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示范县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创建“三优”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

作为全市唯一的全国文明县城,我县同哈尔滨市、道里区、南岗区共同被确定为全省首批创建“三优”文明城市示范县(市、区)。在新一轮创建活动中我们如何巩固、提高成果,再创佳绩,是我们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新课题,是摆在我们面前艰巨而紧迫的重大任务。按照省市要求,我们要在年底前完成其他县市到2012年才能完成的创建目标任务,可以说,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三优”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程度和现代化程度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很有价值的城市品牌。对此,各地都十分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创建活动百舸争流,竞争非常激烈。在全省创建“三优”文明城市活动启动后,省内各市地都相继开展了创建活动,就是我们的周边市县,也相继设计了相应创建载体,明确了创建目标,开展了各种主题创建活动。特别是我县作为全国文明县城,大家都关注着我们。在此形势下,我县唯有勇往直前,别无他路。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当前创建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面临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增强创建“三优”文明城市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全面提升我县各项事业发展的档次和水平。

(一)创建“三优”文明城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载体。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我们提出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就是要推进人的思想观念、行为习惯的转变,进而提高文明程度和综合素质,实现人的全面进步和发展。同时,创建“三优”文明城市,涉及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内涵。通过创建,做到十个指头弹钢琴,三个文明一起抓,把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贯穿于创建全过程,将大大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创建“三优”文明城市,是省、市委对我们的更高要求和殷切期望。早在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三优”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就写入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省委、省政府也把创建“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文明城市工作,作为2009年十大工程之一,作为落实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方针,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重大举措加以推进。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衣俊卿同志在讲话中明确指出,获得全国文明县城的县,要在今年率先达到“三优”文明城市的总体目标要求。市委、市政府也高度重视“三优”城市创建工作,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安排创建工作,提出了哈尔滨市、道里区、南岗区、*县要创建全省“三优”文明城市示范市(区、县)。这些要求和精神,为我们创建工作明确了方向和任务,我们必须认真贯彻落实。

(三)创建“三优”文明城市,是打造城市形象,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迫切要求。从世界经济的发展及经济全球化趋势看,优化发展环境已成为各地区吸引人才、资本,增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措施。虽然我们近年来经济社会保持了较好的发展势头,但是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无论是发展速度和质量都还存在较大差距。形势要求我们必须拓展思路,加速发展,必须在改善硬环境的同时,更多地提升包括城市文明程度、环境状况、管理水平等在内的软实力。为此,创建“三优”文明城市,成为我县打造城市品牌,提高城市知名度,对内增强凝聚力、向心力,对外增强吸引力、辐射力,构筑*竞争新优势的重要途径,成为*的发展之路、强县之路。

(四)创建“三优”文明城市,是坚持以人为本,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整体素质的有效途径。创建“三优”文明城市的提出和实施,硬性规定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明确了城市管理必须达到的深度和广度,非常有利于促进人居环境的改善,提高城市综合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同时,通过创建活动,着力培养广大市民的城市意识、卫生意识、文明意识,使人的综合素质在创建中得到提升。可以说,创建的过程就是实现群众利益和意愿的过程,就是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的过程,更是让百姓能够享受到创建带来的成果的过程。

二、克服困难,坚定信心,全力打好创建“三优”文明城市的攻坚战

随着经济综合实力的逐年提升,社会事业投入力度的持续加大,人民群众参与度的不断提高,我县已经具备了创建“三优”文明城市的较好基础和条件。当前,最关健的是要紧紧围绕创建标准,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强力推进,务求实效。

(一)对照指标要求,正确认识差距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创建“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城市的总体要求,我们在一些指标上,尤其是一些硬性指标上还存在较大差距。比如,全省“三优”文明城市创建标准要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60%,而我们还没有垃圾处理设备,垃圾只能进行深埋、碾压处理;危险废弃物处置率要达到100%,而我们只能进行焚烧处理;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而我们目前还没有处理设备;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按要求分别要达到42.3%、38.06%和13.36平方米,而我们目前只分别达到17.2%、12.26%和10.10平方米;城镇道路装灯率、亮灯率要求达到95%以上,而我们城镇装灯率只达到36.36%;城镇道路绿化普及率要求达到85%以上,而我们目前只达到33.57%;城镇新建居住小区绿地面积要求达到30%,而我们目前却只有18.5%。

这些差距和不足,是摆在我们创建道路上的阻力和障碍,也是我们着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科学发展必须抓紧解决的实际问题。这些问题解决一件,我们就离创建的标准进了一步。同时,也应看到,我们有长期创建工作基础,很多目标要求已经达到或接近创建标准。近年来,每年都实施一批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城市框架基本形成,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市容环境有了很大改观,城市经营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尤其是通过开展文化立县工作,市民的文化素质、文明意识、道德水平、精神风貌都有了巨大的转变,打造了*实现新跨越的软实力。这些,都是我们满怀信心做好创建工作的优势和前提条件。

对此,全县广大干部要正确看待和认识我们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既不能妄自菲薄、自我颓废、丧失信心,也不能骄傲自满、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要客观对待差距,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增强负重自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住创建“三优”文明城市这一难得的发展机遇,努力实现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跨越。

(二)创新工作方法,形成创建合力

创建工作系统性强、任务量大,需要全社会方方面面的支持和配合。这就要求我们要创新工作方法,搭建有效载体,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创建工作中来,努力形成争创合力,确保各项任务完成。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三)完善工作机制,形成长效管理。建设是基础,管理是关键,机制是保证。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要始终着眼于文明城市建设,完善和落实各项工作机制。一方面,要建立完善涉及实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领导机制、保障机制、监督检查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形成一整套科学规范、操作性强、切实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解决工作“反弹”问题;另一方面,要通过建立完善的创建联席会议制度、工作考评制度等工作运行机制,落实好各项创建任务。

(四)强化舆论引导,营造社会氛围。一方面,要积极向省市乃至国家新闻媒体介绍我们创建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好成效;另一方面,要发挥社会宣传作用。在县城繁华地段、公共场所、主要道路、公交车辆等设置公益广告牌和宣传标语,在江畔广场电子屏幕播放有关创建活动方面内容的公益宣传片;在县电视台制作播发公益性广告;在党政机关、窗口单位、社区和学校明显位置,张贴宣传口号,在全社会形成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全面推进“三优”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十分艰巨,责任非常重大。全县上下务必迅速行动起来,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以昂扬的斗志,饱满的热情,科学的态度,实干的精神,全力以赴打好打胜这场攻坚战,为我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