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实绩考核工作思考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抓紧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科学的干部实绩评价标准和机制,既能综合反映干部的德才素质,又能准确考量干部的执政能力。*旗委组织部成立干部实绩考核课题组,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以建立健全全面、客观、公正的政绩考核体系为研究方向,通过总结近年来干部考核工作的实践经验及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形式,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实绩考核新机制,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本调研文章。
一、近年来干部实绩考核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近年来,*旗通过对现行干部考核体系的运用,在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扩大用人选人渠道、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转变干部作风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体系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不可否认,在新形势下,现行的干部考核体系已不能很好的适应新时期干部工作的要求,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干部实绩考核导向性不突出。工作中就考核而考核,立足引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地区社会经济全面健康发展方面标准不明确,导向性不突出。
(二)考核方法创新不够。注重年终考核,平时考核了解不够;考核方法简单,落实群众观不够,缺乏综合分析。
(三)考核标准不规范。考核内容笼统,缺乏合理性;考核缺乏层次性,区分不同地区、不同岗位、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和客观条件下干部实绩不够。
(四)考核结果运用不规范。考核结果同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结合不紧密。
二、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创新干部实绩考核工作需加强的几个方面
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干部实绩考核制度,是当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它将使干部实绩考核更加科学、符合实际,更加准确、客观可信,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打下扎实的基础。
(一)创新新形势下实绩考核机制,必须以引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根本落脚点,突出导向性
不同的实绩考核评价标准体系,对实绩的要求不一样,在干部中产生的导向也不一样,同时对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也不一样。目前,一些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干部在政绩观上存在一些问题,如虚假政绩、“工程政绩”等等,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同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考核内容不够全面以及考核方法不够完善等有很大关系。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要求领导干部创造的政绩,必须坚持发展这一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求真务实,发展好、实现好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对于领导干部来说,政绩不会凭空而来,空谈出不了政绩,坐等出不了政绩,唯有实干并且干好才能出政绩。基于此,把是否想干事、会干事、干好事作为考核干部德、能、勤、绩的重要标准,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才能体现“三个代表”的要求和时代特征,这样不仅能有效的考核干部政绩,而且有利于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营造鼓励干部干事业、支持干部干成事业的良好氛围。想干事,就是坚决破除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树立“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信念,在自己的本职岗位上开拓创新,务求实效,创造出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业绩。会干事,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创造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决克服重“显绩”、轻“潜绩”,重近期效果、轻长远利益,急于在短期内出政绩,片面追求gdp增长的错误倾向。干好事,就是把人民群众作为检验工作实绩的最高评判者,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作为根本的衡量尺度,在工作中讲大局,从实际出发,科学决策,不做表面文章,不摆花架子,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创新新形势下实绩考核机制,必须以公开、公平、公正为标准改进和完善干部实绩考核方法,突出准确性
实绩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具有具体性、多样性和层次性的特点。为此,要完善考评操作体系,规范考评办法,坚持用辩证的、全面的、发展的观点评价干部。
首先,健全完善日常监控体系,构建立体考评网络。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职能职责,探索构建由组织部门整体监控、党委政府督查室重点监控、纪检监察和审计统计部门主导监控、相关职能职责部门日常监控、目标承担单位自我监控构成的多个层面监控评价体系,形成立体式考核监控工作格局。健全完善目标运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目标运行情况“公示”制度、档案、台帐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制度,逐步推动干部实绩考核日常监控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
其次,提高干部群众的参与程度,建立社会化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一是推行实绩考核公示制。年度考核前,将每位干部年初签订的工作目标责任状中工作完成情况以及本年度中其它应承担工作的任务完成情况以书面形式逐一列出,在公开栏中进行公示,让广大干部群众发表意见和举报问题。二是推行实绩考核民意问询制。实践证明,通过印制调查问卷,采取民意问询形式对考核干部实绩起到了积极作用。2004年,*旗委组织部通过实行农牧民增收民意问询制,真实了解了农牧民增收效果,确保了农牧民增收目标考核的真实准确。所以,在工作中,要积极探索群众参与考核的适当的方式和方法,让群众更广泛地参与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评价,听取群众公论。三是探索不同层面群众参与干部民主测评,建立地区性群众公议体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健全考核结果综合审定程序。一是实行分管领导审定制。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单项目标完成情况的审定,各监控部门在向组织部门提供监控结果前,要先经分管本单位的旗级领导审核把关,并作出评鉴。二是实行考核组议绩制。考核组每到一个地方考核结束后,都要召开考核组成员会议,充分听取考核组每个人的考核情况及考核意见,在此基础上汇总各方面意见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准确评价。三是实行党组织定绩制。根据考核情况和目标实绩得分及社会公认评价得分情况汇总得出干部实绩考核结果,要提交常委会议进行等次审定。在综合审定中,要注意区分好真绩与假绩、显绩与隐绩、个体绩与集体绩的界限。既要看干部所取得的工作成绩的大小,又要看取得这些成绩的工作环境、工作条件以及基础工作;既要看获得政绩的手段和途径是否正确,又要看是否兼顾眼前利益、长远利益和全局利益;既要看个人的努力程度,又要看在集体中发挥的作用,同时还要看集体创造的成绩与干部本人是直接还是间接关系,等等,既不能把集体的成绩全部归于个人作用的结果,也不能在政绩上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既要防止个别干部贪功推过,也要防止个别干部无功受奖。通过几个方面的相互印证,得出既与工作实绩相符合,又比较全面、客观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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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1、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根据实绩考评情况,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对实绩考评突出的领导干部,在适当时候给予优先提拔重用,真正实现“能者上”。对考评中群众反映较差,工作实绩排名居后的领导干部,视不同情况,严格按相关制度规定给予组织处理,真正实现“庸者下”。
2、作为管理干部的重要依据。一是完善干部考核结果反馈制度,采取发放“成绩单”等适当形式,将考核综合评价意见和等次意见向被考核单位和对象进行反馈,改变以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上级考核评价自身工作、表现知之甚少的情况,增强干部考核工作透明度,激励各级干部爱岗敬业,营造学赶先进、争创佳绩的良好氛围。二是把实绩考评与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结合起来,直接把实绩考评结果转化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按考评情况确定干部应属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不同等次。三是把实绩考评结果与奖惩挂钩,形成激励机制。对实绩突出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予以表彰奖励,并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对被评为实绩突出的领导班子,其成员评为优秀的比例可适当提高。对考核排名靠后的领导班子,取消班子成员当年评优评奖资格。
3、作为教育和培训干部的重要依据。针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自身存在的不足,要认真帮助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制定措施,限期整改。对有反映和存在问题的干部,将视情况分别进行诫勉式谈话、批评式谈话、警示式谈话,指出问题所在,并根据考核结果反映出的弱项和不足,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因人施教,分层次和类型对干部进行有针对性地培养教育,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使干部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