发展水平、提升扬州的和谐发展层次。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提升城市功能、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强调,要着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利于城市“硬件”配套和“软件”升级;有利于通过提升城市的外在形象、管理水平、文明程度、创新精神、文化发展等因子,全面增强城市功能和城市综合竞争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就是要弘扬人文精神、提升发展理念,在发展创新型经济、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进程中,2让现代文明的基因迅速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就是要进一步增强城市经济实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社会管理水平,彰显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特质,加快“创新扬州、精致扬州、幸福扬州”建设进程,切实提高城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城市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提升市民素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市民素质决定着城市的文明程度,市民的全面发展是城市发展的根本动力。《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十分注重群众满意度、注重以人为本、注重生活细节,不仅对市民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而且为促进人民群众共建共享、全面发展设立了新的标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就是要坚持创建为了人民、创建依靠人民、创建惠及人民、创建提升人民,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倡导并自觉遵守社会基本道德规范,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强化市民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切实提高市民的生活品质、文化素养、道德水准和进取精神,增强市民的幸福感、舒适感和归宿感,促进市民素质的大提升和发展水平的大跨越。

二、当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面临的严峻形势

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确立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具备了一定的基础条件,但更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和重大的挑战。

3首先,我市的创建面对明确的时间要求。市委、市政府提出要在2014年以前创成“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生态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力争“扬州盐商文化遗迹”或“中国大运河”项目申遗成功,为扬州建城2500周年庆献上一份厚礼。这“三个创建、一项申报”,难度都很大、任务都很重,其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具有综合性和决胜全局的意义。能不能创成“全国文明城市”,关键就看我们在今年的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中能否取得好成绩,能不能顺利通过2011年中央文明办组织的全国文明城市评比考核。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三年一轮,错过2011年我们就不可能在2014年以前完成这项重大任务,因此这次创建我们是“背水一战”,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其次,我市的创建面对不小的工作差距。去年,中央文明办对全国114个城市开展了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我市的测评结果很不理想,与全国、全省同类城市比差距很大,在全国75个地级市中排名第48位,在我省被测的8个城市中列倒数第2位。从具体的得分情况看,我市创建的差距不仅仅表现在城市基础设施上,更多地表现在市民素质、城市管理、社会秩序和公共环境上。要通过两年不到的时间打一个“翻身仗”,真正实现城市功能的大完善、市民素质的大提升,还有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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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强化责任分解。各区、各部门要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结合《扬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0年行动方案》和《扬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分解书》,逐项逐条对12照,在熟悉内容、熟悉得分点、了解测评方法的基础上,围绕自身职责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自查,排找工作差距,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属于单个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不等、不靠、不推、不让,积极主动地完成任务。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单位要主动负责,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搞好组织协调,各有关单位要服从安排,抓好落实。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完成时限、质量要求、保障措施,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市统计部门要迅速介入创建活动,尽快熟悉测评体系和测评方法,在三月份组织一次“模拟测评”,帮助各地各部门查找问题,并及时通报反馈。同时,市创建指挥部将外请专业测评机构对我市各阶段的创建工作进行暗访测评,测评结果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点评,并与年终考评挂钩,希望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

3、强化考核问责。抓创建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抓作风。刚才,有关区和相关部门代表向谢市长递交了责任状,《责任状》就是军令状,“军中无戏言”。一要切实加强督查。市创建办要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制度,对各地各部门履行职责、推进工作、完成任务的情况要进行高密度、多轮次的督查考核,定期通报进展情况。二要切实追究问责。为切实落实创建责任,提高创建成效,市委、市政府专门下发了《扬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问责办法》,实行责任追究制,动真碰硬抓创建,同时明确开展的其他重大创建活动参照此办法执行。今后在创建工作13中,不管是哪个地区,不管是哪个部门,也不管是哪一级干部,只要不能完成交办的创建任务,只要影响了全市创建工作,就要一查到底,追究责任。对组织创建不得力、落实工作不到位的领导干部,将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诫免谈话、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降职使用、引咎辞职直至免职。三要切实与各类考核评优挂钩。从今年起创建工作情况将正式列入年度机关综合目标考核、机关作风考核、公务员考核以及各类评先创优活动,实行“一票否决”。

同志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提升城市发展水平、建设水平、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是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满意度的重要举措。让我们行动起来,奋战2010年、决胜2011年,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奖杯和人民群众对建设幸福扬州的口碑,向扬州建城250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