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定
【发布单位】
四川省【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02-05-30【生效日期】
2002-05-30【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地方法规【文件来源】
中国法院网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四、进一步加强禁毒宣传教育。禁毒宣传教育要常抓不懈,努力增强实效。要重点抓好对青少年学生、外出务工人员、流动人口和公共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要通过宣传教育,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毒品危害的严重性,自觉抵制毒品侵害,积极支持、参与禁毒斗争。
五、强化对禁毒工作的监督检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禁毒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落实禁毒措施。根据新形势下惩治毒品违法犯罪的需要,充实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进一步推进禁毒工作的深入开展。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均为从网络采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使用,下载后请在24小时内删除。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QQ:1789260586 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