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廉政准则抓好反腐倡廉演讲稿

各位领导,全体干部职工

同志们:

2010年2月24日党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廉洁自律的重要法规,是党中央为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采取的重要举措。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做到清正廉洁,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的利益、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必须不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我今天向大家讲课的题目是:“学习《廉政准则》,抓好反腐倡廉。”由于自己平时学习不够,研究不深,今天的讲课内容可能存在错误和不当之处,敬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学习《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颁布《廉政准则》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扎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举措,体现了中央积极预防和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也体现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关心爱护。《廉政准则》针对当前反腐败斗争的突出特点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吸纳整合了1997年以来中央对党员领导干部重申和提出的65项新要求,吸收借鉴了各地区各部门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好的经验做法,提出了8个方面的廉洁从业行为规范,每个方面既申明了重要原则要求,又规定了禁止性行为,并对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明确了是非界限和标准,为党员领导干部正确履职、保持廉洁提供了行为指南。《廉政准则》还是继1980年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制定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之后的第二部党内准则,地位重要,效力等级高,具有很强的命令性、禁止性、强制性和普适性,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应该无条件严格遵守,自觉贯彻执行。

《廉政准则》作为面向全党的反腐倡廉基础性法规,不仅适用于党政领导干部,也适用于我们行政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我们每一个人都要把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廉政准则》作为自己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规范从政行为,忠实履行职责,争当做学习、执行《廉政准则》的表率。多年来,我们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加快改革发展,规范从政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检查监督,提高廉政建设水平,保持了无大案要案的良好局面,干部职工队伍奋发向上、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很高,做到了清正廉洁,干净做事。但是,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党和人民提出了廉政新要求,我们对自己的廉政建设不能盲目乐观、掉以轻心,要预防产生社会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为此,我们行政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认真、反复学习《廉政准则》,领会《廉政准则》的具体内容、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认真落实到自己的思想、工作和生活中去,这样才能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违反《廉政准则》,有效抵御廉政风险,保持廉洁从政,促进各项工作的发展。

二、切实掌握《廉政准则》的内容

《廉政准则》的主要内容和重点在主体部分,对新形势下党员领导干部如何廉洁从政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共有8条和52个“不准”,概括起来涉及六大问题。

一是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廉政准则》第一条和第三条严格禁止: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禁止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私存私放公款;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等等。对于这些禁令,我们行政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都要认真贯彻执行,坚决杜绝以各种名义收受钱物,坚决杜绝通过各种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坚决杜绝利用公款公物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做到克己奉公、清正廉洁。

二是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廉政准则》在第二条中严格禁止: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对于这些禁令,我们行政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都要认真落实,坚决杜绝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行为,切实把精力用到做好本职工作、服务人民群众上来。

三是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问题。《廉政准则》第七条严格禁止: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对于这些禁令,我们行政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通过加强自律来落实,坚决杜绝权力“寻租”,做一名清清白白的人。

四是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问题。《廉政准则》第五条严格禁止: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等等。对于这些禁令,我们行政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正确认识和处理亲情友情,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真正取信于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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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强化执行意识,规范从政行为

《廉政准则》是党的铁的纪律,我们行政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强化执行意识,要认认真真、老老实实、不折不扣执行,要摒弃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以此规范自己从政行为,树立和保持清正廉洁的形象,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

今天,我讲课就讲到这里,给大家布置2个思考题。一是党中央颁布《廉政准则》的目的意义是什么二是执行《廉政准则》要从哪几方面做起