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提高司法公信力经验交流材料5篇
人民法院及其生效裁判的公信力是社会公众对司法信任和服从的基础,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程度的标尺。当司法具有高度的公信力,公众会习惯于寻求公力救济,执行不再是难事,法院的裁判得到普遍的认可,公平正义得到保障。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必须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政法工作的生命线。人民法院坚持“三个至上”重要指导思想,务必要做
到忠实于宪法法律,严格公正文明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司法权威。然而,当前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却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如何提高司法公信力,其途径也是多方面的,但实现好落实好社会公平正义是关键。
一、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落实好法院工作主题是彰显司法公信力的关键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必须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要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增强人民安居乐业的信心;公正审理民商事案件,实现“胜败皆服”和“案结事了”;加强执行工作,维护司法权威;要通过依法履行审判职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公正与效率。要始终将公正和谐的理念贯穿于审判和执行工作全过程,落实到具体的每一件案件中,将能否案结事了作为衡量法官司法能力的重要指标,将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审判工作的检验标准。要进一步落实审判公开制度,促进司法公正;要对那些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案件,坚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妨碍司法的行为,坚决予以处罚,确保司法的公信力。总之,法院审理案件必须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在公众的眼里,司法公正的标准是法官必须是公正的,同时还要表现出来是公正的。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在履行审判职责时,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司法公正与高效,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
二、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是筑牢司法公信力的基础
提高司法公信力,重点是抓好队伍建设,教育法官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切实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始终把维护党的事业、人民群众的利益、宪法法律的权威永远放在第一位,坚持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在思想上和行动上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服务水平。法官首先要从思想上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坚持司法为民方向,维护社会正义。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转变审判作风。法律是威严的,但由富有仁爱之心的法官操作起来,可以是富有人情味的。当事人先信赖法官,进而才会相信法律。
第二,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确保司法廉洁。一个清正廉洁的法官,一定能身体力行促进司法公正,进而提高司法公信力,要进一步完善廉政机关,营造廉洁司法氛围,促进廉洁办案;强化思想教育,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开展主题教育,提升司法能力和队伍素质;开展示范教育,使干警学有方向,赶有目标;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桂渐;坚持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开展诫勉谈话和廉政保证金制度,落实好党风廉政责任。
第三,强化业务训练,提高执法能力。重点之一是加强文书写作、提高裁判文书质量,“打造精品裁判文书,可以有效地提高裁判说服力和公信力。而判决书中的细微差错,则极大影响群众对法律的信任。重点之二系规范庭审行为。庭审是整个审判活动中心,是法院向社会展示司法活动、行使裁判权的重要平台。规范的庭审行为,高超的庭审驾驭能力,可以增强当事人、公众及媒体对法官、法院和法律的信任。日常工作中,重点之三是向“执行乱”开刀,让执行更有力。以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提高执行队伍整体素质为关键,以提高执行能力、切实解决执行难为目标。重点之四系依法高效处理政府拆迁、企业破产、重大反腐等社会热点案件。这类案件社会影响大、人民群众反映也强烈。这时候,对重大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法律专家、律师共同参加、公开答询,依靠社会力量化解纠纷,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这对增强法院公信力也有着不可低估之作用。
第四,加强学习,更新知识。随着我国法制进程的不断加快,公民法律意识的快速提高,新的法律法规层出不穷,这对法官队伍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加强学习、不断学习,这才不至于落伍,才可达到宋鱼水式的“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境界。
第五,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失误者,要进行责任追究。目前法官缺乏尊荣感,法官管理制度缺少问责制,这样对树立司法权威不利。
三、规范的监督管理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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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七、加强司法宣传是拓宽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
加强司法宣传,让外界了解法院,一方面有利于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监督,另一方面则有利于更多的民众了解法院各项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绩,从而扩展司法权威的辐射面。基层人民法院要加强与电视台、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营造法院工作在报上有文、电台有声、电视有像的宣传声势,向社会展示法院公正高效文明司法的形象。通过宣传提高百姓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培养尊重司法裁判既判力的良好习惯,从而降纸社会纠纷的解决成本,减少影响社会和谐的对抗因素,最终让尽可能多的社会成员信任司法,自觉维护司法,为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夯实群众基础。
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是一项系统工程,法院和法官在维护司法公信力方面应当作表率,法官在整个法律职业群体中树立权威自是责无旁贷,我们将以“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统领法院各项工作,在司法工作中努力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高度统一,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