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干预工程建设整治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全区开展“三项行动”工作的意见》委发〔〕6号)文件要求,为加强“解决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五个”民生十条”项目为切入点,专项行动以规范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为重点。集中开展“解决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廉洁运行。

二、治理内容

以党和国家机关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预防、纠正、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规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有关人员以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提出要求,影响工程建设正常开展或者干扰正常监管、执法活动的行为。修建、维修社区办公活动用房、办公用品购买等必须纳入治理范围。

三、工作措施

开展《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处分规定》等工程建设领域法律法规、纪律规定学习。二是组织领导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洁从政教育一是学习法律法规。通过上党课、中心组学习、知识测试、阅读廉洁从政读本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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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将总结于年12月10日前报区“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总结汇报(年11月至12月)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取得成效以及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进行系统总结。

五、工作要求

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科(室)各负其责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三项行动”领导小组。健全工作责任制,落实任务分工。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身工作有特色,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